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什么”是内容,“怎么教”是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对于语文阅读教学而言,文本内容解读的深浅正误就决定了教学方法的如何运用。文本解读,“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解读的再多,他也是哈姆雷特。文本解读得有个界限,或者说得有个规则。
罗老师在书里确定了几条规则:
实证性要求:解读必须得到文本支持,即文本构成解读结论的证据。
逻辑性要求:解读必须符合文本内在的思路或逻辑。
充分性要求:解读必须恰如其分,不增不减,即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
圆融性要求:解读所得出的任何结论,都不得与文本中任一内容发生冲突。
而且,罗老师在书里提供了可操作的文本解读路径和方法。但是,我觉得这些方法只是一个角度而已,在实际操作层面并不是太好用。别的文本我不清楚,对于诗歌的解读,我觉得这些方法有些大而化之了,没有一个思维由浅到深,由低到高的阶梯化。如果后面的案例解读能按照文体来区分,可能会更好一些。
让我叹为观止的是罗老师对经典篇目的解读。很多篇目的解读让我击节称叹,恍然大悟。比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面三味书屋的先生朗读的那一段文字,平时看书也就草草过去了,但是罗老师从这一段的解释解读了社会底层塾师的那种儒家知识分子的情怀,眼光确实独到。按照文本的逻辑,文章的主题是在表现人生的悲哀和沉沦。让我信服!
还有对张岱《湖心亭看雪》《鱼我所欲也》等很多篇目的解读,让人读着,一边惊叹于这些经典文本的深厚内涵,一边惊叹于罗老师的文本解读功力之深。
掩卷读罢,感慨良多,都是同行,自己和人家真是云泥之别。很多时候,不能沉下心来研究文本,从文本的独立思考中得出自己的收获,而是侧重在看一些参考书或其他资料,满足于自己二道贩子的角色,真是惭愧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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