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文学》一共设六个栏目,分别是中篇小说、短篇小说、90后、非虚构、散文和诗歌。小说类是虚构类文学作品,散文和诗歌应该属于非虚构文学作品吧。可是今天看了《人民文学》2019年第一期,心里起了一点疑惑。
这期发了一篇《父亲是程颐的后代》,作者程绍国,文归“散文”栏目下。文中记作者养父一家的家史,记两代人对远租的溯源,从中能读出广阔的时代史,细节写得饶有趣味,读之难忘。作者写到养父的兄弟几人即二伯父、五伯父和叔父,这几人经历各异,各具个性。二伯父与叔父终身未娶,但都有“相好的”;五伯母生的五个孩子只有两个与五伯父有血缘关系。
我想,如果说这是篇散文,散文应该写的是真事,那么文中抖搂这么多个人隐私是否于当事者声誉有损?是否可能给作者惹来麻烦?如果是虚构类作品,编者又为什么不把它安排在小说栏目下呢?小说与叙事散文的区别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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