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是很忙,大部分的工作一个上午就完成了,剩下需要做的事情还要等其他同事完成后才再转接给我。于是,我开始想着写作的事情,坚持每天写作有一周的时间了,最开始,只是写写心得感悟之类的内容,到了现在,几乎都是起床后坐在电脑前,几分钟后,依然想不出能写的东西。所以,今天清晨的写作时间,只是简单的写了昨晚看的书,但写完之后,并没有什么成就感,因为这看起来似乎更像是一篇读书笔记,还是摘抄的。
我真的特别讨厌刚好脑袋里有些东西的时候有人大声说话,难得的思绪就要被打乱了。每天随身带上耳机真的是一个非常的明智的选择,不然我现在一定快要疯了。
对了,刚刚说到写作的事情。为了改变自己无内容可写的现状,我想知道其他人在这个阶段都是怎么做的,于是,我在网上浏览相关的写作方法和技巧。碰巧看到有人在知乎上提问相似的问题,我就进入网页去看网友们的评论了。第一个网友的答案是通过“三题故事”来进行创意写作,意思就是选定三个弱关系的关键词,比如,树、雨、面包,用这三个词进行写作,然后选择一种写作类型,可以是爱情、悬疑或者魔幻等。接下来就是开始写作了,但这种写作并不是直接的把词镶嵌到文章里,而是通过这三个核心词语进行发散性思维,这样写出来的内容才不会过去生硬。虽然我也没有写过这样的文章,但我觉得这样的方法挺不错的,可以在我早上不知道写什么的时候给我一个方向,所以我把这个“三题故事”写作练习方法记在我的有道云笔记里了,以便于我总是忘记我看过的东西。
记下“三题故事”这个练习方法后,我还是感觉不太满意,于是,我把鼠标往下滑,接着看下一个回答。其实我也不记得接下来的要写的这个方法是第几个回答了,因为有很多太长的回答我根本没有耐心读下去,有些知乎答主真的是把自己从小到大的经历都叙述了一遍,说真的,我对他们那些经历一点都不感兴趣,我不过只是想找到我想要的答案而已。
这个答案虽然我不记得它到底排在第几,但是,在我心里,他就是第二个我觉得比较满意的答案。它说的是写作源于生活,我们要善于观察生活中细微的事情,比如一个地方的背景环境,一棵树,是什么树、有什么特征、谁种的等等细节,然后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想象力。而且写作有一个非常大好处就是,无论我们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都可以变成好事情,比如,谈了一段恋爱,如果成功了,那就收获了一段爱情,如果失败,那就可以成为一段非常好的写作素材,由于亲身经历,那种甜蜜或撕心裂肺的感觉都有深刻的体验,写出来,也更具有说服力,更容易打动读者。
看了看时间,距离下班时间还长着呢,不做点什么就太浪费了。在浏览这些写作方法时,我不经意也跟着文中所说的那样去做了。
办公室里的那盏立式风扇,就静静地站在那儿,也不工作,或许是大家有了空调也用不着它。黑色的细线缠绕在它的身上,刚好绕了一个圈,应该是办公室两侧的同事有时需要它时,就直接把它的身子转过去了。其实我觉得有这个风扇在也挺好的,每天早上我来到办公室后,都觉得空调一点也不凉快,应该是我每天步行20分钟到公司后全身就觉得很热吧。它有五个风扇叶,里面其中一片叶子上还贴着标签,大概是买来后,也没有人去把它撕掉,也有可能是觉得没必要吧,毕竟风扇买来就是用来降热的,标签撕与不撕好像也没有太大关系。
耳塞在耳朵里有些疼,便把它们摘下来了,突然发现整个办公室变得安静多了,只听到噼里啪啦敲键盘的声音。这时候,坐在我对面风扇另一旁的女孩起身了,她穿了一件横条纹的黑白短袖,搭配了一条浅色的百褶短裙,还有一双粉色的高跟鞋。她往门口出去了,应该是要去洗手间。她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一点都不大,以至于我都差点没有注意到她的鞋子。她不像公司的一个女领导,穿着高跟鞋走路时嗒嗒嗒的声音我远远地就能听到,而且那个声音我不需要看脸就能分辨出那就是她。
那个女孩回到座位前,我的 视线就停留在那盏风扇上,直到她从洗手间回来,我的注意力也跟着回到她的身上。果然,还是美女更能吸引人的眼球,这话我算是信了。她缓缓地坐下来,电脑屏幕密密麻麻的一片,她视线盯着屏幕久久没有移动,但是左腿却摇晃得厉害,准确说是在抖腿,因为摇晃的速度很快就算是抖腿了,抖了一会儿就停下来了,但没休停两秒另一只右腿开始左右抖动了。我试着数她抖腿的次数,但是抖得太快,我数不清具体抖了几次,大概十多次吧。右腿抖了一会儿,又换成左腿了,就这样抖了几个来回,我觉得太无聊了,刚好有人来找我,我就忙工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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