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的艺术》罗纳德·B·阿德勒——阅读笔记2017年12月10日21:30
2017年12月04日——2017年12月10日
一句话的成本有多高?
“本该一句话的事,你看这下闹的……”
“咳,那有啥,一句话的事!”
那么,一句话的价值又有多大?
中国人爱说,凡事坐下好商量嘛!
沟通是门艺术。
这本译作的原名叫Looking Out Looking In,个人认为原名更有韵味。当然它的中文名字也不错,艺术象征着美,美总是让人舒适,沟通的极致,也不外乎两个字,“舒适”。只是,书的原名更突出沟通的效果性,沟通并非感性的彻底流露,它更是一种理性选择的艺术。
这周适逢一个项目谈判,结合实践与书本,不妨谈谈自己的感受。
谈判拆开解:谈就是沟通,判就是选择。
沟通是不可逆转的。换句话说,信息的消费是一次性的,而且及时清。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言不到位,覆水难收。一句话造一个局,绞尽脑汁力挽狂澜,仍旧定居难回。发言若能精准到位,避免未经论证与考究的言谈,就能防微杜渐。脚踏实地才能掷地有声。
判断选择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同理心。所谓同理心就是从另一个角度来体验世界。它不同于同情心只用自己的悲悯看别人的困境,而是从对方的立场感同身受,设身处地想他人之想,思他人之思,即如同对方那样去感受对方的处境。这样的品质即便是发生在针锋相对的双方谈判中也极其有价值。试想,一方针尖,一方麦芒,双方既不让步也不同理心审视,谈判就根本没有开展的空间,项目不可避免会发生流产。凡有合作,就有同理心存在的痕迹。
当一个项目还只存在于纸上时,双方博弈的宗旨,我认为就是极尽所能把整个事实说道清楚和作出精准判断。我们可以反证这一宗旨的正确性:法院处理纠纷的过程,就是一个还原事实的过程,而律师在其中的工作,依然是围绕如何还原事实开展。既然在项目初始时介入,若能做好还原事实的基础,那日后即便发生争议,也会得到极迅捷的处理。初始时的同理心,是双方得以清晰勾勒事实的平台,一方违背,就是日后另一方的隐患。其违背合作互利共赢的理念,导致的结果也许就是,两败俱伤。
抛开谈判,生活中,我们往往会以自我袒露的方式拉近与人的距离,但有时自我袒露存在风险:一旦你坦诚了一个秘密弱点,你就不可能像以前一样控制别人看待你的方式。(节选第二章沟通和认同:自我的塑造与展现P75)
面对这种沟通难题,我们可以迂回救主:沉默、暗示,甚至模棱两可未必不是恰当的沟通方式。
工作与生活的冗杂烦恼,也许因为一句话的及时到位,就能化作浮云行空万里。
笔者:爱阅读的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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