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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来自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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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说“好久不见”,
而是,
“是你吗?”
“是我啊”。
在他面前我还是可以那么随意,可以无所顾忌地说话,而且有很多话想跟他说。喜欢跟他在一起的感觉,就是因为喜欢在他面前的那个自己。还好,我们还是朋友,我们应该还会做很长时间的朋友吧。虽然,我将结婚,我会有孩子,他在飘荡,他有一天也会结婚,会成为丈夫跟父亲,我们很难见上一面。但我们还是朋友。
我们在芙蓉街的小酒馆用原浆解渴,老板跟他一样是个胖子,爱喝啤酒;四合院,里面还有民宿。说是山泉水做的原浆,喝起来,似乎确实比工厂的更纯澈。我们聊了曾经的同学,关于感情跟现实,聊了最近的工作,聊了很多人生活的无奈。他开始会在抽烟时尽量避开烟跑到别人那边,也会在马路上意识到让女士靠里走,也许是没喝多的缘故,他的家庭教育应该是让他懂得这些算得上一点绅士礼貌的东西的,我欣赏他的,就是骨子里带着的某些西北汉子的品质,以及他的教养。但是两年前,他不会这样做。
从下午三点到晚上十点,如从前一样,跟他在一起时,时间总是飞快地过。我忘了那个晚上喝了三瓶还是四瓶啤酒,反正是酒量不如从前了,应该是喝多了,我们说了什么,第二天全不记得了,并且有醉酒的后遗症。年龄稍大一点,身体对外物的刺激反应就会更强烈,但是跟他喝酒,只会乐在其中,一辈子,也就遇上一个人而已。
跟绝大多数人在一起,你只会觉得自己如尘埃一样不起眼,别人怎么走怎么做,你只能被拥挤着做同样的事情,人生没有色彩。但有极少数人,跟他们在一起,即使你平凡不起眼,你也会觉得自己熠熠生辉,觉得一种很纯粹的快乐。
我有好几个深夜怀念起我的大学,围坐在操场上的啤酒炸鸡、KTV睡觉、一个人坐公交看灯光映照的城市、一个人徒步拍照或者骑自行车,一群人爬山,那个时候有忧伤也有真正的快乐。毕业后,这些自然再也没有了,只有日复一日干不完的工作,日复一日做饭与家务,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做饭与家务的,但总是一成不变,时间长了,难免厌恶。想爬山,想远行,想打球,想骑车,想拍照……被各种理所当然的理由搁置,变成一个没有执行力的人。所以,总是不快乐。自己那个独立自由的人格、自我,似乎已经弄丢。
我还是想做那个天真的让人觉得有些可笑的女学生呐,执着,自由,这些不能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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