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浏览的新闻里出现一则新闻标题——雅安宝兴河道发现大熊猫遗体,官方通报:为野生雌性成年大熊猫。
熊猫乃我国宝,非正常死亡自然是新闻。不过,笔者于此感觉有点怪的是:死掉的熊猫也可称“遗体”,难免有点过于抬举,人畜不分了吧?即便是国宝,那也是野生动物,跟天地间最具灵性的人是没法比的。
笔者不敢说有多深的语文造诣,在大半个世纪的相关认知即语文实践里,“遗体”一词使用最多乃指高龄或受尊敬的人的尸体,也叫遗骸,有一种俗世里所没有的圣洁性在其中,新闻报道里此类表述常见。此外就是在古汉语里指亲生子。
文字者,圣人之所留,是充满智慧内藏灵魂的符号。不敢怠慢,遂“百度”之,结果呢,还真是可以——指生物(包括动物和植物,主要是动物)的遗体。
乃下意识捶捶自家的脑袋瓜子:那宰杀前放了血,褪了毛的猪呢?
不死心,再查《汉语词典》里的”遗体”词条。还好,没有类似“生物(包括动物和植物,主要是动物)的遗体”的解释,其它则近似。
还是那篇新闻,“在蜂桶寨乡一河道内发现一只大熊猫,疑似已死亡”——“一只”?似乎也不咋合适吧?在笔者的感觉里,倘然指那些头大块儿大的动物时则用“头”,比如一头牛,一头狮子,一头大象等等。而“只”呢,则用来指那些个体小,天性活泼的生命个体,尤其是鸟类,如一只喜鹊,一只青蛙,一只田鼠,“一只狗”也凑合(口语里也用“条”),而“一头狗”,几不可见。
尽管面对的是很权威的媒体,但笔者还是坚持己见,即原本的认知:汉语量词里,描述那些个头硕大的家伙则“头”,描述相对小不点儿生灵则“只”。而“遗体”者,斯人虽去,情愫依然,惟人可用,它用乃属亵渎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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