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凌晨三点钟,我还没能入睡,脑子里竟是些零碎的想法撹起了我要写点东西的欲望。我敢说以前从不会这么晚写东西,即使绝大多数文章都是在晚上写,但也从不会到这个点。这可能是由于近来体会和想法太多却一直没写出来,氤氲在脑子里太久,就像缺了氧随时想要逃出去呼吸。于是,这个点上它们终于战胜了我的睡意,有了这篇杂谈。首先我要说的是,这篇杂谈里我会谈及近来看过或听过的一些书籍,电影,音乐以及一些观点,现象等等,可能让人觉得像是一个大杂烩。但这些都围绕着一个主题,那就是题目的内容:生活得有趣。
文章标题可能会让人觉得无趣,“生活得有趣”,不言而喻,大家也许都心知肚明,不用提醒也明白生活应该有趣,怎样过才有乐趣。如果读者现在过着自己的乐趣生活,大可不必再往下看,不然就违背了我写本篇文章的初衷,有点授人以渔却授人以愚的意思。当然,如果你很好奇可以接着看,看看自己的生活是否真的充满乐趣和欢乐,是否可以尝试着做些改变让它变得更好。文章并非写给某一类人或者为了宣扬或批判某些观点而去写,写下来的文字只是为了交流思想而使用的媒介。所以读者可以把这看作是一场我与我自己,我与你或者你与你自己的谈话。
好吧,首先,在我们谈论“有趣”之前,让我们先探讨下“无趣”,这样我们才会对“什么是有趣”有比较清晰和客观的认识。也许,每个人对于“无趣”的认识不全相同,这可能和个人的性格,成长阶段,认知的文化和背景有关。所以我们需要一个大多数人能够认同的宽泛说法去定义“无趣”,但这并不是要求每个人去接受这个定义,每个人都该对任何事物保持主见,都该有自己特立独行的观点和想法,因为这其实是有趣的本源(后面我会提到)。在这里我将无趣定义为“由于没能满足内心的某种欲望而产生的一种消极情绪”。人的需求是伴随人的一生。各种形式,各个层面,任何时候,随时随地都有需求存在。人的需求是由欲望产生的,欲望无穷无尽,因此也可以说需求是无限的。但其实生活的例子告诉我们,即使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真的需要某些东西,比如说衣物、鞋子,但欲望会催促我们不断地去买,等到真的买了才会发现的确用不上或者没必要,此时自己就会觉得无趣。当然这很简单的道理,至于每个人会出于什么欲望是因人而异的,从根本上说“无趣”跟人的欲望有关,但不全由欲望决定。没有满足欲望只是前提,真正让自己觉得是否无趣的在于心态,即是否有那样一种消极情绪。最近偶然看了电影《一代宗师》,里面宫二姑娘说了一句让我印象很深的话,“说人生无悔是赌气的话,若真无悔,那人生该多么无趣啊!”。正是这样一种积极的心态让她体会的到世界之大,大半的人生没有坎坷和遗憾,没有跌宕沉浮算不得有趣,要有趣生活就该像个大酒缸,五味杂陈。
我们大多数人都很平凡,平凡的工作,平凡的生活。我们会因为生活中琐碎的事情而烦恼;会因为身边亲近的人长大结婚,四散离去而失意;会因为成不了我们眼里的别人而对人生失去信心和动力。或许,我们永远也成为不了我们眼里的别人,那是因为我们身处围城,或者或多或少陷入了围城的思维怪圈。我们看似努力追求其实毫无目的。又何止我们自己呐,整个社会都在追着跑着为了一些东西朝着一个方向涌动,于是就有了所谓的风气。风气里蕴藏着人的价值观和追求。但可悲的是,我从中看到了一些无益或者说无趣的现象,这让我很想知道其中的来由。
前几天,在跟小时候的玩伴聊天时,他感慨说这两年越来越难难见到麻雀和燕子,问我为什么,我当时只是客观的敷衍说环境大不如从前了。其实从主观方面讲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我们的视野随着我们逐渐长大而改变,也就是我们关注的事物会改变,鸟儿还在,只是我们再没有那种心态去看去听,而被周围繁杂的事情包围着,所以便会觉得见到鸟很难。这样一种改变会不知不觉的发生,连你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对那些东西失去兴趣,失去好奇心和想象力,一下子变成了小王子眼里腻味的大人。
罗素说过,须知参差多态,乃幸福的本源。这个观点同样适用于有趣。这也就是说如果这个世界被同一种格调笼罩,人与人的性格、观念、体会等等没有差别的话,那么这个世界就一定会无趣。对于个人其实也一样,有些人可能立马想到,是啊,人需要不同的经历体会才会让人生丰富多彩,千篇一律是无趣的本源。这样的说法不无道理,但也容易让人误解。陈景润为证哥德巴赫猜想一生都在不断重复着演算;寺庙的和尚为了修行会坐一辈子的枯禅。他们的生活看似单调乏味,但充满有趣。因为对于“未知”来说,它本身就是有趣的,通过对未知的探索不断更新自身认知的过程本身就很快乐。所以有时候我们看到的生活只是表象而非实质,我们眼里的枯燥乏味并不是真的无趣,就如小王子说过的,实质性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到的。
还有另一种对有趣的误解。我想用看过的一部电影《盗梦空间》里的场景来说这事。做梦看起来是件有趣的事,我们可以在梦里控制自己的大脑造出我们想要的任何东西,游览未曾到过的地方,接触未曾谋面过的人,甚至可以见到一些不可思议的景象。总之,大都是现实里很难经历的体会。所以我们会觉得有趣,并沉迷于此,直到再也分不清现实和梦境从而陷入混沌状态,唯有自杀才能解脱。梦境即使再美好,再有趣,也抵挡不住现实的诱惑而选择自杀。相比梦境,现实看起来是那么乏味单调,但它吸引人的是那种自然的“真实”。我想,现实中很多人就活在这样的梦境里,他们衣食无忧,无所顾忌,过着看似有趣的生活但不自然和真实。更可怕的是,他们没有察觉,并自以为这样的人生才有趣,于是永远徘徊在混沌的世界里。可如果我们足够幸运,就会遇到像cobb一样的人能够提醒我们“一起做回年轻人”。
人生如梦,这话一点也不假,美梦也好,噩梦也罢。活在梦里,也做着梦,想想也觉得惭愧。都说中国人没有信仰,太过世故。当然关于这些,我觉得没有对错,人生不一定要有信仰才会有趣,只要还有情怀在。情怀就是我们的图腾,能让我们分清现实与梦境。不是一说到情怀就非得是轰轰烈烈,胸中藏满宏图大志。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数》中说: 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情怀可以这样简单,朴素和真诚。当然,人不是一出生就会有情怀,情怀不像天赋。如果你跟个小孩子谈论情怀必会弄得他挠头傻笑,但如果是个久经世故的老人必会让你心潮澎湃。之前我们还谈过“未知”(是相对于我们自身的认识来说的)能让人觉得有趣,这可能跟人类好奇的天性有关,所以要求我们保持好奇就是让我们的生活变的有意义。这里,有很大一部分未知的事物需要我们通过读书来探索,尽管人们读书可能还有别的目的,我想这个才应该是最关键的。在对于未知的探索上面应该有两个层次:了解和体验,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就是理论与实践。好些年前我就拜读过钱老的《围城》,可那时候读书带有很强的功利性和盲目性,常常囫囵吞枣似的看完,收获的无非是故事的情节和那些经典的语录。而对于书中反应的深层次的东西很少思考,所以一直以来自己算是一个庸俗的读者。直到后来自己学着去思考,特别是当自己看到的人,经历的事逐渐丰富起来的时候才明白了书中的哲理。这过程之间就经历了这两个层次。还有另外一部分未知的事物需要通过我们的身体,我们的眼睛,我们的头脑去经历,去发现,去思考。
每个人可能都厌倦重复,说到底其实是厌倦了自己未能获得认知。当然一大部分人觉得获得认可,也就是成就感和自身的价值感更重要。每份工作都能或大或小的让人获得成就感,只是整个社会都在比较中变得索然无味,让人感受不到从平凡工作中获得的微小的成就感。就比如,在一般人的眼中造飞机的工作一定比造螺丝钉的伟大,获得的成就感也很大。这样的心理是会让我们对自身的工作产生排斥和厌倦。当然成就感有大小之分,这是人心理的作用,但如果去做比较就很没有必要。值得一谈的是自我价值感,因为这是获得成就感的内因,成就感只是价值感的影子。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其实就是在强化我们的自我价值感,如果“对社会有用”这句话不能应验或者说由于我们看不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就会导致我们内心的落差,从而也就会对生活失去兴趣。因此我觉得,人生应该在于去追求自身价值的最大化,而不是空泛无趣的成就感。所以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就该结合这样一种使命去发现它让人生变得有价值。就像《入敛师》里的小林大悟一样,最终找到人生价值的归宿:在生死之门中,把失去的人重新唤回,赋予永恒的美丽。我想,这样的一生,才会像《memory》那首旋律一样,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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