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单位或老板拖欠工资不发,属于劳动纠纷,正常情况下,应当先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对仲裁不服,再行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流程是劳动争议的一般性流程,尤其是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可以不和解、调解,但符合法定情形的,正常都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而不能直接诉讼。只有对仲裁不服,才能提起诉讼。
老板不发工资,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劳动纠纷一般性处理流程。故,应当先向地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1.仲裁时效:1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申请资料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先予执行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4. 普通仲裁时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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