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愿意活在大都市,因为无论是灯红酒绿的夜晚,还是人声嘈杂的白天。总能看到很多的希望。
沈白也是这样。他来了这个大都市三个月。
他来的时候是一个人,因为他是为了来找一个人。
他觉得这么多人的地方肯定能找到他要找的那个人,
他要找一个女人,
一个漂亮女人。
沈白来的时候,身上的大洋不多,可是现在沈白的身上的现大洋有1万块。
沈白除了一双特别能打的拳头外,他还很会赌。
会赌的人,没有笨蛋,而聪明又能打的人,往往才能赢了钱,还活下来。
可是,聪明能赢钱而且能活下来的人,却往往会被很多人惦记。
沈白就被人惦记了。
一个女人,还有两个男人。
沈白的拳头很快,除了自己,没有人知道他的拳头到底能有多快。
可当两把美式汤姆逊对着自己的时候,沈白就放弃了握着的拳头。
他钻上了一台车,后排真皮的车座沙发上能坐三个人,
沈白在中间,两个拿着勃朗宁手枪的人各坐一边。
车开了,
车停了。
沈白下了车,乌漆嘛黑的头套拿下来的时候,眼前就是灯火辉煌。
廖公馆,大都市里第二大的公馆。
沈白在大门外的时候,耳朵里听见的是廖公馆里传来的歌声,还有几个人皮鞋踩地的声音。
沈白不爱穿皮鞋,他脚下那双千层底踩不出声响。
可沈白晓得,这廖公馆的地不好踩,不好着力。
大门开的时候,那歌手的女声就听得更清楚些。
可是偌大的厅里,却只有一把椅子,椅子上坐着一个人,背对着沈白,看不清楚。
可沈白知道,那人不是廖公。
拿枪指着沈白的人,全都退了出去,还带上了门。
沈白四下走了走,看了看,吃了两颗紫的发黑的葡萄,然后拿了一个红扑扑的苹果,边吃,边听歌。
因为沈白知道,男人有些时候,不喜欢被打扰,赢钱的时候,和快要被女人送上天的时候。
一声粗重的喘息之后,沈白的苹果才吃了一半,他看见女歌手鞠了躬下台了,还有一个浑身赤裸的女人从那个巨大的椅子前爬了开。
“滋味如何?”
“挺甜,可惜不是那么脆。”
“看来不怎么适合年轻人的口味。”
“倒也不是,年轻人,有的吃就行,不挑。”
“哈哈哈哈”
“见笑了。”
“你好像不怕我。”
“沈某人很少怕人,更何况你也不是廖公。”
“哦?何出此言。”
“廖公跟我赌过。而你,我没见过。”
“哈哈哈哈”另一个男人的声音从舞台后传来出来。
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不胖,不瘦,手里拿着两个核桃。在盘,走路的时候,有点坡,左腿。
“见过廖公。”
“小子不错,老秦啊,你可输我1块大洋。”
“廖公神算。”椅子上的男人站了起来,个子不高,朝廖公施了礼。恭敬的退到一旁。
是个高手,沈白心理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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