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说,“辩证法的核心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里连用了两个具体,我理解具体的第一步是“量”,即对于具体事物首先要有量的维度的感知,这是一切思考的基础。
“不具有量的规定性的事物,一个也没有;又,不依一定方法使其自身的要素、自身的方面成就量的发展的过程,一个也没有。”
——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什么是量。在自然科学中,量的概念相对较好理解: 物质由更小的分子或原子组成,物质的物理和化学变化本质上是构成它的粒子在相互关系上的改变。
在社会科学中,量所表达的意义也是类似的。一个事件(为区别计,暂不说事物)是由多个更小的要素所组成,这些要素之间具备一定的联系。
因此,毛主席也说“世无无量之物”。
具备量的规定性的事物其关键特点是“可切分”。自然的物质可以切分为更小的粒子,社会的事物也可以切分成更具体的要素。“可切分”为我们认知事物、寻找规律提供了可能。
毛主席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以及《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这两篇不朽的文章中就是分别针对农民运动和中国社会阶级这两个事物对象进行系统的切分,通过切分了解了它们的性质和蕴藏的规律。
所以,辩证法的核心是具有问题具体分析,而具体的前提是对事物量的认知,我理解这也就是所谓的唯物的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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