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提及“三围”这词时,我们的第一反应是沙滩美女,细嚼一番,不禁问自己,区块链也有“三围”吗?这么一想还真是找到了区块链的“三围”。
区块链的“第一围”是金融,区块链被大众所知是基于ICO,ICO的金融属性人人皆知,只不过各种原因,造成了目前的这种局面,但区块链的Token本身是非常有价值的,不仅体现在金融属性上,Token运用到产品本身,也是安全性的一种保障,也能体现出很大程度上的公平性。
区块链的“第二围”是区块链技术本身,这也是区块链的本质内涵和价值所在。
区块链技术是讲究民主水平的,能接受的,参与共识,共同接受;一时不能接受的,区块链讲究冷处理。但区块链技术对提意见者绝不打击报复,不认同没关系,还可以在共识外围继续玩耍,只是数据不要求上链而已。
这些年,人工智能的概念很火!人工智能本质是数据挖掘,并根据数据挖掘结果推导建立数学模型和加以应用,其实和“人工”或“智能”没一毛钱关系。区块链的本质也不是通过Token激励来获取数据,区块链的本质是通过数学算法等一系列技术组合来保证数据的可信、可靠,以及由可信、可靠而造就的信任关系共识。在这种信任关系建立的共识基础上,Token激励的任务是为了完善生态共建,虽然也产生数据,但本质上并不是为了提供数据而设计的,区块链技术改变不了数据的产生和生成,更不会凭空制造数据。
区块链的价值体现在对数据所有权归属的改变上。原来的数据所有权最终都集中到或归属于平台公司。区块链技术的正确应用能让数据的归属权在只隶属于个人和政府手上,且不再属于任何其它的第三方的情况下,还能实现数据有效共享,并保护共享数据的隐私和安全。这是区块链技术相比其它技术所带来的质的变革!
区块链技术带来的变革还将体现在商业形式的引导上。引用网上说的:
用别人的车子赚钱,滴滴做到了!
用别人的厨艺赚钱,美团做到了!
用别人的产品赚钱,淘宝做到了!
用别人的飞机赚钱,携程做到了!
用国家的火车赚钱,阿里、12306做到了!
其实这些都是消费者为产品概念所支付的溢价,这些产品(或者叫服务?)实际价值要远低于消费者支付的价格。用别人的资源挣钱,给别人做嫁衣,当然没有用自己的资源自己赚钱来的爽。
区块链技术信任关系、公开、透明属性和智能合约将造就C2C、C2B模式的逐步兴起和繁荣,区块链技术在将来一定能带你实现用自己的资源自己赚钱的目标!
区块链的“第三围”是媒体。媒体如何引导,影响的不仅是区块链行业的发展历程和走向,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到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说是“生”与“死”的抉择也不为过。所以媒体从业人士应该有基本的技术背景,这样才能有自己的思考和价值判断,而不应该是凭一份通稿走天下。区块链十年发展历程回望,对于区块链的发展走向,我们缺一份真诚的道歉。
在家的时候,有时我会陷入沉默,我爱人就会说你咋都不理我,其实我不是不理她,只是在家的时候,处在极度放松的情形下,容易陷入反思,反思自己当初为什么这么幼稚可笑。人处在各个阶段都可能会高估自己,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和反思,现在的积累也许会被将来的自己嘲笑,也让我明白,不应该只拿自己的历史做参照,应横向比较,和大佬比较和不同的人群比较,而不是抱着自己的人生经验和总结自娱自乐。一如区块链,除了“三围”,很可能还有“四维”、“五围”,甚至更多围。
讲完了区块链的“三围”,其实人在关注三围的时候,肯定也要关心“面貌”。区块链的“面貌”我认为应该是“监管政策”。只有区块链的“面貌”明确了,区块链才能走上厅堂!同样,还原了区块链的“面貌”,必然会触发区块链技术需求的井喷。业界也在翘首以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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