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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事42:油烟味(上)

房事42:油烟味(上)

作者: 一言莫辩 | 来源:发表于2020-09-21 19:55 被阅读0次

    商业设施是小区的添头,基本上分布在小区的外围,沿路的门面或低层,公馆一号路将南湖公馆一分为二,路两旁的一、二层均为商铺,因为小区周边的商业设施还在逐步建设中,因此,与居民生活相关的小店超市、美容美发、餐饮店、装修设计等,都早早地投入了营业。

    “南湖遭遇”群里程朱法,自从搬进四楼的新家,每天都是在一股气味中醒来,一开始也没觉得什么,但随着天气的转暖,味道是越来越腻歪了,让人有点头晕恶性,北面的窗户都不大敢开了,开发商所谓的南北通透的好,就无法享受了。

    起因是楼下开了个家常菜馆,早上以面为主,中午快餐,晚上家常桌菜,老板娘很是贤惠,菜肴价廉物美,成了装修人员的食堂;随着入住居民的增多,很多人晚上都在店里聚餐,由于周边几乎没有什么餐饮,因而,生意出奇的好,天天有人排着队等吃饭。

    虽然菜馆也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比如油烟脱排、油烟净化、烟道入井等等,但油烟、气味不可能都排尽的,而且排入地下的油烟和气味还会跑出来,因为后厨外就是小区内部,散步经过都会沾上油渣气,何况是楼上的住户。

    程朱法也是个老实人,他知道经营菜馆的外地人也不容易,也就是在“南湖遭遇”群里发发牢骚,跟帖的人还不少,最后大家觉得物业应当出面管一管,物业却一推了之,说是只管小区里面的事,外面的商铺不管的,可你明明收了人家的物业费的,就算没收,可排烟管是通到小区里面的。

    而且小区楼下门面房开饭店,需要事先征得周围邻居的同意,当初开饭店的时候,菜馆是进行了公示,但大家都还没有入住,自己的事还管不过来了,谁会去关注别人开饭店的事,但你作为物业有义务提醒,而不是不管不问,据菜馆反映,物业对他们开饭店也是认可的。

    再说了,开一个餐馆手续还是蛮多的,先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名称,然后到环保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到卫生监督所办理卫生许可证。而领取排污许可证的首要条件,要么楼上没有居民住宅,要么经得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

    楼上没有居民住宅不知指的是,上一层楼没居民住宅,还是上面都没有居民住宅,要是前者的话,菜馆楼上也是商铺,没问题;要是后者的话,那肯定要征得同意,因为已经公示了,没有业主提出异议,物业也同意了。

    菜馆根据环保要求安装了抽油烟机、净化设施,因为担心对小区环境影响,专门把烟道下到了地下,污水则接到了排污管网里,最后申领到了排污许可证,并且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看样子,菜馆应该是符合餐馆的各项要求的。

    “南湖遭遇”群里一直在议这个事,李天明也十分关注,他原来住过沿街的房子,深受其害,但开饭店的是他的一个亲戚,平时也上店里沾点光,所以也不好意思说这事,最后实在是忍不下去了,干脆把房子卖给那亲戚,当了员工的集体宿舍,和备货用的仓库。

    原来是没有这么多的规定,现在条件好了,对环境的重视程度不一样了,特别是南湖公馆这样的高档小区,买这里的房子就是看中的环境。但菜馆好像也没有什么错,都是按照要求申领了执照,本身门面也是商业用房,就是来配套小区生活的,没有一个这样的店,还真是不太方便,总不能一关了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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