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对一个设备生产企业进行了尽调,顺便对该类企业的收入确认、发票开具的时点差异进行了研究。
1、收入确认时点
在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收入确认原则仍然遵循: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大部分设备销售企业来说,一般合同约定验收后才能实现风险报酬转移,企业一般以验收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日期。
2、发票开具时点
设备销售一般会分期收款,比如合同签署后预收一定比例货款,到货收一部分货款,验收收一部分货款,剩余货款在质保期后支付。通常客户会要求对开具付款金额相等的发票,因此在验收前存在已开票未收入的部分款项,在验收后出现已确认收入但未开票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具体为:…(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因此,验收前分期收款并开具发票的,形成增值税缴纳义务,可以按开票金额申报增值税。验收完成后,公司根据客户验收单确认全部销售收入,验收单是一项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因此公司有义务对全部收入申报销项税,此时尽量开具剩余所有款项发票,避免出现延迟履行纳税义务的风险(虽然实操中税局一般按开票来征税,但是按法规来说推迟开票存在风险)。
3、会计处理
在收入确认前开票形成纳税义务,但未形成收入,但又预收一笔客户款项,会计做账可参照以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票据 ****元;
贷:预收账款 ***元;(该部分金额对应已开票未确认的收入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元
公司在客户验收并确认收入后,对全部收入进行确认,冲抵前期所有预收账款,同时对剩余未开票金额确认应收账款和应交增值税,会计做账可参照以下分录:
借:应收账款 ***元;(收入确认后还需收取的货款)
预收账款 ***元;(前期收的款项-前期申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元(收入确认后还需开票对应的销项税额)
剩余款项全部支付后,会计做账可参照以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票据 ****元;
贷:应收账款 ***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