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小就喜欢往书店跑,哪怕要坐一个小时的大巴,我也会去。
除了买必要的参考书,我还会买很多课外书。
我认为,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书里有很多的大千世界等我们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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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仍记得,小时候看的第一本外国名著是《窗边的小豆豆》,那时语文老师给全班安利这本书。于是,一周后我们班有一半的同学都拿着那本书。
我也不例外,其实我是被名字吸引了,一听就很舒服。而且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好奇心很强,是很容易被安利的对象。
我看书特别慢,花了一个月我终于把那本书看完了。当时看完之后就只会用厉害来形容黑柳彻子,她写的太好了。
也许是身边有一个看书速度很快的朋友,而她又是班里有名的“书呆子”。我总觉得她好厉害,懂的也好多,可她貌似在不知不觉中也带动了班里很多人看书。那时,大家总觉得看书是一件很引以为傲的事,觉得自己知道的不少。
其实看不看得懂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读书的习惯。
不巧,我真的爱上了看书,手里总拿着书,午睡时还跑去厕所看《爱的教育》。有几次被生活老师发现,被骂的很惨。真的和着了魔似的,我六年级那会求着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的小豆豆系列,花了三百多。那是我人生中花的第一次“大钱”。拿到书那会,别提我有多高兴。
书那时对我来说真的可重要了。我和我弟打架那会,他把我看了一半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给撕成了碎片,我居然没出息的看着脚下的碎片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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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不知道从何传来一阵小说风。全班都在看小说,特别是女生,人手一本,看完就堆在一块儿聊起书中的内容。当然,我们的集中点很肤浅,只是男主好帅,女主好幸福。
我们还看《故事会》,很小一本,是我们闲来无事最好的选择。当时《紫色》很火,是许多女生每周必买的书籍。言情杂志貌似就是从那会儿开始盛行的。
我还脑抽的写过交友信寄给《紫色》,其实并没有很想交友的欲望,纯粹是好奇心使然。但没想到我的企鹅号真的登在了上面,惊喜的不行,可那之后我的企鹅号添加好友验证栏差点崩溃。
我的生活费不多,就是能在填饱肚子的同时能买十几包辣条的程度。但我每周总会留下三十块钱去买许多杂志,小说。
事实上漫画书才是我买的第一本书。《知音漫客》是陪伴我从小学三年级走到高三的唯一一本漫画杂志。我有收集癖,所以我每期都会买,幸好它也在我的开支范围内。
快要初中毕业那会儿,班主任把我叫去谈话,让我把漫画舍去,专心学习。我不是那种成绩很差的学生,老师也都很看好我,认为我其实很有潜力,不看漫画的话或许能进年级前一百名。老师的教导我都有认真听,可坚持了那么久的东西,哪能说丢就丢。我还是会买,但我也有更专注于学习。
还有一本我打死也忘不了的手绘书籍,它叫《绘心》。有次在看《知音漫客》时,偶然看到的,写着正要出版。
我还记得每次买它的时候都很苦恼,因为它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真心有点贵。别的杂志我五块钱就能买到,可《绘心》却要十二块。但它那些画风简直就是直击人心,给人一片净土的感觉,而且它会送很多小物品,最惊讶的一次是送了一个夏达画风的小包包,简直不能再少女心。
还有《怖客》、《十宗罪》、《龙族》,《推理笔记》和各种言情小说,在书店里总能一扫而空。
正是初中,看多了漫画和小说,我开始试着画我喜欢的人物,也想过自己成为一名像夏达一样的漫画家或者能写小说的作家。可我并没有得到过妈妈的支持,甚至没能告诉她,因为我知道结果不会好。
我有几个被老师培养出来的习惯,一个是看书时会做读书笔记,还有一个就是写日记。还挺庆幸,有这样的习惯。当你在哪个风和日丽的午后,看到自己曾一笔一笔认真写下的岁月时,还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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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高中,学业的确变得繁重了。读书的时间少了。
也许是生怕我吃不好,妈妈给我的生活费也多了一些。我几乎可以每周留下五十块钱了。然而却长大,视野就越开阔,读的书也会相对不同了。
自从高一那年阿姨把我多年攒下的漫画书偷偷卖掉,我就很少再买漫画书了。当然还是个漫迷,还是会等班里的男生买了,然后臭不要脸的跑去借,即使还要等十几二十个人。
高中那会,《爱格》出现了,它没有了《紫色》的乏味,多了几分色彩,更符合现代青少年的胃口。
我也不怕别人笑话,曾经有段时间,我还买过很多明星杂志。那些杂志满足了我们八卦的心,其实也是女生向我借最多的书籍。当然,我只是一时新鲜,现在的我也没再买了。
不记得看东野圭吾的第一本书是何时了,只知道,他的书有毒,看了会让人停不下来。看了小说后,把翻拍的电影也都看了,最近还去电影院看了中版的《嫌疑人X的献身》,虽没有日版的还原,但也是真心良作。
还有值得一提的最世文化。认识郭敬明的人应该不会陌生。身边有一个很喜欢郭敬明的好朋友CC,她说,她从小学就开始读郭敬明的书,以前看不懂,但重新拾起时,因为他的书爱上了他的人。
我也有看他的书,还有最世的安东尼,琉玄,消失宾妮,还有七堇年和落落的《文艺风象》都有看。他们每个人写的风格都不一样,他们都有他们独特的魅力,像他们写的文章一样。
我的另一个好朋友狗清对安东尼也是爱得死去活来。但我知道,安东尼给她带来的影响绝不止一点点,也绝不是那么肤浅的。
我也喜欢着一个明星,他和别人最大的不同就是,他虽是一个唱跳歌手,却依然执着于摄影,并为此还出了书,我都有买。以前看金浩森和文子的书也是我的一大乐趣,他们拍出的照片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是我最喜欢的,渐渐地,喜欢上了他们这两个阳光大男孩。理所当然的,我也喜欢上了摄影。
我们常说,一个人的气质里,藏着曾经读过的书,走过的路,爱过的人。你的内心是怎样的,你的世界就是怎样的,你走过的路不会骗你。
图片发自网络这些年和书的每一次相遇,都有铸造一个新的自己。当你爱上读书,世界就爱上了你。
在这个碎片化的年代,我们时常会忘记去看一本书,去打开那一本纸质的书,去闻一闻书香。如果有时间,那么周末静下心来,冲一杯咖啡或者茶,好好的去看一本书吧。
在书中,你会找到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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