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
无权占有与权利人的关系
一,有约定从约定(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即有权占有)
二,无权占有(没有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的占有,如抢夺,偷窃,侵占等)
1.无权占有人对占有物不享有使用的权利,如导致物有损害
(1)恶意占有人(明知自己无权仍然占有)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善意的自主占有人不承担
(2)善意的他主占有人超越假想的占有权限范围使用导致物损害,应当赔偿
2,无权占有人与权利人之间的返还与费用补偿关系
(1)无权占有人对权利人有返还原物和孳息的义务
(2)无权占有期间,无权占有人为维持占有物的存在和效用的必要费用,善意占有人有权请求权利人返还
3,无权占有物毁损,灭失后的返还责任与赔偿责任
(1)无权占有人(无论善意与恶意)都有返还现存不当得利(残存物,保险金,赔偿金等)的义务
(2) ]恶意的占有人是绝对责任,承担损害赔偿
(3) ]善意的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过错责任
占有保护请求权
一,特征:
1,其成立,不以加害人的过错为要件
2,只要求占有遭受侵害,不要求占有人受有损害
3,不适应诉讼时效
二,占有返还请求权
]1,占有人的占有被侵夺
2,请求人为占有被侵夺的占有人(占有人无论是无权或有权,间接或直接)
3,须在侵夺之日一年内行使
4,被请求人为侵夺人及其继受人(主张权利时,侵夺人的占有消灭,则无权主张返还,可主张侵权;对侵夺的概括继承人,无论恶意或善意,都可主张权利,对特定的继受人(如基于合同),其为善意的
三,占有妨害排除请求权(对象包括行为妨害人与状态妨害人)
四,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不法妨害未实际发生,但有妨害的现实危险,请求对象为对危险去除有支配力的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