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各行各业都在加班加点的忙碌着,想多赚点钱,以便过个好年。
听各行业的生意人说,这两三年一年不如一年,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大行情如此,能有什么办法,只能拼命的去努力了,趁着春节这段时间好好的拼一把。
春节前往往是生意最好的一段时间,国人的消费能力相当地惊人,春节嘛,就是在吃喝玩乐中度过的。在国内的文化素质尚低的情况下,特别是在海南更差一些,老百姓一有点时间和闲钱就花在吃喝玩乐上了,春节尤为突出。
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类需求像阶梯从低到高分为五种,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大部分人需要满足的仅仅是生理上的需求,所以,就集中的表现在春节期间和亲朋好友的吃喝玩乐上。
生意人在春节前高兴地忙着工作的同时,也有一点人情上的忧虑,毕竟要给监管人员打点什么吧,感谢一年来的照顾,或者就当作是平时烧烧香拜拜佛,认识个熟脸,以备不时之需。因为在机构的设置上,监管部门往往掌握着更多的行政资源,处于优势地位;被监管人本身就被监管、被规范的,处于弱势地位。要是监管者故意刁难,被监管者的生意受到影响是避免不了的。民不与官斗,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当然个别刁民除外。
生意人节前给监管人员打点,特别是那些不想正儿八经做生意的生意人更是活动的最频繁,这是当前社会的潜规则。
大家都知道,我们的社会是非常讲人情的,法是死的人是活的,活着的人是善于钻法律的漏洞的,也就是人情优于法理,这是个普遍的共识。再说了,我国各行各业受政策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大的如股票市场、房地产高产,小的如地方性的修路拆迁,因此,如果做生意的如能获得政府或提前知道政策的出台,往往占尽了先知,利润自然也就水到渠成了。
民主政治发达的欧美国家,民往往大于官,法律的制定、执行和约束相对比较规范,特别是对监管者的制约相当给力。只要守法经营,不需要担心太多监管者人性化的干扰;如果受到非难,可以方便的诉诸法律解决,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我们经常看到西方国家的法院就一件我们看似很轻的受害判罚却很重,这在我国是不可理喻的,这得归功于西方国家立法、司法和执法的完善和成熟。
为了将来能博点利益,大大小小的生产经营者就寻心思给监管者打点什么,如送点名茶、香烟、名酒,或是一些特殊的食品如鲜榨花生油、土特产等。总之是一些好玩意,无非是想取悦于对方,先占据人情优势。
当然了,有的人往往还夹带着红包,几千块至上万不等,主要是看平时照顾的关系,或者是送礼者想从对方身上要得到什么利益。收受者呢,这个时候收礼是心中无愧的,毕竟不用现在帮对方做什么,没有心理压力,往往也就收受了。
其实,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收受礼品,要么是之前帮了人家什么事,要么是将来会帮人家什么事。不管是什么事,往往不是在法理范围内的(提前时限办理、规定的边缘处理的除外),而且收受之后,受贿已是即成事实,以后也会不知不觉的养成期待的心理,希望收受更大的礼品。
在送礼打点的时机上,节前送是最好的,熟悉的在春节期间登门拜访,除送点礼之外还会大额的给小朋友们压红。给小孩子、老年人压红是风俗习惯,但如果数额巨大可就涉嫌受贿了。
社会如此,人情如此,也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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