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能有多难?
2008年,我国政府签署并批准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这项公约的目标,就是把人们对残疾人的看法从“社会扶助的对象”,转变为“享受各项权利的主体”。
设立公约,是为了让人们意识到我们都一样。但十几年过去,残疾人实际上还是免不了被安排的命运。
在特殊教育体系中,聋哑学生往往被送入专门的中等或高等职业院校。这些地方提供音乐、绘画或按摩课程,也就是外界认为适合残疾人的工作。
自2008年有统计以来,中国残联每年发布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盲人按摩事业稳步发展”都是“就业”板块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尽管,视力残疾在所有残疾人中所占的比例,还不到15%。
不得不说,这是对残疾人擅长领域的刻板印象。一提到“盲人”就想到“按摩”,但盲人真的比普通人更适合做按摩吗?盲人是不是只能做按摩?如果不想学按摩,那他们还可以选择做什么?
除了按摩,他们还能从事什么职业?事实上,他们的选择非常有限。
一方面,如果他们希望尝试主流的教育与就业道路,就会面临巨大的障碍。
一般来说,将残疾人拦在就业市场之外的,是来自心理、物理、结构三方面的阻碍。
心理障碍,既包括残疾人因身体缺陷而导致的自卑感和耻辱感,也包括公众对残疾人的误解和歧视所造成的态度障碍;
物理障碍,就是公共场所的基础设施不够友好,让残疾人上不去,下不来,损害了残疾人的可进入性;
结构障碍,则是指法律法规对残疾人权利(如教育权、就业权、健康权等)的忽视,甚至损害。
另一方面,残疾人的数量还在持续增长,传统的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政策,越来越无法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就业需求。
1987年,中国进行了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2006年进行了第二次。目前所有关于我国残疾人数量的推算,都是以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数据为基础。
比如刚才提到了2010年全国残疾人总量数据,就是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总人口数,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中我国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推算而来的,其实很不精准。
模糊的数据背后,多少也反映着主流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注还不够。但即使是这十四年前的过时数据,也足够令人揪心了。
残疾人得到的关注不够,拥有的机会更少。对于一部分弱势群体来说,都不用专门被歧视,光是被忽视,就足以使他们的生活陷入岌岌可危的境地了。我们,也许有一天也会成为“他们”。
善待弱者,给残疾人一个平等生活的机会,是一个社会的基本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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