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记

作者: 96大阳 | 来源:发表于2018-02-23 23:15 被阅读78次

    其实我做很多事情都是非常突然的,比如说:正坐着烤火,我突然想唱歌了。唱了同一首歌几遍,跑到房间里去。突然又想坐着,于是就双腿盘坐在清冷的地板砖上,顺手拿面前小书架上的素描纸垫着。间隙中,看到眼前书架第一层摆着两本还未开封的三毛的集子,其中一本叫做《流星雨》,名字比另一本有意思,好奇三毛这是要写什么。于是抽出来一瞧,开始还舍不得开封,以为能够从封面看到内容简要。结果并无,只是书后左上角的几个字激发了我拆书的欲望:附赠CD两张。CD? 我肯定能够听到三毛的声音了,终于她不再是纸上的了了(当然,三毛从不是纸上之人。要是听到我这么说她,她肯定会要驳回)只是,使我兴奋的是,我可以更加真切的去感受她了。趁着兴奋劲儿,我两下就撕掉了书的塑料衣服,抽出那包裹着CD的纸包,小心的轻轻地拿着那两张崭新光亮的东西看了看。再看看放在桌面上的电脑,哎呀!竟然忘了当初自己追求轻薄,所以买了不带驱动的超极本!好了,美好的想象泡汤。(其实我大可以去网上搜索资源满足自己,只是我一向不喜欢在网上混乱的资源当中去寻找那会令我欣喜的珍宝。因为很有可能,在找到珍宝之前,我就已经被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迷晕了眼,昏了头啦!结果就是浪费了时间,还破坏了心情)

    既然已经把书拆了,就翻一下看看三毛的流星雨是什么吧!并未先看目录,我随手一翻,看到一个小标题“你再等我六年”,以我对三毛的了解,她一定是在讲荷西了。六年,三毛和荷西的婚姻生活恰巧是六年,接着内容往下看,才晓得,此六年非彼六年,不过也是一样令我心碎流泪。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的耳机还在放着刚才录的奶茶的《我很好》,怎么就这么应景?我很好,我很好,这应该就是三毛失去荷西后向对我们说的话吧!我的猜想没错,书中记录了一段三毛演讲时与听众的问答。有个听众就问:“三毛,最近情绪好吗?请多保重,祝福你。”三毛答:“谢谢这位朋友。我还是一个有爱情的人,这是我的爱情观。今天虽然我的婚姻终止,但是爱情不死。生和死有爱就隔不开,所以我有爱情,有我丈夫的爱情。”我亲爱的三毛,当她说这番话时,我能知道她很好,她的悲伤里藏着很真很纯的美好,正是这份美好,才能支撑她生命。

    果然,我做事都是突然的。当我决定打开电脑敲键盘时,我想写的根本不是以上。在拿电脑之前,我跟弟弟打了一个五块钱的赌——家里的酸奶到底有没有被妈妈送人。弟弟说没送,我说送了,因为我真的没有看到。于是我输了,弟弟提着一个红袋子上了楼。奇怪,这箱酸奶怎么会还在,妈妈明明说已经送人了。弟弟说:“我来试试这个酸奶的味道。”正和我意,只有在妈妈送人之前开了封,才能避免它被送人的厄运呀!冒出这个想法时,我把自己惊了一下:原来我这个二十多岁的人,还是没有改变好吃鬼的属性。一下子想起来自己新年给自己立下的Flag:不许吃麻辣,不许买零食。遵守是遵守了,不过一想到flag立得如此狠毒,却仍没有让自己能坚强面对食物,真是太好笑了。可以理解的是,好吃的习惯是从小培养到大的,怎能妄想自己几个月就改头换面?

    对于年少的事,我大多不太记得。但是自己好吃的样子,却是记得一清二楚。(也得益于家人邻居时常以这个笑话长大后的我)从小个子不大,身材就像豆角,胃口却大得很。所以家里的零食,妈妈是从不敢放在明面上的。可是,妈妈越是藏,我就越是好吃,想必是这种不满足感造成的。不过,正因如此,我和妈妈玩起了童年里最好的游戏——捉迷藏。尽管妈妈不满足我,但她是很爱我的。只要妈妈出门了一趟,我就能闻到美食的味道。(在那个时候,只要是吃的,都是美食)妈妈回家的第一件事,一定是给美食寻个周到的藏身之所,以免被我这个老鼠偷吃。所以,我总是在吃完妈妈给的一包饼干之后,去寻找那一大袋子饼干家族。只要想做,没有什么做不到的。印象中,我每次都赢了这个游戏。因为我永不气馁,还会找规律。家里也不大,妈妈的套路也无非是柜子和床底,就这样,我大概常常把妈妈弄得很没成就感。常常被妈妈提起的是吃桂圆的壮举:那时我大概四岁半吧,刚上学前班,妈妈刚生完老弟,很多亲戚都送干桂圆,于是家里就存了一大箱子,箱子是家里装彩色电视机的纸箱子。听妈妈说,我每天放学就是抓两把桂圆,边写作业边看还珠格格边吃,吃完再抓,妈妈估计是因为没有体力,便懒得管我,任我吃去。于是,短短几天,我竟然吃掉了一电视机箱子的桂圆。这一伟大事迹,年年都被提起,所以其实不是我自己记得,是妈妈每年帮我建立记忆,现在已经忘不掉了。我自己真正记得的是另一件事。有一天,我趁着妈妈不在家,偷偷去家里的柜顶上找苹果吃。可是身高不够,怎么着也看不见。于是我搬了一把板凳椅,想着这下可以拿到了。正当我右脚踏上椅子时,我啊的一声!痛死了,不知怎么回事,往下一看,原来自己的左脚大拇指正在板凳的一只脚下,出血了。想来只能怪自己好吃性急,椅子还没放好就想找吃的。有苦说不出,总不能跟妈妈说是为了偷吃的伤了脚,只好自己忍着。后来, 大拇指的指甲都掉了,现在的左脚大拇指甲是第三片。长大后读了书才知道,这叫“偷鸡不成蚀把米”。

    好吃是自小就成了性的,小时候虽然家里穷,可父母也没亏待过我,零用钱虽不多,却总是有的。有时妈妈忘了给,我就不读书,背着书包坐在台阶上,接着妈妈就会收到我的暗示,赶紧拿钱给我,我这才乐呵呵慢悠悠地上学去。有了那几毛钱的零用钱,我就有了希望和憧憬。零用钱随着年级的增长而增长,从一毛/两毛/五毛/一块/两块/五块….我需好好计划这些资产,以满足我对各种好吃的幻想。今天吃麻辣片,明天吃泡泡糖,后天吃萝卜丝,大后天吃火腿肠,大大后天吃方便面…读书的日子,因为这些小零食,一天天快活的过去。

    我的好吃,估计也是亲人惯出来的。其一是妈妈并不严管,其二就得怪我弟弟了。他也许是孔融下世,从小就懂得让梨。妈妈是公平的,所有吃的全部分半。我是年龄大, 嘴巴也大一些,所以吃东西的速度也总快一些。我总是快快地吃完,接着就是觊觎弟弟的那份。弟弟从小便不是小气的人,也是极老实的人,他总会不吵不闹地让我一步一步地吞噬他的零食。有时,他在别人那里得到了吃的,总会分我一份。两个橘子,先让我挑,不懂事且自私好恰的我总会不假思索地选了那个大的。一个苹果,切成两半,也总让我先选。现在想想,我的好吃原是这样惯出来的。

    写到这里,我才最初想打开电脑写的东西写出来。经过一番细水长流(说的不好听,就是罗里吧嗦),我才进入主题,并跳来跳去,可想而知,自己真的是一个总是突然做一些事的大吃货。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吃记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odufx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