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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5

2019-05-15

作者: 紫曦陌离 | 来源:发表于2019-05-15 20:31 被阅读0次

    第一章

    亲爱的朋友,你曾经读过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那本《汤姆·索亚历险记》吗?假如你未曾读过,你一定不认识我。不过,那也没有什么,那本书虽然讲的都是事实,但一些地方确实有夸张的嫌疑。

    生活中,不说谎的人真的很少,一次谎也没说过的人更是少见。不过,万事总有例外,我见过的人中就有不说谎的。

    那本书里有汤姆的包莉姨妈,还有玛丽和陶格拉斯寡妇,那本书里讲的很多都是真的,但是就像我说过的,难免有夸大的地方。

    那本书好像是这么收场的:我和汤姆找到了海盗藏宝的山洞,很快就发了一笔横财。我们每人分得了几千块金币,真是件叫人高兴的事情。可是后来撒切尔法官把钱拿去藏了起来,害得我和汤姆每天只能得到一块金币。

    还有,陶格拉斯寡妇认我做了干儿子,让我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可是在她家我总觉得过得不舒服,你要是知道那寡妇有多循规蹈矩、刻板沉闷,你也就能明白为什么我会溜掉了!我又穿上了以前的破烂衣服,钻进了我的那个大木桶,好不自在逍遥。可是汤姆却找到了我,说他要纠集一帮强盗,如果我重新回到寡妇家里,他就会让我也加入,所以我就又回到那寡妇家里了。

    看着我重新回来,寡妇唉声叹气地说我是只迷途的羔羊,还一个劲儿地骂我,但我知道她对我并没有一点儿恶意。她为我换上新衣服,我一时又吓得不知道怎么办好,浑身直冒冷汗,好像进了监狱一样。这下好了,过去的日子又开始了。寡妇开饭的时候,会一个劲儿地摇铃,我就得马上跑到餐桌前,在自己的位置上坐好,而且不能马上就吃,必须等寡妇低下头,对着饭菜嘀嘀咕咕地抱怨一会儿,其实那和饭菜根本毫不相干。我的意思是:这儿的饭菜都是单独做熟的,如果都搅在一块儿做成一锅大杂烩,各种味道都混在一起,那就好吃多了!她也就不会抱怨了。

    晚饭后,她会取出一本书,给我讲有关摩西和草箱子的故事。我总是急着要知道他们最后怎么样了,可她总是那么不急不慢地讲,后来总算说到摩西死去。听到那儿,我再也不想往下听,因为我对死人可不感兴趣。

    那时候,我的烟瘾犯了,我就请求寡妇让我抽烟,可她不答应。她说抽烟是不好的习惯,是不卫生的,让我必须把烟戒掉。有些人就是这样,对自己根本不懂的东西胡乱讨厌。此刻她操心摩西的事,可那个摩西和她非亲非故的。最重要的是他早就死了,对谁都没有一点儿用处。可一听说我要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她还总是挑我的毛病。她自己也吸鼻烟的,当然了,那倒没什么,因为这是她自个儿犯的。

    她的妹妹华珍小姐是个瘦骨嶙峋的老姑娘,戴着一副眼镜,最近才搬过来和她住在一起。这会儿,她正拿着一本拼写的书逼着我学。她吃力地教我学了大概一个小时,寡妇才允许她休息一会儿。可是,我早已经受不起这样的煎熬了!

    接下来,那一个小时的时间真是难熬,我坐立不安。华珍小姐说:“别总是把脚放在那儿,哈克贝利。”“别总是缩头缩脑的,哈克贝利,腰杆挺直。”不一会儿,她又说:“别一直打哈欠伸懒腰的,哈克贝利,你要规矩点!”

    后来,她给我讲了地狱的许多坏处,我就说我真的想下地狱。她听了气得要命,我并不是要故意气她的,我只不过是想到一个地方去,换个活法,况且我又不是指什么具体的地方。

    华珍小姐说我说话总是很邪恶,她自己死也不会说出那种话来。她要好好做人,将来死后就可以去天堂。哼,我可看不出她要去的那个地方有多么好,所以我打定主意不向那方面努力。但是,那话我没直接对她说,因为那肯定会给我惹麻烦,一点儿好处都没有。一谈起那个话题,她就滔滔不绝地给我讲天堂如何美好。她说人在那地方不用干别的,就是抱着竖琴漫游,弹琴唱歌,永远都是那样。可我感觉那儿并没有什么好,不过我没说什么。我问她汤姆会不会到那儿去,她回答我说,才轮不到他呢。我一听立刻高兴起来,因为我真的想和他在一起。

    华珍小姐总爱挑我的毛病,搞得我心里很郁闷。过了一会儿,她们找来一个黑人一块儿做祷告,做完就各自回去休息了。我端着蜡烛来到楼上自己的房间里,把蜡烛放在桌子上,坐在靠窗户的一张椅子上,本来要想一些令人雀跃的事,可是无论怎么想都高兴不起来。那一刻,我忽然感到很孤独,心想还真不如死了算了。

    那时,天上的星星眨着眼睛,树林里的树叶簌簌作响,听起来十分凄凉。我听见远处有猫头鹰不停地号丧,准是有人死了,我想。我还听到一只夜莺和一条狗的号哭,风儿轻轻地吹着,好像在倾诉着什么,可是我听不清它说什么,不由得浑身一阵阵发凉。

    我还听见远处的树林好像有鬼叫的声音,那鬼分明是有心事,可是想说却说不出来,所以不在坟墓里老实待着,大半夜跑出来。

    我感到很孤独,很恐惧,真希望能有人和我说说话。不一会儿,有只蜘蛛爬到了我的肩膀上,我一下子就把它弹掉,正好落在蜡烛上,很快,它被烧成了一团。我知道,这是个不祥的预兆,我会倒霉的,我吓得魂飞魄散,浑身抖个不停。

    我迅速站起来,在原地转了三圈,每转一圈就在胸口画个十字,又用线绑住一绺头发,意思是把妖怪吓跑,可我心里还是不安稳。有人说,如果你捡了个马蹄铁,没有钉在门上,又弄丢了,那你就可以这么干。但是我不知道,如果弄死一只蜘蛛,用这个办法消灾灵不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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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坐起来,仍是浑身打战,我拿出我的烟来抽,屋子里死一般寂静,寡妇她们也不在。

    大约过了很久,远处传来了钟的声响,响了十二下,一会儿,周围又静了下来,比刚才还要静。忽然,只听见黑暗的树林里有一根树枝折断的声音——树上有什么东西在不住地扑腾。我屏住呼吸,侧耳倾听,只是依稀听见那里好像是“喵!喵!”的声音。太棒了!我心里说,一面也轻轻地“喵,喵”叫了两声,随后吹灭蜡烛,爬出窗户,到外面的棚顶,又悄悄地跳到地上,猫腰钻进树丛里,我很有把握——汤姆·索亚一定在等着我。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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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二章

    我俩沿着一条小道朝寡妇的花园外走去,一路猫着腰,踮着脚,免得被树枝挂住脑袋。经过厨房时,一截树桩把我绊了一下,弄出了声响,我俩赶紧趴下不动。华珍小姐带来的那个名叫杰姆的大个子黑人正在厨房门口锁门。他背后有一盏灯,所以我们能清清楚楚地看见他。他伸长脖子朝门外看了看,忽然问:“谁在那里?”

    又听了一会儿,他踮起脚尖走下台阶,正好站在我俩中间。我们几乎能摸到他。就这样,我们三个人紧挨着有好长时间,我和汤姆不敢有一点儿声音,一动也不敢动。不好,我的脚脖子忽然发痒,可是我不敢伸手挠。一会儿耳朵也痒了起来,接着是脊背,简直太难受了。如果再不挠一挠,要痒死了。

    唉,这种情况我可是经历过千百次了。如果你和那些有地位的人在一起,在葬礼上,或者在很困但是睡不着的时候——在那种无法挠痒痒的任何场合,你的全身上下,就会有千百个地方一股脑儿地发起痒来。这时就听见杰姆在说:“喂,是谁啊?干什么的?怎么不出声了?好吧,等着瞧吧。我可要一直坐在这里了。”

    于是,他在我和汤姆中间坐了下来。他背靠着一棵树,两条腿伸展,有一条都快碰到我的腿了。我的鼻子开始发痒,痒得我直流眼泪。但我忍住没有挠。可是鼻孔里面又痒了,接着屁股也跟着痒了起来。我真不知道还能这样待多久。就这么足足忍受了六七分钟,感觉好像过了漫长的好几年。

    不大一会儿,我身上到处都在发痒,哪怕再多待一分钟,我觉得也忍受不下去了。但我还是咬紧牙关,准备坚持下去。这时,就听见杰姆开始发出呼吸声了,不久,他就打起了呼噜——这下我全身又舒坦了!

    汤姆用嘴轻轻弄出点声音,给我打了个暗号,于是我们手脚并用,开始朝别处爬去。爬了差不多十英尺的时候,汤姆小声对我说,他想搞个恶作剧,要把杰姆捆在树上。可我不同意,怕他醒过来大声嚷嚷,那样一来,他们就会发现我不在家了。

    汤姆又说,他拿的蜡烛不够用,要溜进厨房去偷几根。我不想让他去,就说杰姆说不定会醒来的。可是汤姆坚持要去,于是我和他偷偷地溜进厨房拿了几根蜡烛,汤姆掏出五美分放在餐桌上,算是蜡烛钱。

    随后,我俩又溜出了厨房,我吓得出了一身汗,但是汤姆却毫不畏惧,他非要爬到杰姆那儿去戏弄他一番。我只好等着,过了好一会儿,四下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儿声响,我感觉有些孤单。

    汤姆一回来,我俩赶紧沿着栅栏附近的小路,一直走到房子另一边的山顶。汤姆说他轻手轻脚摘下了杰姆的帽子,挂在了他头顶上的一根树枝上。杰姆动了一下,但没有醒。

    后来,杰姆说他被妖魔附体,神志恍惚,妖魔赶着他在州里到处乱跑,最后又被绑在了一棵树下,帽子挂在了树枝上,那都是妖魔干的。又有一次谈起那事的时候,杰姆说附体的妖魔骑着他到了新奥尔良。以后每次说起来,他总要再夸大一点儿,于是越说越离谱,甚至说到妖魔骑着他跑遍了全世界,差点把他累死,把他的背磨得伤痕累累。

    就因为这事,杰姆总是沾沾自喜,神气十足,对别的黑人也不屑一顾。有的黑人宁愿从大老远跑来听他讲这个故事,把他捧得成了这一带最傲慢的黑人。不了解他的黑人会张开嘴巴敬佩地望着他,好像看着一个神一样。

    晚上在炉火边聊天的时候,黑人们总是会谈起妖怪,可是不管在什么时候,谁如果谈到这事,杰姆就会碰巧出现在那里。他就会说:“哼!说起妖怪,你都知道什么?”那个黑人立即就会瞠目结舌,不敢再讲什么了。

    杰姆脖子上总是挂着一个五美分的硬币,说是那天晚上妖怪亲手交给他的护身符,还告诉他这个护身符可以治病,而且对着护身符说一句话,就能把那个妖怪招来,可是他从来不告诉别人那句话是什么。

    周围的黑人都喜欢到这个地方来,而且不惜一切代价都要看一眼那个硬币,但肯定没有人敢碰它,因为妖怪的手碰过。身为一个仆人,杰姆可以说是非常神气了,因为他总是唠叨个没完,说他如何看见了妖怪、如何被妖怪骑着到处跑。

    接着说汤姆和我,那晚我们来到一个山顶上,看着山下的村庄,看到不远处亮着的几处灯火,或许那儿有人得了病,头顶闪烁着亮晶晶的星星。村边就是那条足有一英里宽的大河,河水宁静而浩荡。一切都异常寂静而庄严。

    后来,我们下山了,来到一座破旧的制革厂,找到了藏在那里的乔·哈泼和本·罗求斯,还有另外几个男孩。我们解开一条小船,顺流划到了山边的一块岩石前,停船上了岸。

    一上岸,我们就钻进了一片矮树丛,汤姆先要求每个人必须发誓要保守秘密,然后才领大家来到一个山洞口,我们点上蜡烛爬了进去。爬了一会儿,洞里豁然开朗。汤姆摸索着洞壁,忽然低头钻到了一面石壁下面,那里有个不起眼的小洞。我们进了洞,钻过一截狭窄的甬道,来到了一间石屋——湿漉漉、冷冰冰的,像牢房一样。我们停下来,只听汤姆说:“大家听着,现在,我们要成立一个叫‘汤姆·索亚’的团伙。谁要是想加入,就必须立誓,用血写下自己的名字。”

    我们没有反对,于是汤姆掏出一张上面写着誓词的纸,把誓词对着大家念了一遍,内容是每个人必须誓死效忠于帮派,绝不能泄露秘密。如果有人欺负帮里的人,那么帮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拼命去杀了那家伙和他的全家,必须全力执行,不得违抗。

    接着,汤姆在每个人的胸口都插了一个十字架,谁不听话,就不许吃饭和睡觉。十字架是匪帮的标志,除本帮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使用这个标志。如果帮里有人胆敢泄露了秘密,就要被割断喉咙,焚烧尸体,用血在名单上抹掉他的名字,从此以后,帮里的人再也不许提他的名字,只能诅咒他,永远地诅咒他。

    大家都对汤姆佩服得五体投地,禁不住问汤姆是怎么想出来的。他说有一部分是自己想的,剩下的是以前从海盗书和武侠书上学的,还说每个正经的匪帮都必须有自己的誓言。

    这时,本·罗求斯说:“哈克贝利·费恩没有家。他要违背了帮规该拿他怎么办?”

    “哦,他没有父亲吗?”汤姆·索亚说。

    “他有父亲,可是现在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他过去总是喝得醉醺醺的,现在大家已经有一年多没见到他了。”

    大家说来说去,就是不想让我参加,因为我没有家,他们认为如果我犯了帮规,无法惩罚我的家人。当时我差一点急得哭出声来,我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向他们提出了华珍小姐。我说,如果我犯了帮规,他们可以杀了她。

    大家听了,异口同声地说:“好,她哦,可以的,就是她了。完全可以。这下,哈克可以入伙了。”

    接着,我们大家一一用针扎破手指,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那么,”本·罗求斯问,“我们帮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抢劫和谋杀,”汤姆说,“这就是我们的任务。”

    “但是我们抢什么呢?——抢牛,还是抢羊——还是抢什么——”

    “抢牛羊之类的东西不能算是抢劫,那只能算盗窃,”汤姆·索亚说,“我们可不是一般的盗贼。当盗贼多没意思啊。我们要戴上面具抢劫公路上的马车,杀死车上的人,抢下他们的手表或者其他钱财。”

    “每次都要杀人吗?”

    “哦,当然,把人杀死是最好的。当然,有的人不这么想,但大部分人还是认为杀掉要好一些。不过,有些人是可以不杀死的,我们要把他绑架了押回山洞里,勒索赎金。”

    “勒索赎金?那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我在书里看到过,他们都是这么干的,我想我们也应该这么干。”

    “可是我们什么都不懂,我们应该怎么干呢?”

    “大家先别说这些泄气的话,我们只管干就是了。我不是和你们说过我在书上看过吗?难道你们连书都不相信,你们真的是什么都不懂!”

    “哦,知易行难,汤姆。更何况我们什么都没有干过,什么经验都没有。不把事情先搞清楚,你让我们怎么做?”

    “嘿,其实我也不是很明白。不过,也许我们可以把他们先关起来,直到有人来送钱赎他,否则,就把他们弄死。”

    “嗯,这样应该没什么问题。你怎么不早说呢?不过我们把他们关起来,他们又要吃东西,那也很令人讨厌,如果他们还总想着逃跑,可怎么办?”本·罗求斯问。

    “不要那么想,本·罗求斯。有人看着呢,他们能跑得了吗?谁敢偷跑,我就下令开枪把他们打死。”

    “对,是应该有人看守。也就是说有人要整夜不睡觉,一直看着他们。但是,我觉得那样有点犯傻。为什么不一押回来就先用棍子打一顿,然后再让赎回去呢?”

    “书上可没那么说,本·罗求斯,难道你不想按老规矩办事吗?难道你认为写书的人在瞎说吗?难道你觉得他们还不如你明白吗?绝对不行,好了,我们就按书上说的办吧。”

    “好吧,我不反对,可是我还是觉得那样有点傻。对了,女人也照杀不误吗?”

    “我说,本·罗求斯,这些事大家都不怎么懂,我也真的不愿意不懂装懂。至于杀不杀女人,书上可从来没讲过。也许,你把她们弄到山洞里,对她们百般温柔体贴,她们就会不知不觉地爱上了你,就不想回家了呢。”

    “哈哈,如果那样的话,我喜欢,但是我觉得有点不现实。如果是那样的话,山洞里很快就会住满女人和要勒索赎金的男人,就没我们强盗的容身之所了。不过,也只有先按你说的办了,我坚决同意。”

    这时,有个叫汤美·巴恩斯的小男孩睡着了,他被我们叫醒后吓得哭起来,吵着要回家,他想妈妈,不想做强盗了。

    于是,我们大家一起逗他,喊他爱哭的小子,他听了非常不高兴,说他会马上去把我们的秘密揭穿。汤姆急忙给了他五美分,叫他别吱声,然后命令我们先都回家,下礼拜再见面一起去抢劫杀人。

    本·罗求斯说他只有礼拜天才能出来,平常都不行,所以他想在下礼拜天开始行动,可是大家一致反对,说礼拜天干那种事太不合适了,他的提议被大家否定了。大家都同意最近再聚一次,定个具体的日子。我们几个人一致推选汤姆·索亚当大帮主,大家都必须听他的,乔·哈泼当二帮主。然后,我们就都各自回家了。

    天亮前,我爬上屋顶,钻进窗户,回到我自己的房间。这时,我发现我的新衣服弄脏了,上面尽是油渍和土,可我实在筋疲力尽,也就无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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