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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支付业务分析(1)

互联网+政务支付业务分析(1)

作者: 叔宝说 | 来源:发表于2020-10-27 17:07 被阅读0次

    支付的发展历程

    远古时代,人们以物易物进行实物交换,那时没有支付什么事儿。

    实物交换的不方便催生了一般等价物——货币的出现。几千年的时间,金银铜贵金属一直是货币的主流,这是贵金属支付。铜贝是最早的贵金属货币,出现在3千年前的商代,模仿更早期的贝壳货币。银元是最晚的贵金属货币,到民国时期为止。

    贵金属的缺乏,大额交易使用贵金属的不方便,催生了纸币或纸质票据的出现,这是纸币支付。纸币支付实质上一种信用支付。最早的纸币是千年前北宋的交子。

    电子技术,尤其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了电子支付的诞生了。

    电子支付

    电子支付是指用户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23号文

    按支付指令发起方式,电子支付分为刷卡支付(借记卡、贷记卡、预付卡)、电话支付、网络支付(即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主要指手机)和其他。

    从磁卡和IC芯片卡为代表的第1代电子支付,到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网络支付。

    从以智能手机为代表以移动互联网为依托的移动支付(主要是手机支付),再到现在的线下支付(手机扫码支付、刷脸支付等),目前的热点在线下支付。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金融机构,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通过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对接而促成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网络支付模式。   —— 百度百科

    第三方支付随电子商务而兴起,电子商务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支付信任的问题。

    淘宝以C2C电商起家,C2C最大的问题在于怎么建立交易的信任机制。先付钱还是先发货,这是个大问题?买家担心卖家收钱后不发货或延迟发货;卖家担心发货后买家不付钱或延迟付钱。此前的电商平台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所以一直发展不起来,而淘宝解决了这个问题,所以快速发展起来了。

    淘宝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就是“担保交易”。就好像两个人打赌,互相都不信任对方能够履行赌约,只好找来没有利益冲突的第三个人担任裁判,赌资交给裁判,由裁判交给赢家。淘宝平台担保了交易,买家的钱先付给了淘宝这个第三方,淘宝通知卖家说买家已付款,卖家放心发货;买家收到货,确认(通知淘宝),淘宝把钱款转给卖家,买家收不到货或拒收,淘宝把钱退回给买家,买家放心了。淘宝作为中介,促成了交易,也收了卖家的手续费。买家、卖家、中介,三者皆大欢喜!

    第三方担保交易

    而淘宝用来执行担保的工具就是支付宝。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奉献的女人,淘宝背后的那个女人就是支付宝。淘宝用支付宝这个工具解决了C2C交易的信任机制,所以淘宝成功了。

    2003年5月淘宝开始运营,2003年交易额3400万,2005年交易额80亿。2009年阿里电商交易额2083亿,2015财年达到3万亿。

    2004年12月支付宝脱离淘宝独立运营,2013年以9000亿交易额登顶全球最大移动支付公司。

    好了,用我的通俗说法小结:什么是第三方支付?你公司不是银行,拿到了央行颁发的业务类型包含“网络支付”内容的《支付业务许可证》,那你公司提供的支付服务就是第三方支付。

    《支付业务许可证》长下面这个样子,就是通常说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根据央行2010年6月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业务需要获得支付牌照,其业务类型有四类: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央行批准的其他支付服务。

    网络支付牌照

    聚合支付

    指依托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或清算组织等的支付通道和清结算能力,利用自身的技术与服务集成能力,整合一个以上的上述机构的支付服务,为商户提供支付技术服务。—— 百度百科

    聚合支付又称“融合支付”。通俗的说就是没有支付牌照,只能从事技术服务。灵活的地方是,不用像两巨头支付宝和财付通一样互相排斥,可以同时接入支付宝和财付通,还可以接入银联以及各大银行的支付通道。

    第三方支付、网银支付和聚合支付的差别:第三方支付是非银行提供的支付服务(前提是有牌照),只能通过网络执行。网银支付指各银行在传统支付之外通过网上银行提供的支付服务。聚合支付是存粹的技术服务,可以聚合第三方支付,也可以聚合银行的网银支付。

    移动支付、线上支付和线下支付的差别:移动支付指通过移动终端发起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最常见的移动终端是智能手机,因此常等价于“手机支付”。线上支付又称“在线支付”,指交易双方通过网络完成交易支付,无需见面。狭义的线下支付,指手机当面支付,主要指手机扫码支付(B端扫C端或C端扫B端),也包括通过NFC、蓝牙、红外、RFID等通讯方式进行的支付。广义的线下支付,指交易双方(包括代理人)需要当面完成交易支付的行为。例如:现金支付、刷卡支付、银行柜台转账、邮局汇款等。

    清算结算

    清算是指社会经济活动引起的货币资金关系应收应付的计算。清算是计算清楚最后结算时需要支付的数额。

    结算是指社会经济活动引起的货币资金转移。结算的主要形式为转账结算(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账户划转到收款账户的货币收付行为),其次为现金结算和票据转让。清算是过程,结算是目的。

    举个例子:

    清算结果是A应结算给B:50元 大家算一算

    网络支付过程

    支付过程:支付 -> 清算  -> 结算。其中退款必须基于某个付款,可以全额退款,也可以部分退款。退款不能选择支付渠道,只能按原渠道退回。退款如果发生在一个结算周期内,只需清算轧差,无需结算;如果发生在一个结算周期外,需要结算。

    支付一二三四

    网络上从第三方支付衍生出一些不大专业的说法,例如:第一方支付、第二方支付和第四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之所以叫第三方,可以理解为付款方付款后经过了“三道手”才达到收款方。那么所谓“第一方支付”就是当面支付了,付款方直接把现金给收费方。所谓“第二方支付”就是银行支付,付款方通过银行把钱转给收款方,可以是转账,也可以是汇款。所谓“第四方支付”就是聚合支付了,这个表达不准确,因为聚合支付不设立资金池(设了就违法),只提供聚合支付渠道的支付服务。当然,如果是有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同时提供聚合支付服务(例如:连连支付)时设立资金池那就没有问题了。

    网络支付引入互联网+政务服务

    政策分析

    互联网+政务领域的支付主要是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政务服务时,少量涉及到缴费的项目(例如:护照工本费),为了方便群众需要提供的网上支付服务,主要政策依据是国办函〔2016〕108号文“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里关于网上支付的规定。

    服务指南需包含网上支付的说明:在“第四章 政务服务信息的汇聚、发布与展示”的“办事指南规范化”中,指出办事指南包含的要素中需要有对“是否支持网上支付”的说明。

    网上支付管理是基础业务功能:在“第五章 政务服务事项的一体化办理”的“政务服务管理和业务办理”的建设要求中,“网上支付管理”是一个基础业务功能。

    用户在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办理各种事项涉及缴费时,由政务服务门户生成缴款单,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发起缴款请求,由公共支付平台与代收机构平台实施电子支付,并按业务归属地区实时将业务数据归集至相关征收部门收入征管系统。按照约定时间(如每日24点前),代收机构将资金清分至相关征收部门指定资金结算账户,公共支付平台与代收机构平台、收款银行系统、相关征收部门收入征管系统进行多方对账,并完成资金结报、清算等业务。用户在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办理缴费时涉及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须为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上支付流程如图所示:

    网上支付流程

    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主要包括信息系统开发、标准规范制定和系统接入实施三部分。

    一是信息系统开发,主要包括政府收入征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

    二是标准规范制定,主要包括相关征收部门接入标准规范、执收单位接入标准规范、代收机构接入标准规范、收款银行接入标准规范的制定。同时在机制配套上,建立以相关征收部门为主导的工作体制机制,出台有利于推动网上缴纳税费的配套政策。

    三是系统接入实施,主要包括相关征收部门接入实施、执收单位接入实施、代收机构接入实施、收款银行接入实施。

    图上的”网上交款服务平台“一般称为”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或”统一支付平台“。

    同时“网上支付”功能还需要对物流递送功能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第三方物流服务,实现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的传递交接,提供便捷化服务。依托第三方建立统一的物流服务系统,并与网上支付对接,实现网上支付与物流对账,物流传递包括申请材料递送、审批结果递送。

    对网上支付全流程安全监控:在”第七章 关键保障技术“中提出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进行全流程安全监控:

    电子证照、网上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是“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关键,对这些系统和重要环节的安全性应给予端到端的全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隐患,以确保关键业务正常运行。

    政务服务评价包含网上支付:在”第八章 网上政务服务的监督考核“中对在线服务深度评价中,网上支付是衡量政务服务在线一体化办理程度的重要指标。

    1)"在线办理深度D" > “服务整合度D2” > “网上支付D2-4”指标:评估实现网上支付的事项数量,可以提供网上支付的事项数与事项总数的占比。

    2)“在线服务成效度E” > "服务延伸E5" > "网上支付E5-1"指标:评估实现网上支付的总笔数,按照实现网上支付的总笔数与当期收费总笔的占比计分。

    政务领域常见收费类型

    行政类收费:政府机构提供的行政审批服务收费(比如:护照、通行证、身份证等),行政处罚收费(比如:交通罚款、治安罚款等)。

    事业类收费:事业单位提供的服务收费(比如:学费、考试费等)。国企或民企提供的公共事业服务收费(比如:水、电、燃气、供暖、电话、宽带、手机充值、公交充值等)。

    服务类收费:事业单位收取的服务费或代收费(比如:杂费、住宿费、洗衣费、伙食费)。政府机构有时也会有代收费(比如:快递费)。

    政务缴费痛点

    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前,公众缴费的主要途径:直接跑到执收单位的办事大厅,办事后由执收单位开具一般缴款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交给缴费人,缴费人再到指定银行排队或自助终端交费,交完费后凭银行的收款回执到执收单位开具非税收入票据作为报销或财务入账凭证。公众必须跑多次,并且基本是工作日时间,如果未能及时交费,还可能会丢失缴款书或产生滞纳金。公众必须多次往返才能完成整个缴款流程,累心劳力、浪费时间。

    政务缴费的需求侧有三大痛点:

    1)排队难:现场排队,现金或刷卡缴费,累心劳力。

    2)跑腿难:多业务多平台,地点分散,多次往返跑路,浪费时间。

    3)提醒难:系统多,不稳定,不能及时提醒,产生滞纳金,还影响办事。

    政务缴费的供给侧也有三大痛点:

    1)跟踪难:现场收费耗人力、速度慢,假钞、错收有风险;群众满意度低。

    2)服务难:现场收费耗费人力,假钞、多收少收有风险;收费慢,群众满意低。

    3)对账难:人工对账繁琐,容易出差错,报表上报不及时。

    近几年统一支付平台的推行,极大地解决了以上痛点。

    预告:下篇分析政务领域的统一支付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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