近日,青岛市政府发布地方性规章《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其中提到“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据了解,这是全国或地方教育性法规中,首次提出“惩戒”的概念。
学校有“适当惩戒”的权利瞬间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也引起了一场专家与民众们的大讨论。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于“严禁体罚”的明文规定,甚至中学政治教材里都有介绍,生怕学生在学校里只顾“糊里糊涂”的学习知识,而忘记了自己随时有“民告官”的伟大光荣权利。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提到: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16条也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很多老师针对学生出现的问题顶多就是动动嘴皮儿,想管不敢管,最大的原因就是免得“没事招惹一身骚”,给自己找麻烦。
这应该也是因为这个《办法》一施行就引起骚动的原因之一,很多老师恍然大悟,哦哦,原来,老师还可以对有问题的学生进行惩戒啊!
所以,很多人就说:再不把戒尺还给老师,这代孩子就完了!
我几乎认同这样的观点,笔者作为曾经的一名小学老师,深有感触!
印象最深的就是我的一个同事,班里的一个学生调皮捣蛋,很多老师根本管不了。有一次,我这个同事实在忍不住了,就拿着一根小竹子在他的手掌上打了一下,结果留了一个小红道口子并肿了一点起来。
想不到的是,当晚,学生家长带着一大堆亲朋好友闹到学校,说老师体罚学生,很严重,把孩子打得伤痕累累;要学校给一个说法,否则就上告。
最后,学校和老师亲自给学生和家长道歉,承认错误了事。
这事一出,从此包括我及所有的同事们再也不敢对一些犯了错误的学生有任何这样的“不敬”。而我这个同事更是因为这件事在学生们心目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发展到哪个学生都敢“调戏”他的地步,不久调离原学校。
我记得我的小学、初中阶段,老师们是非常严格的,老师上课时,手里一定会带着一根教鞭,稍微不听话或者作业没完成,抽打几下是很正常的。
变相的体罚当然绝对不可取!但是,为师者,如果对有问题或者问题已经比较严重的学生都不敢有任何“惩戒”的措施的话,那问题就会更大!
戒尺,旧时私塾先生对学生施行体罚所用的木板;“戒”,警戒;“尺”,尺度、标尺、标准;这些正是人在成长过程中所必须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不少伟大的人物都尝到过戒尺的滋味:少年邹韬奋在父亲面前背“孟子见梁惠王”,桌上放着一根两指阔的竹板,一想不起来就要挨一下打,半本书背下来,右手掌被打得发肿,有半寸高,偷向灯光中一照,通亮,好像满肚子装着已成熟的丝的蚕身一样,陪在一旁的母亲还要哭着说“打得好”。
就戒尺而言,这种教育方法在中国自古有之,肯定有它积极的一面。它至少可以让学生从小形成并强化纪律观念和自我约束意识,管住自己。
尽管在运用的时候,有比较不当、不得体的行为,但这毕竟是个别现象,然现在已经是发展到全盘否之,没人敢用!
但是,“戒尺”真的只需要给学生就可以了吗?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老师被誉为“人类灵魂工程师”。
做教师,首要的要求就是“德”,这是职业操守,也是职业使然,更是一种自我修养。
教师的高尚不在于他培养了多少科学家、艺术家,而在于以高尚的师德影响人、培育人;师德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种精神体现。
但是,说实话,现在的老师有几个是真的可以配得上师德良好这样的称呼呢?
现在的老师社会地位高,待遇好,这是公认的事实;但是,又有几人真的是把心思放在教书育人上呢?
更多的是忙着办自己的补习班,忙着招生,忙着自己业余收入的那一份;
我们儿时的老师下课后忙着下地干活,那个时代真的是为了生计;现在的老师呢,难道也是简单的为了生计吗?
有个别老师靠着这些渠道发家致富,房子可以买好几套,车子也是一个比一个好;
社会怎么看,家长怎么看,学生们又该怎么看?
一个老师在社会、在家长、在学生们的心中如果没有了威信,又如何去“惩戒”自己的学生呢?
我们这一代人,多数在儿时尝过父亲严加管教的滋味;甚至很多时候都是主动交代老师,不听话就严惩。
而当我们这一代人都为人父母时呢,孩子们个个像宝贝,在自己的眼里孩子就从来不会存在任何缺点,很多还是由爷爷奶奶带着,更是溺爱有加。
这样的孩子,怎么可能受到人家一点欺负呢,同样两个小孩闹点矛盾,都可能引起两个家庭的一场大战,更别说是被老师“惩戒”了。
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吃一点皮肉之苦,又想让自己的孩子可以成才,于是,到处报班,补习,恨不得自己的孩子是个全才什么都会。
于是,又怎么能全怪老师们去办班了呢?
教育就这样陷入了一个浑浑噩噩的怪圈之中!不禁让人发问:这到底是怎么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戒尺”的意义在于,我们都应该时刻警戒自己,给自己一个标尺!老师要有老师的样子,学生要有学生的样子,家长要有家长的样子;也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这样一个似乎很荒唐的现象!
最后,附上美国和新加坡这两个国家一些学校老师对学生的“戒尺”:
美国:美国加州Dann中学规定:凡是没有正当理由的迟到或早退就扣3分,凡是无故缺课就扣5分,吃饭迟到也要扣2分,而当违规分值达到5分时,就要在周五的晚上8点至10点到指定饿教师自修;
新加坡:新加坡制定了《处理学生纪律问题的知道原则》,明确规定,新加坡所有中小学可以处罚学生,并对学校、警方、社会等相关部门提出了要求,设立纪律委员会,以电脑化方式纪律各校违纪问题并作出系统化分析,允许授权教师鞭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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