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过年前最后一次家访了,给需要关爱的儿童及家庭送慰问物资和春节祝福。进入乡镇街道,集市上人头攒动,熙来攘往,已经充满了过节的气氛。
来到儿童家中,看到一个妈妈,脸上没有过年的喜庆。看到我们进来说,娃去喊她奶奶去了。打过招呼后才得知这名女性就是儿童的母亲,深陷的眼窝中含着眼泪。几天前,她从上海返回,和女儿、婆婆一起过年。问年后的打算,本来含着眼窝的泪水,夺眶而出,说年后还要出去,不出去咋办呀。看到她的泪水,我心里一揪,该是遇到多么大的困难,才在一群陌生人面前展现出自己的脆弱!
“是不是我问的问题有点残忍了?”我在想。两年的社工家访中,好几次家访时,看到儿童妈妈或者奶奶流眼泪,同时更多的是看到和儿童生活在一起的家长的积极向上的心态。
社会工作中有一条价值原则,就是给案主灌注希望,尤其是当案主展现脆弱的时候,给予希望,给予支持!我在想,如何在工作中把价值原则在工作中实践,除了给予部分物资的支持外,可能更多的是需要把案主的希望之灯拨亮一些。于是我在ta的生活叙事中找出积极的元素,进行重新叙事,让案主感觉到ta的希望之灯还能够继续亮起来,能照亮前行的路,虽然困难,但值得尝试,给予勇气和力量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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