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昺,字仲明,慈谿人,都御史楷孫也。舉成化八年進士,授鉛山知縣。性剛明,善治獄。有嫁女者,及壻門而失女,互以訟於官,不能決。昺行邑界,見大樹妨稼,欲伐之。民言樹有神巢其巔。昺不聽,率衆往伐。有衣冠三人拜道左。昺叱之,忽不見。比伐樹,血流出樹間。昺怒手斧之,卒仆其樹。巢中墮二婦人,言狂風吹至樓上。其一即前所嫁女也。有巫能隱形,淫人婦女。昺執巫痛杖之,無所苦。已,並巫失去。昺馳縛以歸,印巫背鞭之,立死。乃盡毀諸淫祠。寡婦惟一子,為虎所噬,訴於昺。昺與婦期五日,乃齋戒祀城隍神。及期,二虎伏庭下,昺叱曰:「孰傷吾民,法當死。無罪者去。」一虎起,斂尾去。一虎伏不動,昺射殺之,以畀節婦,一縣稱神。鉛山俗,婦人夫死輒嫁;有病未死,先受聘供湯藥者。昺欲變其俗,令寡婦皆具牒受判。署二木。曰「羞」,嫁者跪之。曰「節」,不嫁者跪之。民傅四妻祝誓死守,舅姑紿令跪「羞」木下,昺判從之,祝投後園池中死。邑大旱,昺夢婦人泣拜,覺而識其里居姓氏,往詰其狀。及啟土,貌如生。昺哭之慟曰:「殺婦者,吾也。」為文以祭,改葬焉,天遂大雨。諸異政多類此。
———明史 (清)张廷玉等撰 明史卷一百六十一 列传第四十九
昺執巫痛杖之,無所苦。已,並巫失去。昺馳縛以歸,印巫背鞭之,立死。
张昺捉拿巫师用木棒痛打他,他不觉得痛苦。后来,巫师竟然不见了。张昺骑快马把他捆绑回来,在巫师的背上盖官印并鞭打他,他立时死去。
(《二十四史全译 明史 第五册》许嘉璐)
这句话难解的地方在于巫师消失以后,张昺骑马去追,中间没有交代,为什么张昺知道去哪里追?既然消失了,张昺多久以后才去追?中间没有一个衔接词或句子来承上启下。
张昺在铅山[yán shān] 毁淫祠,破迷信,厉风俗,简直如聊斋,都是好事,唯独让寡妇立贞节不嫁一项,在今天看来比较愚昧,寡妇应该有再嫁的权利。
----Nov 0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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