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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孩子成为“老赖”,让人情何以堪

9岁孩子成为“老赖”,让人情何以堪

作者: 微言微评 | 来源:发表于2020-12-16 19:46 被阅读0次

     9岁孩子成为“老赖”,让人情何以堪

                        文/孙新合

    可以这么说,现实生活中,9岁的孩子还基本上处于不谙世事的状态,更是父母心头肉,掌中宝。

    遗憾的是,不管是成人,孩子孩子,不可能就有着同样完美的结局,现在,河南9岁的女孩小蔓竟然被限制高消费。消息传出,迅速成为举国关注的焦点。

    众所周知,只要被法院判决限制高消费,多是欠债不还,典型的老赖。那么,问题就来了,9岁的孩子能有多大的能耐啊,公然成为老赖呢。创业不成,想骗,技术恐怕也达不到吧?

    原来,小蔓的父亲是个疯狂的赌徒,为还欠下的赌债,准备将家里的房子卖掉。你说,这是不折不扣的人渣啊。小蔓的母亲坚决不同意,这个杂碎竟然对妻子和岳母举起屠刀。

    犯下滔天罪行,任何人也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但苦的就是小蔓。父亲,母亲,外婆,全部离她而去。更糟糕的是,法院判决,父亲的债务还需要她来承担。于是,就有了这样的结果。

    当然,有人会言辞凿凿地认为,没毛病啊,自古以来就是父债子还。好吧,还能说什么,估计法官也是这么想的。可是莫忘记,现在是法治时代,任何事情都是要以法律为准绳的。

    有个律师朋友气愤地表示,太荒唐了,根据我国现行的《继承法》,父债子还只是民间的说法,真正的做法是采取债务限定继承。也就是说,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同时继承债务。

    更直白地讲,继承人如果放弃对财产的继承,同样也不继承债务。小蔓虽然继承了房产,但是也有父亲,母亲,外公,外婆的份。如今,随着父母,外婆的离开,外公放弃,房子是小蔓的无疑。

    但是,《继承法》中也有继承债务以继承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的原则。不难看出,对于父亲的外债,小蔓最多承担房屋部分价值的赔偿义务。这点,和房子的总价没有任何关系。

    还有个不争的事实,9岁的孩子,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她需要读书上学,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剥夺。吊诡的是,没有人意识到,更没有人去给予保护。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小蔓想还债,目前也没有能力。说句难听的,就是出去打工,也没有哪个用人单位敢雇佣她啊。那是要吃官司的,有严格的劳动法规定呢,不能闹着玩。

    真的,对小蔓实施限制高消费,于情,于法,于理,都存在着明显的不合规,这也是引发大众质疑的根本所在。好在,涉事法院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了道歉,小蔓头上的“桂冠”也得以摘除。

    小蔓的命苦,碰到个不务正业的父亲,导致她成为了孤儿,还直接让人生的艰辛太早地降临在她的头上,着实闹心。当然,债主也是无辜的,希望能有更好的办法解决问题。

    眼下,每个人,每个部门都应该向小蔓伸出援助之手,让其充分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内心永远充满着积极向上的力量,坚强地活下去,成为可造之材。要明白,这才是不折不扣的正能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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