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之耽兮 不可说也

作者: 不争不抢0203 | 来源:发表于2016-03-06 14:00 被阅读0次

    士之耽兮,尤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这句话意思是:男孩子沉溺了,仍然可以脱身,女孩子沉溺了,就脱不了身了。意思就是说男孩子容易变心,而女孩子一旦爱上一个人了就陷下去了。

    古代是男权主义社会,制度是一夫多妻,而且对女子要求很高,一般嫁了一个从此就能跟一个,被休后想再嫁一般是不可能了,这完全是对妇女的压迫。所以这句话在以前完全正确。

    我记得我身边看到过这样的一对恋人,刚开始时候是男孩子追的女孩,经过一段时间女孩被他感动了,后来他们在一起了,可是不久他们分手了,男孩开始厌烦那个女孩,他觉得她无理取闹,女孩子就很伤心,很久都从这段感情中抽不出身来,而男孩子却没什么感受,感觉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这个故事和<<氓>>中的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很相似。我记得我在一本书中读过大概一段话,意思就是谁先被追,谁就先被甩,以我个人观点来看我认为这篇文章中是氓先去追女主人公的,而最后变的也是他。

    最后是女主人公不能从这段感情中脱身出来,“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最后她连跟他白头偕老这个想法也破碎了,跟不要提当初的“信誓旦旦”了。

    所以我想提醒每个女孩:于嗟女兮,无与士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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