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零九年春,我去广州读书,夫君也在广州找到了一份工作。等工作稳定下来,他在公司附近的城中村里租了一处小房子,这样一来,我俩也算是有个家了。
他工作的地方是一家小公司,加上老板也就五六个人。尽管是这样不起眼的小公司,伙食却很好,所以每逢周末的时候,我就会从学校赶到他那里蹭饭吃。
说实话,我到现在还很怀念那里的饭菜。切得很大块的红烧肉,看起来卖相一般,吃起来却外焦里嫩,肥而不腻,齿颊留香。
平日里很难吃到的海鲜,像大黄鱼、小黄鱼、金锠鱼什么的,都是整条整条的用油炸好直接端上桌,没有加任何调味料,却保留着海鱼本身的咸香,肉质鲜嫩,味道肥美。
像排骨、黄鳝、鸡肉这些荤菜,也是采用最简单的做法,先用姜葱蒜这些佐料腌一下,然后清蒸,蒸好以后,舀几勺鲮鱼罐头里的豆鼓拌一下,再浇上两勺生抽和麻油,那味道真让人垂诞三尺……
还有各种时令蔬菜,比如豆角、空心菜、西洋菜什么的,都是直接用开水煮熟,捞起来装盘,再淋一勺酱汁就可以了,那味道却比外面餐馆里的还要鲜美。
当然,还有各种汤,像芥菜排骨汤啦,梅干菜咸鱼汤啦,西洋菜肉沫汤啦……都是用盆装的,光是喝汤都可以喝饱。
那时的我,还没有偷师学艺的想法,只知道一个劲儿地“埋头苦干”,吃饱喝足之后,摸摸圆滚滚的肚子,偷偷瞧一眼坐在我们对面不远处默默吃饭的厨师,然后附在夫君耳边说:“要是没有遇上你,要是这个厨子再年轻二十岁,我一定要嫁给他。”
夫君忍不住翻白眼,“一餐饭就把你收买了,真没出息!”
我有些不服气,正好看见他的同事老陈正在喝酒,便说,“你看老陈,餐餐都喝酒,要是菜不好吃,人家才不会喝呢!”
夫君看了老陈一眼,没说话,我便有些得意。
回去的路上,夫君才解释说,“老陈的老婆在湖南老家,他一个人在这边,所以就爱喝点小酒。”
“哦。”原来是这样。
夫君又说,“老男人的寂寞,你不懂。”
我忍不住好笑,“好像你什么都懂似的。”
……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已是夏天了。学校很快就要放假了,我面临着一次抉择,要么留在学校和同学一起找兼职,但要自己承担水电费,而且寝室里没空调;要么去夫君那里继续蹭饭吃。
我怕热,又脸皮薄,一时难以抉择。
没过多久,夫君打电话给我,说有好消息要告诉我,“我帮你找了一份工作,老陈把他老婆也接过来了,刚好有个伴儿。”
我可高兴坏了,恨不得马上见到他老婆。
其实我那时在学校里混得挺不好的,班上的同学基本上都是广东本地的,有些歧视我们这些外地人。再加上我是工作了好几年才通过成人高考考进去的,英语基础很差,而且年龄也比他们大了一大截,就更加被歧视了……
这下来了个能说上话的,能不高兴吗?我其实也很好奇,像老陈那样的“闷葫芦”会找个什么样的老婆呢?
2.
我们的工作其实很简单,就是到某个物业公司所管辖的楼盘里“管钥匙”。三个人一栋楼,其中一个是组长。我和老陈老婆分在同一栋楼里,她被分在1-10楼,我在中间,组长在21-31楼。
如果有工人来装修房子,就要找我们登记、拿钥匙开门,等他们离开以后,我们再去关门,关窗。我们的组长是个矮个子中年男人,偶尔下来找我们聊几句,叮嘱我们不要擅自离岗什么的。夫君有时候会偷偷跑来看我,大概是怕我中暑,又怕我不小心把自己锁在某间屋里出不来,他虽然没有明说,但还是蛮让我感动的。
我工作的大部分时间,基本上就是和老陈老婆聊天。
她是一个爱出风头的女人。我俩第一天上班的时候,要先去填表,办理入职手续什么的,然后和老员工一起排队,等待物业公司的领导给我们训话。排队的时候,她率先站到了队伍的最前面,并回过头来向我招手。
我笑着摇了摇头。我向来低调,还自卑地要命,而且我知道,有些领导一讲起话来便涶沫星子乱飞,站在最前面的肯定就遭殃了……
领导训完话,又让我们去领工衣,领记录表和笔,领钥匙,领安全帽,然后由组长带我们去管辖的楼盘。就这么还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她已经和那些人已经混熟了,几乎人人都能叫出她的名字。
上楼以后就没这么热闹了,我们找了个通风又安静的地方,一边聊天,一边磕瓜子。如今回想起来,这应该是我这么多年最轻松、也最没有技术含量的一份工作了。
她和我一聊起来,就像打开了话匣子。她先是兴致勃勃地向我展示了一下她身上佩戴的珠宝。也许是因为我从小对这些金银首饰不感兴趣,所以就没怎么注意。经她这么一展示,我可惊呆了!她戴了一对耳环,四个黄金镯子,五个戒指,还有一条金项链,她说这些加起来要七万多块。
我想了想,如果是七万块现金的话,放在这里都有好大一摞了。
她瞥了一眼我这没见识的小模样,又说,“这算什么,我光是这种金项链都有几十条呢,所有的首饰加起来都有一百多万了。”
贫穷完全限制了我的想象。
我突然想起第一次坐火车南下的途中发生的一件事,到湖南郴州站时,火车刚一停稳,就从窗口冒出一个人来,那人瞬间抢走坐在我对面的一位阿姨的金耳环,如果不是看见她的耳朵在流血,我都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是真的。想到这里,我对老陈老婆说,“你坐火车过来的时候,不怕被人抢吗?”
她忍不住笑了,“哈哈哈……你傻呀,人多的地方肯定不能戴这些啊,放在包里。”
我恍然大悟的样子,一定傻到家了,又把她逗笑了,等她笑完,好像想起了什么,从包里掏出一只小圆镜来,对着镜子看了又看,照了又照,然后问我,“你看我老吗?”
3.
我又仔细打量了她一会儿,她是那种身材娇小又丰满的女人。皮肤白晰,五官精致,关键是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尤其是那双眼睛,从不正眼瞧人,就那样微微抬起下巴斜斜地朝着某个方向看过去的时候,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风情,像是能勾走人的魂魄似的。
于是我反驳道:“你哪里老了?比我的皮肤还要好。”
我这么一夸,她的眼睛更有神了,“我这张脸啊,每年光是化妆品都要好几万呢!”
我以为她接下来要教我保养之道,结果她话峰一转,捂着嘴又笑开了,“不是我吹牛啊,我年轻的时候啊,喜欢我的男人都要排到大街上去呢!”
我想起老陈,不禁好奇地问:“哦,那老陈……”
她将记录表折成的纸扇往窗台上敲了敲,又笑,“那时候有老陈什么事?我以前可是黑帮头子的女人呢!”
黑帮头子的女人?我眼前顿时脑补了《上海滩》里的经典画面,周润发演的许文强和赵雅芝演的冯程程……
只听见她幽幽一叹,继续道:“我小时候也是不懂事,家里的幺女嘛,父母年纪又大,哥哥姐姐又管不着,就被宠坏了。上初中那时候就经常逃课出去玩,后来没考上高中就出来混社会啰……到了谈朋友的时候了,那时候喜欢我的人蛮多的,我觉得要找就要找个厉害点的,要不然镇不住。后来就找到他了,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他是黑社会的。”
说到这里,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又自豪地说,“我那时在街上开了一个服装店,我们那一条街都是卖衣服,就我店里生意最好。有一次,我心情不好,有个顾客来我店里买衣服,我不想理她,就随便喊了一个价,那件毛衣本来卖八十的,我喊三百八,结果人家看了一下就买了。哈哈哈……该我发财。
后来,我卖衣服就是随便喊价的,看人——要是遇上大方的,就喊高价,看起来没什么钱的,就便宜点……
我生意好,就有人眼红啊,对面店里找人来闹事,我当时慌了,就给他打了个电话,结果一下子来了一百多人,那阵仗……估计你也没见过。对面店里那个老板,四十多一男的,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给我下跪,全身抖得跟筛糠似的。我那时才十九呢,也是头一回才知道他是黑社会的。”
我一下子脑补了这么多情节,又好奇地问:“那后来呢?”
“后来我要跟他结婚,他不乐意,我就赌气不去找他,就那样耗着,反正他的女人又不止我一个。”她拿纸扇在手里摆弄着,眼神里有些悲伤的情绪。
她见我不说话,又笑了,眼里却闪着泪花,“我结婚,还是他求我的,那时我已经三十多了……他还警告过老陈,如果不好好对我,就打断他的腿。他还给了我一笔钱,我全部存起来了,留着以后养老……”
我赶紧安慰她,“他对你还是蛮好的,可能他们那种人更喜欢自由吧!”!
“对啊,刀尖上讨生活,跟着他也没好日子过。有一次,半夜里,他听到警报声响,就从窗户里跳出去了。我刚刚穿好衣服,警察就来敲门了……”
我紧张兮兮地看着她,“那他……?”
她捂着嘴巴又笑了,“那时我们住在七楼,我也以为他跳下去肯定就没命了,当时差点哭死了!哪知道他跳到对面去了,两栋楼隔的近嘛,他跳到对面那栋楼的阳台上,跑了!”
“哇塞,好厉害啊!”我忍不住赞道。
她得意地一抬头,“那是,要是没有几下子怎么能管得住那么一帮人呢!反正跟着他没缺过钱就对了,有时候床板一揭开,下面码的全是钱……”
她沉浸在过去的那段时光里了,久久没有说话,我也没再问下去。
接下来的许多天,在那个漫长又短暂的暑假里,她和我聊了很多事,有她和老陈之间的故事,还有她怀孕时的事,还有她女儿出生以后的许多事……那些故事都很有趣,好多次都要把我笑晕了!
最初对她的那一点不好的印象,在这随后的相处中很快就消失了,我反而越来越喜欢她了。喜欢她直爽的性子,傲娇的模样,她的伶牙俐齿,她柔软的心,还有她的豁达、随性、风趣……这些都是我所没有的,她所经历的事也是我从未经历过的。通过她,我仿佛进入了一个更生动有趣的世界,那是我从未经历的人生。
我至今还记得她那副傲娇的模样,挺一挺胸脯,清一清嗓子,然后得意地斜睥我一眼,“我们家老陈呀,每个月一发工资,就马上给我打钱,迟一天都不行。”一想起老陈那副老实巴交的模样儿,我又忍不住笑了!
我想,这世上所有的人和事,大概都是一物降一物吧!两个人在一起般不般配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要处得来,处得开心又自在。
仔细回想一下,老陈老婆的这一生,可真精彩呀!但我转念又想,谁的一生不精彩呢?我的这一生,最精彩的桥段应该就是认识了这位黑帮老大的女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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