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读书
读书:千年法律一滩屎

读书:千年法律一滩屎

作者: 随意de徘徊 | 来源:发表于2019-02-10 13:16 被阅读32次
    《金融简史》

    去年12月2日,湖南益阳2路公交车上,一女子殴打公交车司机,画面中女子不仅踢踹、还用雨伞抽打司机,驾驶员紧急停车后捂住面部。3日,赫山分局发布警方通报称,女子因车辆颠簸责怪司机,经警方查明女子持有精神残疾证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也就是说,如果精神病人在发病期犯罪了,不负刑事责任。家属对她只需严加看护,或者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强制医疗就行。

    对此,公安局会给派出所,派出所再给民警经常性得下发需要“管控”的精神病人名单,要求民警确保其辖区“零事件”。

    一个派出所辖区仅在册登记的精神病人就有几百个,一个社区民警得包干几十个,这还不算上还有一多半无证的未登记在册的真实的隐性病人。

    结果基层民警又要出警、又要执勤、又要办案,还要被抽调去“唱歌跳舞”。于是,病人家属几个人都看不住的“精神病”却要基层民警一个人去管控几十个病人,还要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于是精神病人就成了“持证”的精神病人,犯起法来都是有免责的“黄袍”加持。

    终于,社会一方面要求警察“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一方面法律又让各种精神病人有空子可钻。而这种“擦屁股式”的执法形式就构成了我们的“法律习惯”。

    真不知道我们应该先治疗肇祸精神病人,还是先“治疗”法律?

    明清时期的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与俗称“贵、富、贫、武、威、贱”字相配。

    其中,户部由于是管财政的,油水最大。清中期以前,地方权力很小,即使督抚大员,办事花钱,一文也须到户部报销。

    给报不给报,报多报少,户部尚书的权力很大,但是各部官员,又都是科举出身,对制度极为精通。于是两厢争斗,真正说了算的反而是户部的胥吏。

    据说,乾隆年间,号称是乾隆私生子的福康安,在皇帝面前得宠得一塌糊涂,到了报销的时候,也得贿赂户部的胥吏,不贿赂,就是不给你办事。

    不过,部员也好,胥吏也罢,想要弄钱,都是从账上想办法。

    按照吏治,各地的银两真的上交到部里,尽管看着白花花的元宝眼热,一般来说,都没法打主意。

    而户部的银库,设管库大臣一员,由四个侍郎中的一个兼任,另设郎中(类似今天的厅长)一名作司员,具体负责。下面有若干胥吏做库书,最后是12名库兵。

    本来按照制度,库书不能进库,进库运送银两的,只是库兵。库兵出入,另有兵丁严加监视。

    在银子进库时,即使是十冬腊月,也必须脱光衣服,全身赤裸。出库时,又要跨过一个板凳,以示两腿之间没有藏银子。

    除此之外两手向上一拍,叫声“出来了!”表明嘴里和手间都没有藏银子。

    但是,尽管如此,清代的库兵,还是可以偷银子,而且非偷不可。因为他们的偷盗,都是管库的胥吏们操作出来的。

    原来,这些库兵,也是胥吏们找来的。找来之后,不仅要经过严格的思想教育,让他们以偷银子为业,干得踏实,干得放心,而且要练习如何用谷道夹带元宝。

    所谓的谷道,就是肛门加直肠。找来合适的人选,用一种特别的药,据说服用之后,肛门两边的骨头会比较软。

    当然,更多还是要靠练习,不断地用东西往肛门里塞,把肛门和直肠逐渐撑大,直到可以自由塞进拿出,就算大功告成。

    练成之后,利用关系,胥吏把他们找来的人选补为库兵,就可以偷银子了。据说,每名库兵,每天出库,都可以带出80两左右的银子。

    结果每名库兵,在工作结束之后,都会在库里往肛门里塞银子,大家彼此都不回避。然后带出来,库兵会先像拉屎一样把银子拉出来,再跟这些胥吏们一起分赃。

    据说后来某些管库大臣也参与此事,大家都分一份,而具体偷的人,依然还是这些库兵。

    这样日积月累,清代制度虽严,但依旧是个无法在数目上管理的王朝。不说点验有多麻烦,即使点验出了结果,实际丢的比报的数更多。

    所以,多少年来,从皇帝到户部尚书,大家虽然都有耳闻,但只能睁只眼闭只眼。

    在世界范围内,中国人的聪明才智,的确相当超群。但恰恰在这种方面,显得特别突出。

    《水浒传》上十字坡孙二娘说过,饶你奸似鬼,都要喝老娘的洗脚水。皇帝和大臣,在那个时代,基本上都要喝胥吏的洗脚水。

    不管你怎样防范,总会有人想出办法来,破解你的防范,瓦解你的制度。对于库兵的防范,连跨板凳,拍手说话这样的细节都想到了,还是被人用肛门给钻了漏洞。

    很多人说中国没法律,但实际中国人对制度限制特别在意,不仅规定详细,而且屡下禁令,唯恐防范不严。

    但另一方面,却总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破解的招法,总是略高一筹。再好的制度,设置之初实施效果还好,但时间一长,问题就出来了,直至制度完全虚设,土崩瓦解。

    所谓“其兴也勃,其亡也忽”,不仅仅是王朝本身,很重要的,是王朝的制度。每项制度,都会经历一个从有效,到流弊,到瓦解的过程。

    结果,中国所谓的法律精神,总是在如何设立与破解制度限制下功夫。

    究其原因,每个王朝,官员不消说,是吃权力饭的,即使其他的胥吏和衙役,以及跟在胥吏衙役后面的人,都是属于依附在权力之上的人。

    比如,明清两代,官员实行低俸制,仅仅靠薪水,半死。胥吏什么的,就更不用说了。所以,他们必须靠制度的弊端才能吃到饭,吃饱饭。把制度弄得复杂,才能生出弊端,他们也才好上下其手。

    制定规定的人不用去执行,不用去面对违法分子,不用承担责任,不用背黑锅,所以就不会管规定是否符合实际,是否能够执行,他们的想法就是:反正倒霉的又不是我,我才不管一线死活。

    当精神病人使用暴力、库兵们上下其手时,如果不把板子打向主持的官员,又如何保证制度不坏呢?这样的庇护,也使中国往往只有两部法,一部《人渣保护法》,一部《老实人吃亏法》。

    有人故意为之,有人听任为之,如果还没有必要措施,中国梦可能就是一噩梦!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读书:千年法律一滩屎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oioteq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