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永乐四年的一天上午,清河县新任知县汪宫叁,刚换上一身粗布便装,正准备出衙查访一件事情。突然,听见衙门外有人“咚咚”击鼓鸣冤。汪宫叁听罢,立即升堂问询。只见这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年轻妇人,身上衣着褴褛。见到知县,便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汪宫叁知县问道:你是何方人氏?有何冤屈要伸?那妇人答道:民妇叫申清贞,家住清河县汤河镇正康药店。我丈夫是正康药店老板,名叫刘连造。今年四月初九,被本地名叫花言春的刁妇,诬告杀夫夺妇,现已被定为死罪在押,待秋后问斩,此案真实冤枉啊大人。
申请贞诉说完后,知县汪宫叁命人将其带下,然后取来刘连造一案卷宗仔细查阅。据卷宗纪录,此案发生在今年的四月初九,而起因却在二月初二,那天晚上,刘连造乘夜深人静之际,潜入布商龙宅,调戏龙三之妻花言春。遭到花怒斥,差点被扭送官府,后经街坊陈贺给予说和调解,以刘连造赔十两银子,并道歉言和。
此后,刘连造趁花言春来康正药店配药之机,暗中掺入鸩药,使得龙三饮药后暴卒。花言春再次将刘连造告到官府。前任知县经验尸,未见伤痕,唯有首部七窍有流血污迹,面部颜色黑紫,验证为饮鸩药而身亡。
经勘验定罪,刘连造不肯招供,但有葯查为证,后经严刑拷打,只好供认为:因调戏未遂,乃怀恨而谋杀龙三。故由前任知县胡成瑞,判刘连造死罪。
汪宫叁仔细阅过案卷之后,觉得此案并无不当之处。至此,再传申请贞上堂,汪知县问道:花言春状告你丈夫调戏与她,可有此事?申请贞忙回禀道:老爷,愚夫平时虽有沾花惹草恶习,但民妇管他甚严,未曾有过调戏良家妇女之事。
汪宫叁沉吟片刻,又问道:花言春是何时到康正药店配过药?申请贞答道:自去年十二月十二日起,刁妇花言春内隔三五天就来药店配一次药,每次配药一剂,都由我家愚夫亲自配称,直到今年三月十五日,前后有三个多月。老爷,若是愚夫要杀人报复,缘何要拖到今年四月初九?说完,申请贞泪如雨下。
汪宫叁听完申请贞的申诉,觉得其中确有些蹊跷。即命差役传汤河镇保正和花言春到堂。不多时,两人到堂,汪宫叁一看,那花言春约二十五六岁年纪,眼目流光,装扮妖艳,汪知县望之,不禁眉头一皱。接着便问花言春,刘连造如何调戏,又如何杀死龙三之事。花言春媚眼往上一挑,瞄了汪知县一眼,便把那刘连造怎么调戏她,又怎么在给龙三配药时,暗自掺入鸩药,药死了龙三,所言,跟案卷供述完全一样。没有一丝破绽。
再问保正,保正叙述也与案卷供述的基本一样。汪知县暗自分辨二人的供述,突然问道:花言春,你的药方何在?花言春忙把早已准备好的药方呈上,说道:我家愚夫瘫痪在床,药方是名叫许非的郎中所开。
汪知县接过药方仔细一看,此药方尽是些舒筋活血的药,另有一味马钱子散,每剂一钱。汪知县知道马钱子散是有毒的,如同砒霜,少服咯血,多服必伤命,但马钱子散,有祛风湿之功效,莫非刘连造就在这味马钱子散掺入了鸩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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