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场话英豪

作者: 第一等野花 | 来源:发表于2019-12-24 21:23 被阅读0次

    1

    和酒结缘,源于很小的时候。只记得那时还没上小学。至于具体是几岁,着实记不住清楚。印象中,那时还懵懂无知,却经常看到大人们围坐在桌旁。桌子上放着一小盘的花生米或一碟小菜,几双筷子,几个白瓷酒杯,一瓶没有标签的附近商店买的散酒。

    大人们一边聊天,一边端起酒杯抿一小口。而后皱起双眉,眯紧两眼,一仰脖,吧唧一声,把酒给吞了下去。酒一下肚,两朵彩云随即爬上原本黑黄的双脸。那样子,似有十分的痛苦,却又显得万分的豪气。

    每次看着大人们喝酒,我都会被这股豪气所感染,由此也就忽略了其中的痛苦。

    不知为什么,自小我就对英雄人物相当的崇拜与向往。没事就拿着扫把,棍棒等随处可得的长条形物件四处乱舞。舞得虎虎生风,舞得好似自己已然是个可以仗着一剑一箫行走江湖的英雄好汉。

    那时候总觉得当英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武功高强。对于这一点,我每天都在练习,并且自信有一天自己必会行云驾雾。二是必须有千杯不醉的酒量。唯有如此才可率性洒脱,笑傲江湖。

    武功不是一招一夕可以练成的。但酒量嘛?我自信是一个吃得了苦的人。喝酒时决不会像那些大人般抿嘴皱眉的。所以在挥帚舞棒的同时,我动起了喝酒的心思。

    那一次,趁家人不在,我把装酒的瓶子打开,往瓷杯上倒了满满的一杯,就着一根咸萝卜条,一仰脖倒进了嘴里。瞬间,一股热辣顺着喉咙火一路燃烧。一直烧到肚子里,而后,肚子便开了花似的,火辣辣的一片热。热浪在里面翻滚了一阵之后,蹭蹭地往上涌,一直涌到了脑壳之上。此时的我感觉头上冒了烟,热腾腾的气体烧得满脸火红。一种晕乎乎的感觉朦胧了双眼。

    带着这双朦胧眼,我巅着脚打太极般地来到了戏台上和邻家小伙伴们一个劲的疯玩。玩着玩着就觉着后背像有无数只蚂蚁同时疯咬般地痒了起来。想要抓痒,可是又抓不着,只好找个石头墙,紧贴着使劲上下磨蹭,越蹭越痒,越痒越蹭。最后实在受不了了,哭着喊着让四姐过来帮我撩起衣服搓。直到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的整腰身就像煮熟的虾子般通红。而与通红的虾子不一样的是我的通红的后背上还长出了许许多多的或红或白的小疙瘩。正是这些小疙瘩让我奇痒难忍。

    按说,有了这么一次经历,我那颗小小的心灵应该要备受打击,从此断了喝酒当英雄的念想才对。可是并非这样。在这之后断断续续地,我又喝了好几次白酒,每次都是偷偷地喝,每次都是喝那么一小杯。每次都是一样地起疹子,一样地奇痒难耐,一样地到处找墙壁蹭。一样地了死不悔改。

    而所有的这些,都发生在我上小学之前。看来,在我的基因里,生来就存在着一股劲。一股不服输,不怕苦,当英雄的豪爽劲。

    这股子劲在我上了学之后,隐藏了很长一段时间。长得几乎让我忘了自己曾是一个率性,有英雄气的人。不过英雄气的种子一旦播下,即使现在不发芽,处于休眠状态。一但遇到适当的时机与环境,它也早晚是会钻出地面,茁壮成长的。

    关于这一点我是深信不疑的。要不怎么说“千年草籽万年鱼”呢。我的英雄气就是那颗千年的草籽。之所以暂时休眠,只是为了等待一个更好的发芽的机会。


    2

    第一次显示出发芽状态的是初中毕业那会儿。初三毕业的那年暑假。我们通共五个同学一起相约去爬山。在爬山之前,有人提议:买上两瓶啤酒,喝完了再去爬。当时大家正值青春,都有一骨子气在身子里乱窜,伺机寻找一个突破口。提议一经说出,便似给那股子乱窜的气开了一道口,有了往外冲的裂缝。

    很快,两瓶啤酒从商店那边下了架,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大家都很豪气,二一添作五,端起盛满啤酒的杯子一饮而尽。喝完之后,没等酒气发作,大伙便搂袖挽裤兴冲冲地出发,往山顶冲峰。刚爬了一会,我的酒劲上来了,觉得头有点晕。再加上太阳一晒,整个脸便像极了熟透的小米椒般火辣。再看看其他几个同学,也和我差不多。一个个顶着个大红脸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这件事在很多年之后,都还是我们这几个同学聚会时必不可少的谈资:两瓶啤酒硬生生地灌醉了五个人。想想那时的狼狈样,唯有用两个字来形容最为贴切。

    真孬。

    在这之后,我又有许多年没再碰酒。小时候那颗羡当“英雄”的种子,因了这次“孬醉“再次偃旗息鼓。身子里头的那股子气,暂时又得到了隐藏。

    直到毕业参加工作之后。


    3

    刚参加工作那会,吃“佛生日”非常流行。每年到了农历十月之后,各个乡镇,各个村庄的“佛生日”便相继到来。于是,毎年秋季这一学期,除了上班这一工作之外,我们还有另外两项工作要做:一是呼啦啦地和同事,朋友,新戚们成群结伙地去同事,朋友,亲戚家吃“佛生日”,一是在自家所在村庄的佛生日到来之际,起早筹办几桌盛宴,招待同事,朋友,亲戚们前来吃佛生日。

    吃请“佛生日”除了丰盛的菜肴之外,最为重要的当是酒。当时最为盛行的酒文化是:喝多酒,喝好酒。主人家招待客人,会尽着力一轮轮地劝客人喝。客人喝得越多,自己的面子挣得越足。当然,刚刚开桌上菜的时候大家还是很文明的。主人端起酒杯围桌招呼一圈,大家都只是礼节性地抿了一口,随即就又安静地夹菜吃饭。慢慢地,菜上了两三道。主人的酒路也就开了。再次端起酒杯招呼时一定会来这么一句:“我干了,你们随意。”随即一仰脖,便把整杯酒给灌了下去。丝毫不皱一下眉头。然后端起空酒杯,杯口朝下晃了晃,意思是一滴不剩,以证明自己的豪爽劲。接着就又顺手拿起酒瓶,往自己的杯子里倒了满满一杯。没等菜再上来一道,便又端起酒杯,第二次敬起。同桌的客人,有些本就酒量大的,看到主人这样爽气。也就跟着端起酒杯大饮了一口。喝完还不忘绕着桌子转了一转,帮着主人招呼其他客人一起大口喝酒。有些个酒量并不是很大,但心中却有些豪气的人看到这,也就不再扭扭捏捏了,端起酒杯,跟着猛喝了一口。此时,那些个性子慢的,还不为所动,依然不紧不慢地按着自己的节奏小口抿酒,大口吃菜。等到酒过三巡,豪性的也好,慢性的也罢,都禁不住肚子里那点酒精的催化作用。一个个都爽直了起来。等到主人再次端起酒杯,便迫不及待地纷纷拿起,拿着个大红眼瞪着主人瞧:主人喝一小口,他便喝一大口,主人喝一整杯,他便一口闷下。

    至此,主人的劝酒算大功告成了。此时的主人,酒量好的,尽可以留下来继续吆五喝六,开怀畅饮。如果实在醉得不行了,也没有关系,找个地方哪舒适哪呆去。客人自会自己找人干杯,猜拳,摇骰子去。实在不济的,也会自顾自地自斟自饮起来。丝毫不用主人再劝哪怕一句半句的。倘若这时主人踩着八字步,睁着迷胧眼,颤颤巍巍,抖抖擞擞地加入进来的话,客人反倒会劝他少喝点。此时的客人已完完全全地转了个弯,变被动为主动,化客场为主场。

    而我,就是在这样的酒场文化里摸爬滚打二十来年成长起来的。我那颗打小就播下的,当英雄的豪气的种子在埋藏了多年之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强有力的环境茁壮成长起来了。在这十几二十几年里,说实话,我的酒量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长进。但我喝酒的那股子豪气着实长进了不小。


    4

    在这十几二十年里,我能喝一两就喝半斤,能喝半斤就挑战一斤。而且是一杯一口,直倒直入的,决不拖泥带水。在别人看来,好像我喝的不是满口又辣又苦又冲的高浓度酒精饮品,而是非常可口的蜜水。当然了,这也怪不得他们。因为他们看到的只是表象,只是我的豪气与爽直。还有我的红光满面。至于酒精在我五脏六腑里的翻江倒海,在我血液里的上窜下跳,在我脑神经里的左冲右突。他们是看不到的。甚至于他们也是无从体会的。

    俗话说的“感同身受”纯属是一句假话。他们能感受到的只是我在酒精作用下的豪气。我的头重脚轻,心跳飞速,醉眼朦胧,短暂的失忆等等醉酒的状态他们是感受不到的。

    在酒场圈中摸爬滚打的这十几二十年里,我确确实实地获得了“酒场豪侠”的美名。我打小梦想中的英雄豪气,也确实在每次酒路开了之后的吆三喝四的干杯,猜拳,摇骰子中获得了短暂的满足。然而,这种满足也只是短暂的。当我酒醒之后,醉眼朦胧中的那股子英雄豪气感便也跟着醒了,醒得荡无存。

    我的英雄豪气梦是隐藏在酒里的,而且必须在似醉欲醉之间才能找到。关于这一点我很确定。

    为了圆我的英雄梦。确切地说其实也不是圆,因为我的骨子里本来就存在着英雄豪侠之气。我所做的只是去唤醒它。所以在这十几二十年里,每逢遇到酒场,不管是朋友的还是同学,同事的还是亲戚的。不管是订婚宴,结婚宴,还是入宅宴,满月宴⋯⋯只要酒瓶子盖一开,我便会像嗅到了血腥味的鲨鱼一般,调动起全身的神经细胞,往那血腥之地全力冲刺。猜拳,摇骰子,比大小,干杯,吹瓶⋯⋯所有为助酒兴而耍出的各色花样,我无一不会,无一不熟。

    虽然我的酒量不高,可是我豪气啊,我敢喝啊。不管面前坐的是谁,也不管对方酒量比之于我来说有多高。我都一律以藐视的眼神来看待。不把对方喝趴下,不算英雄好汉!


    5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一首诗。辛弃疾的《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特别是最一句“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这句话说的好像就是我这坚持了十几二十年的酒场人生。

    就在我的酒量一路向好,侠气一路飙升,幼时那早早就播下的“英雄豪气”的种子就要以无可阻挡的姿态遮天蔽日地盛放之际,老天却在此时跟我开了一个不合时宜的玩笑。

    我的十二指肠出血了。

    这简直是晴天霹雳,对那想通过喝酒赢得英雄豪侠之名的我来说是这样的。

    没办法,我就是再倔强,也抵不过身体对我提出的警告。如果此时的我还不管不顾,一路向前,那么等待我的,可能就是生命的代价。

    从此,我只能暗淡地离开我那坚持了二十几年的,有赖于实现我的英雄豪气之名的酒场。

    默默地祭奠,黯然地退场。是我现在唯一能做的。

    再见了,我的酒场人生。

    再见了,我的英豪侠气!


    6

    当然了,在这场持续了十几二十年的酒场生涯中,我也并非毫无所得,毫无收获。首先让我明白的是人的酒量确确实实真有大小之分。就像江河湖海一样。虽然都是装着水,但是所装的水量还是有天壤之别的。一条小河,即使大了天去,也装不下海里的水。这是天资所定,和你努不努力没有关系。有人说酒量是可以练的。现在以我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你:这事纯属妄谈。你要相信,如果你是一个小水洼,撑死也就只能装一瓢两瓢的水。再多的话要么是水满四溢,要么是干脆把整个水洼给冲毁了。

    所谓酒量通过练习可以提高。依我看并不是。提高的其实是喝酒的胆气与豪气。但是靠胆气与豪气撑起来的酒量终究不会长久。当身体撑不住的时候,这股胆气与豪气也将像泄了气的皮球一般哧地一下没了踪影。

    其次,凡事都有定数。喝酒也不例外。一个人的身体能够承受多少酒精量是有一定的定数的。如果细酌慢饮,持续的时间也就相应地长。如果凭着那么一股豪气暴饮,持续的时间也就相应缩短。如果在身体承受不住的时候还不知节制。那么一切玩完!将是必然的结果。

    世上之事,焉非如是!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酒场话英豪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ohtqoc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