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之宝熟识是缘于一个哭笑不得的理由———我们曾有过共同喜欢的女孩儿,那还是大二暑假之前。
暑假里,我风风火火地写下不少于25000字的情书,等待回信的日子比夏天的航迹线还长,然而女孩儿没有回信,连只言片语都没有。
事实上,女孩儿早已心有所属,无需说,那人便是芝宝。他倆缠缠绵绵地厮混了一整个夏天,而我的那些情书竟成了他倆茶余饭后的最大消遣。“显然,相较于那些无聊的电视节目,索然无味的性交,这些“感人至深”的文字要有趣得多。”事后,芝宝如是说道。
遗憾的是,当我知道真相的时候已是接近暑假的尾声了。芝宝打来电话,约我在酒吧见面,说是要跟我道歉,我说不用了,但他还是坚持,于是我前去赴了约。
“有点对不起,特地向你道歉。”他客气地邀我坐下,为我要来一盘花生米和果汁,“本来是想早点告诉你的,但多少有点说不出口,还有也舍不得那些信。”
“信,那些情书?”
“对,就是那些情书,我十分喜欢。我怕一旦拆穿,就再也收不到了。这么说来好像有点卑鄙,但事实就是这样,我所抱歉的地方也正在于此。对了,怎么不写了,三周多没收到你的信了。”他喝下一大口啤酒。
“每一封的石沉大海,毫无回音,谁还有心情写下去。”我感到被愚弄了,但又觉得怎么都无所谓。
“那倒也是,给,你的花生米”,他将碟子推到我面前,“不过巧的是,在没来信的两周后我们也分手了。”
“为什么?”我有些错愕。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其实,无论我还是她都期待你的来信,那东西至关重要。每当收到你的信,我倆便迫不及待地拆开,像兑换彩票中奖号码一样地争相阅读,每每兴奋不已;而没有信的日子,我倆则无所事事,甚至有些百无聊奈,像是没了重心一般。如此一来,势必分手。”
“哦?这我倒是没想到,我的信有这么神?。”我岬一口冰橙汁道。
“千真万确,她怎样我不清楚,但我确实如此。真是不错的情书。在反复阅读的时间里,我不禁想,如果能认识一下写信的人就太好了,如此想着才找来了你的电话。当然,不认识也无所谓,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毕竟我有错在先。”
“听着倒是很公道。”
“一向如此。”
我们沉默一阵,这时间里他只是一边喝啤酒,一边不时地瞟看我的的侧脸,像是查看温度计似的,我则只顾着嚼面前碟中的炸花生米。
“喂”,大约5分钟后他开口道,“那女孩儿没你想得那么好。”
“什么地方。”
“跟她睡觉感觉很糟糕。”
“分手了还说这种话?”刚才不是还说自己公道来着。”
“实话实说而已。”
我有些不耐烦。
“她俗不可耐。”他再次开口。
“那你应该也差不多。”我感到有些不快。
“想必是的,物以类聚嘛。”他点燃一支烟,“所以我才想知道你的名字嘛,”
我突然有点发笑,但仍未开口。
“我叫芝宝。“他自言自语似地说道。
“打火机牌子?”我下意识反应道。
“是嘛,就是打火机,好记吧。”
我笑出声来,他也笑了,就这样,我们成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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