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时指了指周边的已破败的房子问小舅:“假设这些房子都塌了还能拥有这块地权吗?”
“可以,这地上面本来是谁的房子依然归他。”
我觉得非常困惑,我们家在某地也有一块地,但因为年久失修,那块地上面的房子早已坍塌,找了村里好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做公证,以证明此地归我们所有。
去登记,完全没用。
随即,他给我讲了他宏伟的规划构想——他想把自家房子周遭的地都拿下来,建个停车场和喝茶的院子。
我顺其所指看一下地形。
如果真的全都拿下来的话,打通后连片,体量最少是其他常见房屋的五倍。
所以我提出了我的一个疑问:“现在我们土地不都是国有吗?农村的话最多也是集体所有制吧?哪怕是基于自留山自留地政策,你拿下这些地,不也有潜在风险?”
“有什么风险?”
“民间禁止转让土地所有权,你取得这些地权应该是基于合同,那假设对方要讨要这些地块,你是没办法拒绝的呀。”
“农村人哪有那么多扯皮的,彼此谈好了价钱,合同一签,见证人一拉,村里盖个章,让他父母也签个字不就行了?”
“那往后他的第2代第3代要是追索起来呢?”
“那时候他的房子都被我推平了,他怎么找得到?他哪里有凭证证明这是他的房子?”
“这边不动产权证或者土地权属证书上面不会标明具体位置的吗?”
“没有这些的。而且这边不是主干道,这里距离路上太远了,不可能被征收的,私底下交易没有人有心情管你。”
我一下子明白,那块地我们为什么收不回来了。
以前看明清朝的历史,农村宗祠力量以及乡绅势力甚至可以说是地方“土皇帝”。
我非常不理解——他们的权利在哪里来的呢?约定俗成?习惯成自然?
《治大国如烹小鲜》里面提及,动工拿地也有不少人联系当地大族促成交易。
“有侵害必定有救济,但是你能不能成功取得救济,全靠你的本事。”
当时对这句话一知半解。
再后来我还想到另外一句话——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自上而下的大手他强有力,但他无法触及所有的角落。
向人手去海边抓沙子,能紧紧握住的沙子,其实也不太多。
更多的角落,错综复杂,盘根错节,所以需要专门的人去专门实施。
要“压得住”这批人,就需要“声望”。
所以,“乡绅”绝对不会被取代,随着时代变迁,他只会不对变换称谓头衔名号。
同时,我似乎也明白了项羽的“富贵不还乡,如同锦衣夜游。”
村里,周边的人都是很相熟悉的,从小玩到大。
没有任何一件事情获得的成就感能比得上:比打小就认识的人更成功来得猛烈。 人的痛苦,有可能来自于不比熟悉的人更幸福而非自身的不幸。 但这里又出现了这么一个“悖论”——因为不如他人而感到不幸,不也是不幸本身吗?
基于此故,我突然明白某亲戚为啥每年都有意无意地夸耀她那在某县当领导的女儿了。
有时候,“听过很多道理,却活不好这一生”并不是因为“没做到”。
而是,我们不能融会贯通找到彼此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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