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BANSHEE
拿到《活着》这本书的时候是一个晴朗的上午,我鬼使神差般的冲进一家书店,在林林总总的书堆里一眼定格了它,没怎么犹豫就掏腰包买下了。
我买到的是普通的简装版,封面是黑色的,左上角印着一排小字:本书荣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书的背面是作者的简介和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中的余华一手抄进裤兜,一手掐着烟,目视前方,表情严肃。
看到这张照片,对比书中的内容,才明白,也只拥有如此严肃表情和强大人文情怀的作家才能写出这样庄重的作品。
书篇幅不长,可以算作是一部中篇小说,我断断续续的用了几天的时间就看完了,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读完之后那种如鲠在喉的疼痛的感觉,合上书本,闭上眼睛,那头犁地的黄牛和那个赤着上身,身材黝黑的叫做富贵的老人便出现在我的眼前,睁开眼,眼角湿润,分明感觉到一串泪水划过,继而觉得鼻子酸楚。
那头叫做富贵的黄牛活下来了,那个叫做富贵的老人已经死掉了。
《活着》中有两个“我”,第一个“我”是听故事的人,年纪轻轻,讨得了一个去乡间收集民谣的差事,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我”遇到了那位叫做富贵的老人,就在那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午后,“我”听他讲述自己的故事。
第二个“我”就是《活着》的第一男主:富贵,书中情节走向全部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口吻开展,也正是用这种娓娓道来的方式讲述,才更能理解一位进入耄耋之年的老者是拥有怎样不平凡的一生。
“我”是从一名富家少爷败家开始才理解活着的不容易的,没败家之前“我”喜欢赌博和逛青楼,出门从不自己走路,“我”喜欢一个胖胖的青楼女子,雇佣她作为我的交通工具,并以此为荣,路过老丈人家门口的时候尤其喜好用这种方式和他老人家打招呼,气的老人家面红耳赤,捶胸顿足,“我”却招摇过市,自得其乐。
直到“我”被一个叫龙二的赌徒在玩的骰子上做手脚,输掉了全部家产和祖上的大院,直到“我”的老婆家珍怀有身孕领着我的女儿凤霞不准备和我过日子回娘家时,似乎醒悟了一点点。
但,爹没能承受这种打击,死在了村头的厕所里,“我”厚着脸皮去龙二那里借了五亩地,当掉华丽的丝绸衣服,粗衣素食,开始种地,开始养活自己和娘。
没过多久,家珍生了“我”的儿子有庆,也许是看到了“我”洗心革面的一面,她回来时带着半岁大的儿子说不走了,“我”高兴坏了,觉得种地苦点累点不算什么,一家人能团聚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美好的。
好景不长,娘病了,“我”到县里去找郎中给娘治病,也正是从去县城开始,“我”的生活随着家国动荡拉开了蜿蜒曲折的序幕。
正直内战时期,国民党到处抓壮丁去战场上拉大炮,“我”没能找回治病的郎中,却阴差阳错去了战场,“我”见到了这辈子都没见到过的那么多的死人,“我”遇到了春生,我们饿的拔掉死人脚上的黄胶鞋用来充饥。
内战结束,“我”碰到了解放军,被赦免投奔国军,遣返回乡,一想到可以回家,可以见到家人了,我发疯了一般的往家跑,结果回到家:娘死了,女儿凤霞哑了。
“我”哭了,生而为人,第一次哭的那么伤心,没能治好娘的病,那么可爱的女儿怎么就不能说话了。
土地改革,“我”成了穷的不能再穷的贫农,龙二就惨了,那座大房子他不肯交给国家,又是地主成分,还动手打公职人员,最后被游街枪毙了,人群中,他朝“我”大喊:富贵,我是替你去死啊!
因祸得福,因祸得福!当年若不是全输给了他,今天吃枪子的就得是“我”了。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可等待我的不是福,是不断的祸端,是亲人一个一个的离我而去。
走过了砸锅卖铁的“大跃进”,吃过了人民公社大食堂,挺过了三年自然灾害,一家人始终在一起,虽然穷,虽然苦,可总算活着,直到文革的来临。
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十年是我们国家整体倒退的十年,破坏了多少文物古迹,斗倒了多少知识分子和各行各业的精英,著名作家老舍先生就是在这段时间被迫害,被逼无奈,自沉太平湖而死。
文革中,县长夫人病了,需要输血,抽验了那么多孩子的血型,只有“我”儿子有庆的对上了,没成想,这输血竟然要了他的命,“我”知道的时候已经是有庆走了的时候了,我看到那小小的冷冰冰的身体,疯了一般的咆哮,“我”瞒着家珍,可终究是让她猜到了,家珍本来就有病,一下子病情就加重了。
文革快结束了,一个叫二喜的偏头男人娶了凤霞,不久有了身孕,想到我要当祖父了,高兴的合不拢嘴,未曾想,凤霞在生完苦根后大出血死掉了,这对家珍是致命的打击,不久也撒手人寰。
哀莫大于心死,却还要负重前行。
我,我的女婿二喜,我的外孙苦根,我们这三个男人艰难的活着,谁曾想,生活对“我”的考验还在继续。
二喜去县里打工,被水泥板砸死了,苦根就在他身边,听他的工友说,二喜在水泥板掉下的那一刻脑袋突然不偏了,他死的时候喊的那一声“苦根”响彻云霄,苦根就在他旁边玩耍,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苦根是和我回乡下老家时候才意识到爹没了,他根本理解不了什么是死亡,快到晚上,他就喊我:富贵,我爹还不接我回去哩。
“我”和他说,你爹去很远的地方,不回来了,他这才想起来哭,我悄悄擦着眼泪,想到以后就我们祖孙二人相依为命了,不知不觉间泪水打湿了衣衫。
日子还得过呀,“我”突然会想起在战场上求生存的时候,想到春生成了县长,而“我”儿子就是为救他的老婆死的,想到家珍始终不原谅他,想到文革时他被迫害的上吊自杀。
死亡的气息一直笼罩在我的生活中,我挥他不去,表面上“我”还活着,心老早的已经死了。
“我”越来越喜欢这头老黄牛,喜欢和它说话,我叫它富贵,它“哞哞”的回应,似乎很喜欢,我叫它家珍、有庆,它也没反对,后来我喊它凤霞、二喜,它索性干活更卖力了,“我”不想喊苦根,因为“我”觉得他本应该是活得好好的,是我害死他的。
那个机灵的小鬼,有一次喊头晕我就让他去坑上躺着睡觉,想着这孩子跟着我日子过得清苦,我就买了一些豆子煮给他吃,苦根这孩子也是好久没吃到好东西了,竟然一股脑的都吃掉了,我看到他时他嘴唇都泛青了,村子里的人都摇头:没救了,我一个白发糟老头这是送走了多少黑发人呀。
苦根吃豆子,撑死了。
苦根死后,“我”就遇到了那头老黄牛,我本来准备攒钱买一头精壮的牛犊的,可在路边我看到了这头即将被屠杀的动物投向我的求助的目光时,心中悸动,我看到它,想到了自己的这一辈子,毅然决然的买下了它。
村里人嘲笑“我”,这头牛可能都活不过我,可我心里明白,我需要的是一头可以依靠我的伴儿,可以听“我”倾诉,可以听“我”唱歌。
唱“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
唱“上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风烛残年,黄牛作伴,“我”只想唱这歌谣啊,寄托我的哀思。
《活着》并没有使用多么华丽的辞藻,多么齐整的布局,就是一位老者语气平平的讲述自己的一生。
小说末尾,富贵唱完歌,有一段这样的描述: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周围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
这一段落,似乎昭告读者们,《活着》的故事结束了,别人的经历当故事听完也结束了,天空,大地,世间万物,一切的一切,都恢复了本色,你有你的生活,你要好好生活,最重要的,你要好好的活着。
美国华盛顿邮报是这样评论《活着》的,称小说是不失朴素粗粝的史诗,斗争与生存的故事,给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残忍与善良的形象,在余华的笔下,人物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苦苦挣扎。余华加诸于叙述的那种冷酷的意志,使小说超出了常轨。
一旦被称颂为史诗,就一定会有死亡和斗争,就像陈忠实老先生穷尽一生精力写就的《白鹿原》一样,这个讲述渭北平原二十世纪初近半个世纪的变迁史,一样是讲述白鹿原上的人如何活着,如何斗争,如何演绎命运的归宿。
《活着》中的黄牛和《白鹿原》中的白鹿太像了,都是一种近乎偏执的精神寄托,“我”终于也领会了父亲口中的“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大了变成牛”的道理,我也算等到了有牛的这一天,“我”与牛合二为一了,我们都是为了好好活着。
只不过
活着的老黄牛,就是死了的徐福贵。
活着的老黄牛背负着“我”这一辈子挥之不去的经历。
小说的结尾标注着作者完成作品的时间:一九九二年九月三日,正是改革开放,祖国人民的生活发生翻天巨变的时候,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谈及创作初衷,他是听到了一首叫做《老黑奴》的美国民歌,歌中的那位老黑农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怨言的话,这首歌曲深深的打动了他,才有了我们现在看到的《活着》,而完成时间正好处在我国改革腾飞之际,对于那些不懂的勤劳致富,喜欢投机取巧,喜爱抱怨的人是一种侧面的鞭策。
放到现在也有警醒、震慑的威力,当抱怨工作多么无聊、挣得钱有多少、无端嫉妒他人的成功、对生活绝望以及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意活着的人们,是不是在读到这部讲述主人公不一样的人生经历的著作中能够有些启迪。
生活,再艰、再难,只要你还活着,是不是可以有从头再来的机会。
但愿我们都能明白小鸡变大牛的道理,告诫自己,用心活着。
完
大家好,我是BANSHEE,在简书开了一家名为【高小高的文】的煮字室,愿途经的你可以肆意闯入,或添一根柴火,或撒一把盐巴,愿,驻足停留,常来常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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