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圣陶在《怎样写作》中提出个观点:好文章读起来要让读者“听得懂”。
所谓听得懂,就是把写作意图讲明白,无论写什么样的文体,都要读起来流畅,听起来清晰。例如,说明文就把事物描述清楚,介绍的层次要鲜明,角度要多样化,让读者有画面感,通过文字就能看到实物一样;写议论文就要观点明确,逻辑清晰,层层推进,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让读者心服口服。其他文体也大抵如此。
写文章时除了用头脑和手、眼,还要让耳朵和嘴巴一起为写作服务,这样效果会不同。如果文章写得不顺畅,用词生僻,读起来就不流利,听起来不顺耳,这样势必影响文章的价值传播。有些文章立意很好,但读起来晦涩不通,会让读者望而却步。所以不要只考虑写作思路,还要把文章读出来,听听是否“入耳”。
关于这一点,我在修改文章时也深有体会。例如,写文章思路时非常清晰,表达也觉得很顺畅。但是,当过几天拿出来读的时候,就会发现各种不通顺的地方,有的用词不准,有的表达不完整,指代不清晰,甚至有些地方辞不达意、句式不顺等等。这就是在写作过程中,只用脑而没有用“嘴和耳朵”。头脑的反应往往是快速而跳跃的,自以为很自然的过渡,实则在文字中并没有很好地表达,因此听起来会很突兀和生硬,甚至让读者很茫然。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把“上口”和“入耳”作为检验文章的一个标准。修改文章时一定要把稿子念几遍,听听是不是合乎平常说话习惯,语言是否流畅,叙事是否连贯,情感是否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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