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母亲说我格色,就是不怎么合群。自己也讨厌这种性格,看到别人能自然而然地扎堆说笑,总是无比羡慕,可却无论如何也融不进去。一直到长大,这副德性一点没变,还是喜欢独往独来。但这时,我已经接受自己,还暗自欣赏。
退休了,回到乡下,非必要,我不去人扎堆的地方,就连那些亲戚都说我,与他们的走动不够频繁,整个人在亲戚圈里不爱说话。他们说归说,有了需要出钱出力的事,那些说我的人,大多退避三舍,独独我在他们前面一骑绝尘。
我开始享受自己的不合群。我感觉,人生就像俄罗斯方块,你合群了也就消失了。人最好的状态就是,“离别人远点,离自己近点”。
离人群太近,往往会弄丢自己,弄丢那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个体。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我们在世间短短的几十年,不是为了迎合他人而存在。
心理学上有个概念,叫“团体迷思”。意思是人一旦走入人群,往往会变得不理智。
离人群太近,他人的影响便无孔不入。只有摆脱这种束缚,我们才能想清楚,自己到底要怎么活。越上年纪越明白,生活终归是自己的。
一些人,用热闹填补空虚;一些人,用独处成就自己。周国平说起过独处的三重境界:第一境界,是惶惶不安,想要逃离,生怕被人抛弃。第二境界,能安于寂寞,可以静下心来做事、思考。第三境界,是在独处中,找到真正的自己。
找到自己,一心一意的做自己的事,做事的时候不耍小聪明,脚踏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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