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托朋友帮忙一起购买的《幸福的种子》这本书还没到,所以今天我交的作业就写前几天刚读完的《丛林故事》吧,他是来自英国作家拉迪亚德·吉卜林的作品。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作家写的书。
这本书为何让我这么喜欢呢?有三个原因:
第一:我喜欢书中人物是独立的,充满野性的角色。
第二:这篇故事完全保留了动物的各种特征。
第三:作者吉卜林还用丛林动物的语言翻译成人的语言。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名叫莫格里的男孩,被狼群收养到最终离开丛林的经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情节框架,莫格里长成了一个勇敢、强壮、聪慧的男孩。
这本书的作者吉卜林他出生在印度孟买,5岁时和妹妹被送回英国,父母安排他们寄养在朋友家里,在那里他们经常被打骂。成名以后他认为,人和木材一样,木材上的每一个疤,每一条裂缝都代表着它成长中所受的伤害。因为他特殊的经历,加上他新奇的创造力和大胆的想象力,他的作品深受世界各国儿童的喜爱。
一般情况下,狼在人们的印象中很凶残,但这本书中狼是善良的,他用拟人的手法写动物的感情,动物的喜怒哀惧,远远超出一般的动物小说。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狼孩莫格里,喜欢这群狼!
陈秀兰2017-12-04阅读心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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