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唐雄健
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逐步确立,已是大势所趋,它标志着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标志着工业文明逐渐在取代农业文明在我国的主宰地位。
面对市场经济这一新生的庞然大物,工商行政管理如何去适应它的要求、促进它的成长?这一问题沉重地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必须认真地研究,深入地思考。
在过去的产品经济影响下,工商行政管理也明显带有一些产品经济管理的痕迹。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看,产品经济是权力经济,所以我们的和尚同志后面经常有“(正处级)”的标志。而市场经济则是法制经济。权力强调地位、统一、服从,法制强调平等、合作、自主。市场经济的特点是自由竞争、机会均等、优胜劣汰,同时,市场经济又不是放任无序,混乱厮杀,而是在严格的法律轨道上运行的经济。这就要求工商行政管理从新的思路出发,确定新的职能取向,并改革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部分内容。本文谨就这个问题,谈几点不成熟的想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和任务。简单明了地来说,就是三句话:确认经济主体,规范市场行为,完善市场体系。
现在看来,我国经济主体的不健全和严重缺位,是阻得我们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障碍。国营企业的产权边界不清,政企不分,国有资产得不到有效的监督,经营管理自主权和经营后果的承担者没有得到落实等,使我们大部分的经济主体,没有完全的人格特征。所谓企业具备完全的人格特征。即企业既具有法律明确赋予的其在经济活动中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又其正完全具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参与经济活动而实际取得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能力。它有三个特征:其一是具有明确的产权关系,即企业资产的所有权属于谁?由产权派生出来的其它使用管理权分别属于谁?都要有明确的答案。其二是具有独立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其三是有明确的经营后果承担者和后果承受方法。
面对这种情况,工商行政管理中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不要再纠缠在企业的经济成分、经营范围和层层叠叠的没有意义的行政审批上,而要把重点放在产权关系的确认、法人人格完整性的确认和产权所有人的责、权、利关系的确认上。工商登记要以产权关系为主线,以企业债务的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为辅线,不再以国营、集体、个体、私营来区分和登记经济主体,这样就可以达到确认企业法人的完全人格特征及产权所有人的责、权、利关系的目的。工商部门应当把工商企业法人登记、个体工商业登记、私营企业登记和外资企业登记合为一体,形成一条龙作业,不要人为地制造各经济主体的地位不平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工商登记管理当中主要从事下列内容的审查、确认和监督管理工作:资产归谁所有?独资还是合资?资金是否到位?企业章程是否合法?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的行业是否有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是否合乎法定要求?等以产权关系为主线,以企业债务的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为辅线来划分经济主体,经济主体可分为全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其中全资企业可分为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私人企业。股份制企业可以分为含国资股份制企业、含外资股份制企业和民间股份制企业。在全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中,再以企业产权所有人对企业债务的有限贵任和无限责任,划分出有限责任企业和无限责任企业。工商部门对不具备完全人格特征的企业,坚决不颁发企业法人执照。目前不具备完全法人人格特征的企业主要有三类:A、产权关系不明确的企业。如一些单位将国有资产转移并混称集体资产来创办所谓的集体企业,一些私人资产假称集体资产来搞实个体假集体等。B、国营企业中政企不分,企业没有独立经营管理自主权,也不承担经营后果和责任的企业。C、企业章程不完备,投资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没有明确的经营后果的承担方法的企业。
市场行为主要表现为:商标行为、广告行为、定价行为、合同行为、标准计量行为和市场调查行为。市场行为的内容则非常广泛,指以交易为核心,以获利为目的的一切经济活动。工商行政管理的规范市场行为,主要是指监督和引导经济主体的市场行为合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市场体系主要由商品市场、劳务市场和资金市场构成,它们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工商行政管理中的市场管理和市场建设,是国家公共事业管理的一部分,它应当着眼于宏观的市场体系,要把国家有限的资金、财力、用于弥补市场体系中的缺口。因为如果市场体系存在缺口,就会影响整个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比如说随着经济的发展,占有商品市场优势的企业势必要增加投资、扩大生产,如果资金市场缺位,劳动力市场封闭,企业无从增资增人,扩大再生产就会受到阻碍。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致力于完善市场体系,对缺位的各类市场进行补足,以保证市场体系的正常运作。
二、为适应市场体制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目前应改革的几个题。
首先是在工商登记管理当中,变审批制为登记制,不再限定经济主体的经营范围,而改用特殊行业的国家许可证制度。取消国营、集体、个体、私营等经济成份,而以全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和有限责任企业、无限责任企业来划分区别经济主体。工商登记管理的重点应放在对企业法人是否具备完全人格特征的认定上。
第二、商标管理在工商行政管理当中,比较而言是较完善的并且已与国际社会接轨。目前需要加强的工作是对名牌商标的保护和宣传。我们对冒牌商品的查处远远没有到位,对国家名牌和地方名牌的认定、宣传也应当形成制度化。
第三、广告管理中,目前急需对虚假广告有个全面的界定,现行的《广告管理条例》中,以内容是否真实为判定广告真假的标准,实际上是不全面的,应当还要加上一条“是否引人误解”,台湾和美国都确定了这一标准,我们可以借鉴。对违法广告的调查、栽定和处理,我们应当制定一个专门程序,没有一个程序规定,实体法规上的规定就得不到正确的贯彻执行。
第四、经济合同管理,应当解决两大问题,一是经济合同仲裁变现在的“一裁二审”制为“或裁或审”制,同时建立经济合同仲栽委员会仲裁员名册,组织对仲裁员资格的认证工作,仲裁员不能局限于工商部门的干部,应当吸收聘请各行各业的专家和权威。是变经济合同鉴证为有偿经济合同事务咨询,对违法经济合同的查处应当移交经济检查部门。
第五、市场管理要扩大广度,增加力度。工商部门的市场建设不要局限于商品市场,而要扩展到资金市场和劳务市场。市场建设的指导思想不能把重点放在微观的是否获利上,而是把重点放在宏观的完善整个市场体系上,我们要起拾遗补缺的作用,以保证市场体系的顺利运转。市场管理牵涉到大量的治安问题,工商部门可以聘请警察加入市场管理机构,以提高力度,更有效地完成管理任务。所谓聘请加入,即人选、工作安排、报酬奖金由工商部门负责,业务则归口公安部门。
第六,个体、私营经济管理中的登记管理应移交统一的工商登记注册部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违法违章行为及案件交经检部门查处,取消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司、处、科、股,而成立新的小企业管理司、处、科、股。同时,以小企业主协会取代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新的小企业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为城乡个体工商业和小型企业,职责是制订和执行政府扶持小企业的政策,执行政府资助小企业的财政预算,协调落实对小企业的政策性贷款和税收优待,提供市场信息咨询,指导小企业主协会的工作,协助小企业主的产品或服务的宣传,向小企业主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和服务。
第七,经济检查要扩大覆盖面,商标、广告、经济合同、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违反工商法规的案件,应统一归口经检部门查处,其它部门予以协助。同时要增加经检的力度,可以聘请警察加入,行政法规要赋予逮捕人、查封冻结财会资料、检查被调查人住所和保险柜的权力。
第八、人事管理要有大的改变,首先革除人事制度的任意性,使人事制度法制化、公开化。腐败国家机体的最致命的腐败剂便是人事制度上的腐败,人事制度的任意性、不透明的另一面是我们的组织纪律松弛也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敷衍塞责等现象时隐时现。这些现象离市场经济运作的严格法制要求,与市场经济的机会均等、公平竞争原则相去甚远。工商行政管理的实体法规、程序法规和人事组织法规这三者相比,最落后的是人事组织立法,而一切问题归结到底、最终还是人的问题。
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完善,有一个过程,在新旧体制交替之际工商行政管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矛盾、冲突和空档,光靠急躁是无补于事的,而消极被动则有被架空、削弱和淘汰的危险,因此,我们要静心观世界,精心做工作,才能尽快使工商行政管理符合现代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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