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早上起床时不知道穿什么衣服,最后穿了很久以前没有当妈妈时的一件连衣裙,虽然在膝盖附近,但是总觉得有点短,尤其骑车时或者坐下时,一直得把衣服往下面拽。上课时在黑板上写字不敢举手太高,得悠着点。
衣服还是比较时髦的,把女性的曲线都完美的诠释出来了。但是以后还是少穿吧,太不方便。
另一方面,自己当时没有当妈妈,整个人身上还洋溢着青春的气息,穿什么样的衣服都漂亮。可是现在,身为两个孩子的妈妈,总感觉穿有些衣服已经不合适。像今天穿的这件衣服,穿着来上班我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胳膊、腿都露着,感觉有伤风化……
虽然说的严重了些,但以后还是不要穿了。
二、
关于被人打赏一事,我觉得应该和办公室的人一起分享。虽然不是因为自己的文章写的好,但和他人分享总是没错的。
虽然并不是因为我的文章写的好,但这对我也是一种莫名的鼓励,鼓励我继续写作记录生活。有意思的是,当我把这件事和学生们分享了后,孩子们都很感叹:300元太多了。还说要看看我写的文章,甚至一个男孩子说“老师,告诉我你的账号,我要回到家给你打赏。”孩子们的话都是玩笑话,但是我还是乐于和孩子们分享生活中的小确幸。
这一年没有做班主任,剥离班主任的立场,站在任课老师的角度自己也观察到了很多,思考了很多,发现了很多。其实,当我们在一个位置久了,容易被蒙蔽双眼,思维容易固化,时不时的站在不同的立场,也许会有不一样的发现。
三、
曾经有一个公司的招聘简章上写的就是“只招成年人”,对年龄没有要求,但是却标明了成年人这个唯一的要求。
你是成年人吗?我不敢确定的说自己是成年人。
百度上词条是这样解释的:成人是指已经完全发育成熟的人,与未成年人相对,不同国家或地区根据公民的生理、智力发育、习惯和社会要求,对成年人的年龄规定从16岁至21岁不等。
中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凡是满18周岁的公民,不论其性别、精神健康状况如何,均视为成年人。达到成年且精神健全的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是现实生活中对成年人的要求不仅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够妥善的处理人际关系,以及适应职场生活,能够正确面对职场问题等等。仅仅提到这些,我就觉得我还做不到一个“成年人”的标准。
无论是与人交际还是职场问题,自己的内心戏太多,遇到不明白的问题总是会在自己脑子里设想各种场景和对白,预设很多的情况,甚至在午夜时分独自倾诉,一遍又一遍地诉说着自己的委屈和不甘,等到白天,回到人前,又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尽管如此,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随后的工作中,缠绕自己的一些问题依然存在,并且会时不时冒出来。
对成年人来说,自我教育很重要,但是没有能顺利地实现自我教育是不是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成年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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