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能是爸爸留在我血液里的酒味儿基因,在前几天读《布鲁克林有棵树》时,被书里的同款酒鬼爸爸给唤醒了,关键是那个爸爸也是个歌手,曲不离口,喝酒了回来喜欢哼着固定的一首歌儿上楼,老婆孩子和他之间有个很棒的游戏,如果爸爸到门口歌已经唱完还没开门就算爸爸赢,所以孩子们总是在一听到爸爸的歌声就急着跑去开门迎接爸爸…
多么美好的家庭场景,这样,即使是一个酒鬼爸爸,也被一家人温柔相亲。
我爸爸可没有这么幸运。
但他们都是爱唱歌的人,也因为这一点,这本书留给我的余温后劲十足,以至于我这几天连续喝完三瓶红酒了。
吧台吊柜上几十瓶红酒和一大堆两三年前泡的果酒,从搬到新家放进吊柜里我就再也没瞅过几眼,我都几乎忘了世上还有喝酒这回事。但这几天我可是一瓶接一瓶地开啊,高脚杯里倒上红色的液体,就放在钢琴凳边,弹两段,来一口,咋那么惬意~
也没醉,就是心情会变得更加舒展开阔,烦恼担忧的事都会自动退后,我感觉我好像更加理解了那些被称为“酒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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