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正是相对的。
即便在作为公正标准的法律面前,有时候也不能得到绝对“公正”。
待遇是公正的,结果却未必。
最终没有赢家,每个人都认为没得到公正的结果,都觉得委屈,所有人都是受害者,这种情形并不少见。
从拿到诉状的第一分钟起,我就认为我们被起诉实在很冤。
只是,当时只是很单纯地认为冤枉,并没有从深处去想,随着事情的发展,特别是上了庭以后,这个想法被一种执念所干扰,当然这是后面的事情了。
首先得面对的事眼前的麻烦,得为了让法庭相信我们的无辜做准备。可是,对于从来没有打官司经历的我们来说,这一纸诉状和庭审通知书就像是五雷轰顶,让我们一时不知所措,就连这方面遇事和经历比我丰富得多的老周都显得有些沉不住气。
听到我电话通知,他不知道从哪赶了回来。不过那送诉状的两位来人已是早就离开了。老周并不喜欢面对这种与职能或其他部门打交道的事,之前和主管部门的联系几乎都是我在出面,他只是在一些无法或不能回避的时候出来应付一下,当然我出面办的事大多是我们商量过的,剩下的就是临时发挥了。因为彼此的信任,即便我临时发挥不是很好,他也都不会说什么。
而这一次却有点不一样。他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找我要了诉状和通知书,沉着脸看了一会后,头没抬说道:“你签收了,不应该签收的。”
我知道他是对我说,心里一下就有些不舒服。于是也没好气地说,我不签收你现在能看得到?
不过转念一想,他应该是被吓晕了头,不知所措才脱口而出的,也就把后面准备说的“你自己躲起不出来,还赖我不该这样不该那样”咽了回去,没说。
很多时候有些人待在了某个位置,听到看到的就都局限了,慢慢会丢失一些基本逻辑不说,还总喜欢好消息。
拿这件事来说,我是可以以法人代表不在,公章也没有拒绝的。但最多别人换个时间再来一趟,如果还办不成,那就回去一个邮政EMS就发过来了,我们怎么能躲得掉?开庭时间不会变,我们越晚收到这个诉状对我们越不利,况且还会让主审法官丢面子而开罪于他。这是基本逻辑,聪明过人的老周一时都没想明白,可见对他的打击有多大。
或许很快意识到了自己有些失态,他抬头干笑了一下说:“下一步咋办,这官司躲不脱的。”
可能是因为我们都笃信自己是被冤枉的,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吧,我不知所措的状态并没坚持多长时间,听老周说,我回道:“准备应诉呗,太窝心了,应该不关我们的事的。”
嘴里虽这样说,心里却是有些嘀咕,知道没那么简单,但还是对公正有所期待,至少相对的公正。
早安,三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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