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讲的是一本关于阅读的书,书名是《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本书将教你如何正确对待阅读。
关于阅读有太多痛点。首先是坚持不下来,一本书读不了几页,看得太痛苦就放弃了。然后是不知道读什么,读到一半发现这是一本烂书,自己完全反对作者的观点。最后是没方法,为什么人家读书就能记住,我就一读就忘呢?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很多人到处找工具,找方法。总觉得把这些问题解决完了,自己就能成为一个读书达人。但错啦,这样做只会缘木求鱼,离正确读书的道路越走越远。
为什么?
首先,我们要弄清的是,上面那些读书困境真的一直存在吗?我看未必。就拿说读书坚持不下来这事来说,他们读微信公号、看小说的时候,完全没看到坚持不下来。相反熬夜通读小说倒是常态。
什么情况读书坚持不下来呢?是他们要拿起一本莎士比亚的戏剧或者是列夫托尔斯泰的长篇巨著时,看到那四指宽厚的巨著,直接畏惧了。心理就投降,认为自己读不了,读不下。
但这是篇幅的问题吗?不,这是兴趣。有兴趣,再厚的小说,我们也能读完。没兴趣,再简短的报告,我们都不会打开。所以,当大家都在寻找如何阅读一本书的方法时,我们要正本清源,直接去提问,怎样阅读才会有趣。
本书就是一本教人如何从阅读中获得快乐的书。它不会纲举目张,罗列个三四五条步骤,告诉你按这样的方法就能获得快乐。那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什么获得快乐的通用办法,从阅读中获得快乐从来都是一件私人的事情,每个人都不同。
本书的作者自然也懂这个道理,所以他没把自己当成一个阅读大师,他认为自己是一个阅读的分享者,记录下来他在阅读像莎士比亚、司汤达这些大师的作品时,他是如何获得快乐的。
当然本书的作者也不是什么无名之辈,他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剧作家毛姆。他写的《月亮和六便士》就是晓畅中外的文学名著。当一位细腻的文学家将自己的阅读之路记录下来时,我们不仅仅能收获从大师眼中看名著的视角,更能收获他们最宝贵的阅读思路。
我们相信,在小说家毛姆的带领下,我们将知道如何享受阅读的乐趣。我们会发现其实读莎士比亚、司汤达的作品也跟读公众号、网络小说一样,能够让我们享受并喜欢上阅读的。
接下来,我们将从三个要点来看本书,看毛姆是如何教我们享有读书的乐趣的。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看,怎样读书才有乐趣?
在回答怎样读书才有乐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达成这样的共识,那就是阅读应该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认识,却成为我们最容易忽略掉的东西。
现在,我们不妨合上手上的书,闭上眼好好回忆一下,我们小时候阅读时的那种感受,跟现在我们阅读时的那种感觉。我们不妨问问自己小时候进行课外阅读,是为了什么;现在,我们阅读又是为了什么?
之所以说,我们将“阅读本该是一件享受的事情”这样的认识遗忘,就是因为随着我们角色的变换,环境的变化以及任务的要求,我们自己主动将阅读这个本该充满乐趣的事情,变成了一项任务,一项能够换取等价酬劳的任务。于是,当我们在阅读一些晦涩艰深的书籍时,我们会给出“不值得”的标签,这个标签恰好成为了一个放弃阅读该书的借口,因为时间浪费在这里不划算。不如读一些能够得到干货、找到答案或有万能方法的书籍。
这样看来,当阅读有了功利性后,想要好好地享受存粹的阅读乐趣就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了。而毛姆在开篇就提及阅读首先应该是享受的,这便显示了毛姆的智慧与通透。
可以这么说,在毛姆看来“兴趣”就是衡量作品好坏的最重要的定义。就拿小说来说,他从不认为大师写出的小说就一定是好小说。他认为,好小说是要能吸引读者广泛兴趣的,是能让不同时代的读者能被吸引。换句话说,小说本身引人入胜,能让不同阶层的人群都产生兴趣,那就是好小说。
正如这本书的题目所显示的一样,如果阅读不是一件享受且愉悦的事情,那么,又怎么能够成为我们的避难所呢?当我们端正对阅读本身的认识后,我们就可以来详细说说怎么读才能享受阅读的乐趣?
毛姆为我们介绍了“两种读法”、“三种特性”。
所谓“两种读法”就是“跳跃式读法”以及“读节选”。
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起初都是从一字一句开始的,但这往往也是我们现在所习惯的一种阅读方式。但毛姆告诉你,可以跳着读。跳着读可以让你有效地规避一些显得枯燥、乏味、冗长的内容,让阅读者沉浸在阅读乐趣的体验中不被打扰。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毛姆曾说:“如果聪明的读者能学会跳读的技能,他便总是能在阅读中获得最大的乐趣。”这话不假。
但并非所有人都能掌握跳跃式读法的技巧。跳跃式阅读意味着,我们主动在阅读过程中删减了一部分内容,但是我们又是基于什么原因将之删掉呢?我们判断其没有价值、冗长乏味又是基于什么凭借什么呢?每一个人都会跳读,但是要想在无损阅读体验的情况下进行跳跃性阅读实属不易。
正如毛姆提到的那样——就我所知,跳读即使不是一种天赋,大概也要通过经验累积才能获得。也就是说,跳跃式阅读是基于大量阅读经验而培养的。
但对于很多没能掌握这项技能的读者而言,毛姆介绍了另一种方法,即阅读节选。
节选本身就是经过专业的读者、专家在完整的篇幅中选取的精华部分,对于不懂跳跃式阅读或者是不精于跳跃式阅读的人而言,是很省时省力的一个选择。这两种阅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我们阅读的负担。在面对大部头著作时,我们能够有勇气删繁就简或选择节选部分阅读。
说完了怎样读书才有乐趣后,我们再来谈谈,什么样的人写出什么样的书?
在这一部分里,毛姆其实像向我们大家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阅读不一定要局限于读本本身,还可以去探究深挖写出这些作品的作者们的生平事迹,这些事迹可以是严肃的,也可以是充满八卦的。这就好像我们在阅读历史的时候,我们不一定要死死抓住正史不放,埋头在《史记》、《资治通鉴》或者某某史稿上;对于野史、戏说亦或是写法讨巧的历史,我们或许会比对正史更感兴趣,就比如《明朝那些事儿》。
基于上述的情况,当我们在拿到一本书的时候,也要不禁地暗自问自己一些问题。比如:这个作者为什么要写出这样的一本书来?写出这本书的人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写这本书的时候,那时候的社会环境又是一个怎么样的情况?等等。
孟子在《万章下》里面有句话说得特别的好,“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吟咏他们的诗,读他们的书,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可以吗?所以要研究他们所处的社会时代。这就是上溯历史与古人交朋友。用四个字加以概括就是“知人论世”。
毛姆在这一章节中,特地选择了十四位作家及其作品进行讲述。比如,毛姆说蒙田的散文越长,他随性的文风便越是在其中显得迷人。蒙田文章的题目虽有些正经,但内容毫不失风趣。但是切记,不要通过蒙田的散文标题来判断你是否对这篇散文感兴趣,因为他的标题通常与散文内容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又比如,毛姆会提问,为什么要将《威廉.麦斯特》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威廉.麦斯特刻画成一个平平无奇的人?这样处理肯定是基于某种缘由的。随即,毛姆又给出了自己的回答——也许是因为当我们在描写自己的时候,总因我们的目标和成就有所差别而感到不安,因为自己没能把握住机会而对自己感到失望,便向读者呈现出一个沮丧而不如意的人物形象。
然而要注意的是,这个人写出的作品一定是要能够引起读者兴趣的。比如在本书中提及的小说《汤姆·琼斯》。他是英国小说之父菲尔丁写的第三本小说。《汤姆·琼斯》这本书在结构上就十分严谨,而且情节之间又环环相扣,构思更是极为巧妙。除此以外,它在写作手法上很讨人喜欢。但缺点也很明显,就是作者菲尔丁是英国最早提出用小说理论来指导小说创作的剧作家,所以在文本上,作者经常对小说人物指指点点,影响了读者对小说人物做自己的体会。
以上提及的一些作品基本都是关于作品本身的。那么,对于那些写书的人,我们应该如何去探究了解呢?
毛姆给我们指出的一条方向是,看名人的书信集。比如简·奥斯丁。《傲慢与偏见》让她在文学殿堂内占有一席,但如果我们去探究她的生活,我们就会发现有趣的一点。在简·奥斯汀的小说跟书信中,她的观念与同时代的人没有什么不同。对那个时候的社会状况,她也并没有感到什么不满的。在她看来,社会自然有贫富之分,划分等级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当一名牧师是一个绅士的儿子不错的选择,此外,他的生活可以靠继承的遗产维持;凭借亲戚关系,为国王服务的年轻人可以得到提拔;婚姻是女人的本分;结婚当然是为了爱情,但也不能忽视经济状况。这都是自然的事,没什么值得不满的地方。
另外,关于简·奥斯汀有这样一个故事是值得一提。那个时候,小说是一种被轻视的文学体裁。写小说的时候,简总是“避免被仆人、客人和其他人发现。她把小说写在小纸片上,便于收藏,还能盖在一张吸墨纸下面。她的房间和仆人的下房之间有一扇嘎吱作响的门,响动的声音对她有警示作用,她便一直没有让人把门修好:一旦有人推门进来,躲在屋里写小说的她便能听到,然后迅速把稿子藏起来”。
了解到这样真实的一面后,我们再去看看她的作品时,就能够感受到她的小说都是关于这些认知上的内容,然后再借助其作为作家的天赋笔触,将这些魔术般地变成了小说。同时,这种感受还能够让我们体会到作者笔下那种无与伦比的细腻情感,而且这样的细腻不仅仅是体现在情感上,同时也体现在字里行间中。
去探究什么人写什么样的书,不只在拓宽我们对作者的认识,更是帮助我们更好去理解作品。毕竟,一步作品的诞生就跟一个新生命的诞生一样,带着某种使命。而作为读者,若要更好地接近书诞生的意义,那自然是避免不了要去了解创作这些书本的人的。
谈完了这一节后,最后,我们再来谈一谈,怎么思考就有怎样的人生?
帕斯卡说,人是一根有思想的芦苇。一说到“思考”这个词,我们可能马上想到的就是哲学。在这本书的最后这个章节里,毛姆不仅谈了哲学对于他的意义以及他对于哲学的看法,他还谈论了对伦理学以及宗教,乃至对真善美的见解。
首先,我们先来谈谈哲学。在我们的一般印象中,哲学就意味着枯燥,意味着高深莫测,不是凡夫俗子可以去窥探的,这就好像《道德经》中说的那样——“玄之又玄”。但在毛姆看来哲学非但不枯燥,而且很有意思。在书中他明确地说道:“我发现读哲学很有趣。”
为什么毛姆会说读哲学很有趣呢?在毛姆看来,对于那些将阅读视作生活需求和一种愉悦的人来说,在众多的阅读素材中,哲学的确是最变化多端的、最丰富的和最令人感到满足的。换句话说,就是因为哲学显得高深莫测,反倒是引出人内心的好奇与求知欲。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便处处都是充满着哲学的味道,有趣的灵魂以及热爱生活的人往往能够体察到这样一种充满哲学的高级趣味。对于这类人而言,读哲学的确是能够感受到乐趣,而非枯燥无趣。哲学作品一定不会让我们大失所望。因为,在这类作品中,你永远都望不到边界,它就像人类的灵魂一样多样。这类作品很伟大,它所探讨的问题几乎涉及知识的各个领域,它涉及宇宙,神明和永生,人类理智的属性,生命的终结和归处,人类的力量和局限,等等。
很多人读了哲学会有一个误解,觉得自己读完哲学就掌握了人生真理,其他书就不用读了。因为,哲学是诸学之母嘛。我们把哲学弄懂,就能弄懂一切。但这不过是空想罢了。这些人的观念中总存在着一个叫“绝对真理”的东西,觉得只要掌握它,就能弄懂世间一切。但事实上呢?我们从不能知道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即便我们掌握某些哲理或者规律,那也是在我们认知范围内的某种正确。超出我们认知的,我们就需要去探索、去学习、去实践,然后再转而修正我们原有的哲理。这才是现实。
谈完了哲学后,毛姆又转向了伦理学与宗教。因为在哲学上,没能找到一劳永逸的一本书,毛姆企图在伦理学中寻找线索或者是答案。但毛姆读伦理不是将其视作一门学科来读,而是将所读到跟哲学相结合起来,并进行自己的哲学思考。他思考,普通人对哲学的兴趣,往往是从实际出发。哲学家如果回避解答这些问题,哪怕只是给出尝试性的答案,都是在逃避责任。
那么,这些问题都是一些什么问题呢?
一个是善恶的问题。另一个则是有关意义的问题。
关于善恶的问题,毛姆通过阅读伦理学相关书籍,有这样一个感叹,那就是对于普通人来说,恶的问题是最为迫切的。这里补充一点,方便大家理解,为什么毛姆会说恶的问题最为迫切。因为在西方社会,不管是个人主义还是自由主义,都不是以人性之善作为基础,相反,西方社会都是以犹太教、基督教“性恶”作为思想基础,并承认个人“最初的基本过失”,也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原罪”。
关于意义的问题,毛姆是通过哲学工具对宗教进行深入的思考。在阅读了大量关于宗教书籍之后,毛姆秉承着怀疑的态度终于有所发现,他发现宗教,大多数都是后人对原始主义的发挥。你不能去证明它,但也不能证伪它,也正因为这样,毛姆决定成为不可知论者。这跟孔子对于死的态度很相似。未知生,焉知死。子不语怪力乱神。对于不知道的,就要存疑。意义其实就在存疑中渐渐寻找。
最后,毛姆谈了他对真善美的认识。
如果要跟真、善、美,排序的话,毛姆给出的排序是真、美、善。他觉得“真”是道德品质,这个是基础。就跟毛姆的善恶观来看,他有多么看重“恶”的问题的迫切,那就有多么看重“真”的品质的重要。
而相对于真,毛姆看重美较多些。但也只是较多而已。借用毛姆打得一个比方,如果美是山的顶峰,当你到达山顶时,会发现那里的风景也没什么特别的,于是只好下山。完美主义是无趣的。生活的讽刺便是,我们人人追求的完美还是无法达到为好。
那善呢?善是真的道德品质跟美好的结合,可以说是一种善果。虽然这个结论,毛姆自己看来都觉得平庸。但大道在简。用雷昂修士的一句话来做总结——生命的美别无其他,不过顺应其天性,做好分内之事罢了。
纵观本书,毛姆以闲笔的方式,将阅读从三个不同层次上进行了说明。首先,毛姆给我们树立了一个认知,那便是阅读是一件愉悦享受的事情。之后,通过介绍阅读方法以及作为小说家对于好作品具备特性的分享,让我们有了一个作为判断好作品的参考。最后,谈及真善美,以及最后援引雷昂修士的那段话,也无非想说,如果一本书自己读着感觉难受,那就听从自己的感受,换本有意思的来读即可。
好,以上就是《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的主要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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