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关于早恋的故事,那年我五岁,就读于工会幼儿园,她是一个漂亮的姑娘,虽然我早已不记得名字,不记得长相,但是她就是漂亮。
这是一个真正早恋的故事,也是一个暗恋的故事。这次的早恋不同于五岁那年,因为我首次有了心动的感觉。
那天,阳光明媚,心痒难耐地想着放学要先抽奖还是先买零食。耳边传来了歌声,长路奉献给远方,玫瑰奉献给爱情,我拿什么奉献给你,我的爱人。我很生气,是谁打断了我的思考,当我撇过头,一刹那间抖了个机灵,早已忘记抽奖,忘记零食,我只知道草长莺飞,爱的人在路上。我感谢这首不知从哪里来的《奉献》,让我在十岁的时候,想把自己奉献给她。
我现在依然觉得她我所有懵懂时期里喜欢过的姑娘中长得最好看的一个,她有着长长的头发,我想等她长发及腰的时候我就去表白然后娶了她,那也不算白读小学六年,寻思着很小就定下的终身大事,走到哪里都能说,看,这是我的媳妇,我们班的班长,最最最好看的一个姑娘,哦,我今年才四年级,十岁。想想就觉得很厉害,毕竟有些人到头来还是一个人,不幸的是,她的头发好像永远都只到后背,离腰始终差那么一点,而差的那一点是我偷偷喜欢着的心意。
幸运的是,她成了我的同桌,哇哦!好酷好兴奋。我可以很近很近的观察着她,她有点点黑,眼镜很大,很美,带着一副比她眼睛还大的眼镜,像大眼睛的王祖贤,像关之琳奈何三八线的阻拦,否则我还能再近一点看看像不像钟楚红。和李梅成为同桌之后,变得很有趣,开始想念上学了,学校不应该阻止早恋,有了喜欢的人不想上学的人都会变得积极,果然在各个年龄,各个学习阶段都适用。我觉得她是那么的有趣,胆大心细人好。她的胸和她的胆子一样大,她的腰和她的心一样细,她的肤色和她的人一样好,日出的颜色。我看不清黑板,她做我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的读给我记,她也会暴力,手臂上经常印上她的指甲印,她也会被我气哭,不和我说话,过一会又原谅我,原本以为会开心快乐的这样毕业,不幸的是,我和她的座位被调了,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有缘的人总会在不经意间遇见,比如游泳池里,那时我们每个周末都会在水上娱乐城玩,我带着救生圈游着游着碰到了一个姑娘,抬头一看,啊,竟然……我光着身子亮出我的八块勒八骨,哇,好害羞,没想到我们会在这个场景遇见。因为太害羞了,匆匆逃离现场,姐姐看到我问是不是我喜欢女生,长得很漂亮,后来姐姐在学校里看到她都会说她真的长得漂亮。嗯,我觉得英雄所见略同。
那时还没有QQ号,手机也是按键的,只有一个背在脑子里记在心里的电话号码,每当拿到手机的时候都会给那个号码发短信聊天,偷偷的躲在车里和姐姐一人一手机发短信给自己想念的人,结束的时候把所有短信记录全部删除,那时不知道可以查话费记录,更不知道大人是怎么发现早恋的,明明隐藏的那么完美。我妈语重心长的和我说,你们没有喜欢,只是欣赏,我说,那我很欣赏她。
后来,毕业了,联系越来越少,再后来,慢慢的不再联系,也不会想起。今天写下这个故事不是因为想念,而是我觉得这段最初懵懂的感情应该被记录,因为它有趣得多。
(我很懒,这是我之前写下的,现在复制过来投稿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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