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在街上,见一“男”孩——之所以加个引号,是因至今我也确定不了他是个男孩还是个女孩。因当时忙于“研究”,错失拍照的机会,致使无法与诸君分享。只好大体记录一下:
孩是推测而言,20岁左右皆可用。其十几米外,单身赤手,迎面而来。就其形体和穿戴来看,该是个女孩——宽松的牛仔裤,还是带洞的那种,半袖多色的条纹体恤衫,近乎于运动鞋的那种时尚鞋;细瘦的胳膊,白皙的皮肤,脖项处挂一彩珠串,小巧精致的脸,算得上漂亮。无疑该是个女孩才对。
但是,从其走路的姿势、步伐、速度、发型,以及其眼神来看,却该是个男孩——若是女孩走路时,手臂和身体摆幅不该那么大,步伐和速度不该那么快,头发也不该那么短,身上或手里不该不带个小包,尤其是那看人的眼神不该那么凶。
自以为阅人无数,见多识广,却一时没了主张,便同好多路人一样,忍不住对其仔细端详——喉结似有非有,辨不清;再向下看,标准平板,也辨不清;再向下看,虽臀腰窄细,但与身材整体协调,也辨不清。
说时迟那时快,擦肩而过时,与其四目相对一秒。这一秒我敢确定其是男孩——那极富挑战性的凶光,击退了我眼里的疑光。虽看人家不该看的地方过于认真而自知理亏,但同性之间相斥的那股气息,却还是直觉分明。离了几米,再回头看,竟又怀疑起来。
随后,听一些正在望其项背,议论纷纷的路人交流,说其是女孩者多,男孩者少。
想这本身异质少见之人,自该通过旗帜鲜明的服装亮明性别以消别人之惑才好,却要如此混搭而强化了别人的非议。个性虽无好坏,但偏离社会规范,自陷口水漩涡,终究不是好事,不知其是何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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