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个来回,妞爸说,有几个问题,或可以进一步讨论。他认为:
“一,打不等于棍棒教育。虽然这很难说清楚,但是我还是想把二者区别开来。我所谓的打是介于玩笑似的打和棍棒教育之间的东西,是一种认真严肃的但点到为止的惩戒。棍棒教育可能是一种把暴力作为矫正孩子行为的主要的或常用的手段的一种教育方式。我相信,绝大部分人是反对棍棒教育的。
二,不打不等于放弃惩戒。惩戒是必须的,但惩戒的手段是多样的。打是通过外力刺激孩子的痛神经的方式强化孩子对某种行为的认知从而达到矫正孩子行为的一种方式,且是一种兜底的惩戒方式。
三,教育是通过正面刺激与惩戒(反向刺激)的方式促进孩子天性的发展,并把经教育者理解和改造的社会规则加之于孩子蓬勃发展的天性,从而客观上使孩子身心发展并社会化的过程。
基于以上认识,打与不打就不是一个原则性的东西,而只是众多教育手段中的一个。小时候挨不挨打,和孩子是否优秀也没有直接的关联。教育的十八般武艺中,是否要把打加进来,要视孩子的天性、家长的性格、社会的文化、具体的情景而定,有赖于家长的细心观察深入思考和具体判断。
我之所以说,我选择不打,是基于自己的认识和具体条件而做出的。进一步阐释理由如下:
第一,我无法确定我在将规则加之于孩子的时候里面包含了多少个人偏好和霸权主义。规则本身是历史性的甚至是区域性的,比如在我的家乡,胆敢直呼长辈姓名,是非常严重的无礼,很可能挨打。而现代城市的一些家庭甚至鼓励孩子称其姓名。父母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更是把个人偏好加入其中,如果采取强制而不是说理,那就是霸权主义。
第二,我不懂儿童心理学,无法证明打这种刺激方式在某些情形下优于其他刺激方式,也无法衡量这种刺激方式对孩子身心发展的影响。很多家庭是完全不打孩子的,比如大多的美国家长是不打孩子的(当然也有打的,但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东方文化背景中的家长对打孩子的接受度相对高一些。孰优孰劣,我不得而知。
第三,我不能保证我不是因为情绪发泄而打孩子。我上次打妞妞之所以很后悔,是因为我后来感觉到我打她更多的是因为她公然挑战我的权威而不是把肥皂水洒在地毯上有多么严重。截止目前,我还没有找到充足的理由说明我为什么一定要有这样的权威。
第四,我和孩子一起待的时间少,不能细致发现和准确理解孩子的一些行为的动机,没有和孩子之间建立一种规则体系并构建一种意义,所以也无法知道打孩子可能产生的效果。
第五,我还没有真正开动脑筋,去尝试是否可以通过另外的方式更有效地对孩子孩子施加影响。即便我的道理是对的,我说透了吗,我按照孩子可以理解的方式说了吗,我积极接受了孩子的反馈了吗?目前很多问题我都没有搞清楚。
所以我不打。”
以上是只只先森的观点。我觉得:他的话没毛病,我基本赞同他的观点,也完全赞同他个人的选择。
今天我引一段早上进行的“访谈”,并对此稍做了分析。
:奶酪同学,假定你今天犯了某个错误,你是希望我打你两下呢,还是不给糖糖吃?
:当然是打三下
:为什么呢?
:因为我想吃糖糖,不想不吃糖糖
:那你是希望我打你两下呢,还是不出去玩?
:当然是打三下
:为什么呢?
:因为我想出去玩,不想不出去玩
:那你是希望我打你两下呢,还是让你站到墙角上去?
:当然是打三下
:为什么呢?
:因为我站在那里就不能做别的事情了,就不能玩好玩的了
:那你是希望我打你两下呢,还是不理你呢?
:当然是打三下
:为什么呢?
:因为我怕你不理我,怕你永远都不理我
:那你是希望我打你两下呢,还是跟你讲道理呢?
:讲道理
:如果你懂道理,但是还总是那么做呢?
:那就打三下
:你能记住吗?
:能啊
:………
:你想让爸爸打还是灰灰打?
:灰灰打
:为什么?
:不想让爸爸打,想让灰灰打
:爸爸打的疼吗?
:不疼,爸爸跟我闹着玩呢!
:………
这是一段很有意思的对话,我和妞爸都在场。
你能非常明显的感觉到各种惩罚方式在她心目中的地位:“打三下”是最轻的惩罚。我觉得原因有三:一是“打三下”本来就不轻不重,她并不怕,但也不是一点也不怕;二是“打三下”所带来的心理压力是最小的,时间是最短的;三是“打三下”是一种灰灰和奶酪之间“商量好”的事,而不是爸爸来打。——这些,印证了妞爸开头讲的,这种打是“一本正经的点到为止”,也印证了上文我所说的人格设定和“默契”。
然而,这意味着,奶酪同学是被“打疲沓”了吗?并不是。如果真的是,那会是你怎么招我都无所谓的态度,而不是真的哭掉,眼泪涟涟的让我抱抱并且摸摸被打的地方。但为什么她宁愿选择被“打哭”也不愿选择其他方式呢?我觉得是这样:
打是一种施加于她的她不喜欢的东西。不给糖,站着不能玩,不理他,不带出去玩,不给动画片等,这些是剥夺一些(或者是由于你许诺的,或者不是)在她认为原本应当属于她的很重要的东西。在施加于她的东西尚没有构成很大痛苦的时候,她是乐意承受的,而不愿意被剥夺快乐。但是,一旦当这种施加的东西对于她来说,意义变了,变得不再能够承受了,在与其他的方式的对比之中不再乐意接受了,那么,这种施加的东西对于孩子来说,就是过分的东西了。这个度是我一直强调,打是某种程度上商量着来的文文明明的东西,而绝不是拿着鞋底抽腚帮子或者反手一个耳刮子。进一步说,如果采取“打三下”这样一种她乐意接受的约定的方式是管用的,为什么还要剥夺一些她认为重要的东西作为惩罚呢?难道后者就比前者更加正当更加无害?实际上,惩罚的方式不论是什么,惩罚的原因都不外是家长认为做某事应当受到惩罚。因此,那些对于打之不正当性的质疑,也同样适用于一切惩罚方式。比如像,你可以质问,你的标准并不是客观的,你凭什么打孩子,你也可以同样质问,你的标准并不是客观的,你凭什么不给孩子糖吃,甚至,你凭什么惩罚她?如果你不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的任何方式的惩罚都能够完全避免“霸权主义”,那么,为什么唯独是打,而不是其他的惩罚方式要被这样高级别的制止?
这是因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有三种境况,一种是我们这一代特别是父母及其以上的那些年代棍棒主义的遗留,现在有一些家庭仍然奉行这种简单粗棒的教育方式,而更多的家庭开始对其反思。第二种是在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和独生子女政策的双重作用下,对孩子的无原则宠溺被强化了,在六大一小的家庭中更容易出现这种状况,很多家庭也开始反思这种状况。第三种是随着“欧美华人育儿专家”的卖书微商崛起而汹涌的洋鸡汤,主张在任何情况下一切都是大人的错,孩子是绝对性善的无辜天使,打不得吼不得责备不得,如果这样做了就是大人缺智慧没修养,这种鸡汤也喜欢和当前滚烫的国学烫搅在一起乱炖。但这股潮流同时也强调孩子惯不得,强调孩子应当被给与充分的尊重与自主权——这一点应当是更有启发意义的,但似乎恰是在这一点上并没有发生太大影响力。这三种状况相互交织,一方面内在的引发了对“本土教育”的全面反思,一方面也未尝不存在反思过度的问题:一切打都是不能被允许的、孩子的一切过错都在于家长自己的无知无能,以及一种迷之乐观:一切孩子如果得到了完善的教育都必将成为完善的人(当然,你需要大量购买这些专家推荐的书和智力开发玩具等帮助家长成神成佛成菩萨的利器)——不恰当的简单反推就是,如果一个孩子不是完善的,那么一定是他的父母教育出了问题,与孩子本身没有关系。
进而,可以追问,欧美人的不打孩子与一种经过理性思考的有原则有度的打孩子之间,究竟是天壤之别,前者风调雨顺,后者一败涂地,还是实际上没那么多可争论的,只要不是不讲道理的胡乱打骂,两种方式都不过是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的自然选择形成的典型?然而,剥夺性的惩罚又比适当施加疼痛的惩罚多出多少合理性、合法性、正当性?这点从未被认真讨论过。
作为一个把小猴子开心的玩和吃看的重于一切的大两脚兽来说,我不喜欢看到奶酪因为吃不到糖,不能出去玩而难过很久。这种郁闷的情绪对于孩子来说会持续很长时间,而在这很长时间内,如果你不采取一些补偿措施,那么在她脑海里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并不是对某件事不可再做,否则就会如何的那种记忆,而是仅仅是非常懊恼无助的情绪本身。如果你采取了一些补偿措施,那么她很快就会投入到新的乐趣中,忘记她刚才的不快乐。打,真的那么可怕吗?
这里补充几个对妞爸设境提问的回应:
1, 奶酪不好好吃饭,打吗?
——当、然、不、打!在惯常的约定中,双方默认好好吃饭是糖糖奖励的必要条件,如果不好好吃饭,糖糖被剥夺是正当的。吃饭是她自己的事,不是我的事,我没有理由打她。不吃她自己饿,饿的不是我。如果吃饭时候到处扔饭吐饭玩儿饭糟蹋粮食,就是另一回事了。
2, 奶酪在超市里吵着非要买买,打吗?
——当、然、不、打!这是以胡闹为手段进行要挟,在这种胡闹没有伤及无辜的情况下,没有理由打。但她会知道有些东西就是不会买,这就是现实,这就够了。道理可以回家讲。
3, 奶酪在图书馆里吵闹,打吗?
——必然打。但一般情况会给改正期,如果接下来的时间不吵,免之,相反则立刻收拾东西回家,打之。因为这是严重影响他人并屡教不改,跟糖无关。
4, 奶酪把书撕成漂亮的花,打吗?
——表扬完后必然打。正常生活中把自己或者别人正当有用的书给撕了,没有妥协的理由。但该表扬一定表扬,并且把一摞手工彩纸放在她知道并触手可及的地方。
5, 奶酪如果打人推人,打吗?
——讲理后认错免之,否则打之。但凡小孩推人打人都是她们应激的行为,没法过脑子,因此没有理由上来就打。但是拒不认错还继续打人,就需要以暴制暴让她有机会体验并且因此能反思。对待那种对他人及其无理的状况,也这样处理。
6, 奶酪公然故意挑战你的权威,打吗?
——她挑战的有“理”有“气场”,讲出来的“理由”符合她的年龄段(不论道理本身在大人看来有没有道理),我立刻道歉。若否,应当让她知道即不动脑子斗智斗勇又想不讲理而咸鱼翻身是不可能之事。
7, 有一项非常危险的运动,奶酪非要去参加,不听你劝,打吗?
——我会威胁,以表示我极其不赞同。如果她执意要参加,我默许。因为,即便是冒着极大的风险,这种运动对于孩子的成长是很有意义的。
8, 如果奶酪不好好学习,成绩不好,打吗?
——当、然、不、打。从小没好好启蒙引导,没有理由怪孩子。况且学习是她自己的事,她自己会有分寸。况且有的孩子天生爱学有的天生不爱学,更没有打的理由。
9, 如果你让奶酪自己拿一颗糖,她拿了好多吃掉,打吗?
——当、然、不、打。如果初犯,是我疏忽没有事先警告。如果再犯一二,那么三天没有糖吃。她需要为她的不守承诺买单,而这种单只能用她占到的便宜的全部甚至更多来买,没有理由用被打来买。这样她才会对应的知道什么叫自己挖坑自己跳。
我觉得,这典型九问九答基本可以总结出如下几个原则:
1, 如果某种行为没有出于故意或出于无聊的伤及无辜(他人(不论是自己家人还是熟人还是陌生仍)或它物(不论是她自己的物品还是家里人的还是陌生人的还是公共的)),那么几乎是没有任何理由打。
2, 如果某种行为出于故意或无聊的伤及无辜(同上,指他人它物)并屡教不改,我认为,没有理由不打。
3, 没有理由打但需要采取剥夺性惩罚的,是那些曾经对相关事件有过某种奖励许诺的。
4, 没有理由打但需要对没有奖励许诺并采取剥夺性惩罚的,只适用于不遵守承诺的占小便宜。
最后,仅仅在以无理治无理的方面,我认为剥夺性惩罚所带来的情绪伤害并不比“必然打”少。
综上所述,我仍然坚持:尽量不打、该打则打、打之有道、打完翻篇。
來源: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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