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对待的诸法,在外境无情世间方面有五对法,
天和地相对
日和月相对
明和暗相对
阴和阳相对
水和火相对
这是无情的五对。
在法相和语言方面有十二对法:
语和法相对
有和无相对
有色和无色相对
有相和无相相对
有漏和无漏相对
色和空相对
动和静相对
清和浊相对
凡和圣相对
僧和俗相对
老和少相对
大和小相对
这是法相和语言的十二对。
在自性起用方面有十九对法:长和短相对
邪和正相对
痴和慧相对
愚和智相对
慈爱和狠毒相对
守戒和为非作歹相对
直和曲相对
实和虚相对
险和平相对
烦恼和菩提相对
常和无常相对
悲和害相对
喜和瞋相对
舍和悭相对
进和退相对
生和灭相对
法身和色身相对
化身和报身相对
这是自性起用十九对。
“这三十六对法,假如解得用,就能贯通所有的一切经法,出于彼者入于此,两边相因而随,即离却两边,就显出更无所著的中道了。真如自性随缘动用,和人言谈时,在外要能对相离相而无所执著,在内要能对空离空而无所执著。假若外全著在相上,就会生长邪见;假若内全著在空上,就会生长无明。
执著空见的人,往往谤经法,竟说不用文字。既然说不用文字,那末,人也不应该有语言了,因为语言就是文字相。又说正法不立文字。就这‘不立’两个字,也是文字。
又,见人说法,亦往往诽谤人所说著在文字。你们须要知道!自己执迷还算罢了,竟又谤经法。千万不可诽谤经法!那种罪业是无法可数的!
如果在外著相,而造作有为求真佛之道;或多立道场,而辦论说‘有’、说‘无’的过患;像这样的人,即使多历时劫也不可能明心见性。
只要听从正法去真实修行,也不可百事不想而致道性断灭为碍!如果只是听人说法而不去实地修行,将反而使人生起不正的念头。只要依照正法去修行,说法时实施‘无住’的法施。你们如果悟解得,依照这样去说法,依照这样去运用,依照这样去修行,依照这样去作务,就不会失却宗门的宗旨了。
假如有人问你法义,问在‘有’,将‘无’来答以破其常见;问在‘无’,将‘有’来答以破其断见;问在‘凡’,将‘圣’来答以破其凡见;问在‘圣’,将‘凡’来答以破其圣见:这样地二边对待法的相互为因而即离二边,就显出了中道义了。像这样一问一答,其余的问题一律依照这样作答,就不会失却中道的理体了。
设若有人来问:‘什么叫作暗呢?’就回答他说:‘明就是因,暗就是缘,光明没了就黑暗,黑暗没了就光明,以光明现出黑暗,以黑暗来显现出光明,明暗二边的来去相互为因而即离二边,就成了中道的理体了。’
其余的问题都可以这样回答。弘传宗法,要依照这种方法转相教导传授,切勿失却宗门的宗旨!”
对待法是妄计分别,为什么六祖要“动用三十六对”来作传授的应对方法呢?
这在经文里六祖已经反复地说明:“出没即离两边”,“出入即离两边”,“二道相因生中道义”,“来去相因成中道义”。以其相为对立,故彼此可以相因互破,所谓“出没”、“出入”、“来去”,皆指“以此边破彼边”。“因彼边而此边亦同破”,故“相因而即离两边”。这“即离”二字是指相因互破的同时,不可轻易看过!
入道要门上说“无二边亦无中间即是中道”,二边既离,中亦不立,于是中道胜义的理体就不用求取而自然生成了。佛法无定法,在乎运用适得其机宜;观于六祖所说的宗门应对方法而益信其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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