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思远
简书:青枣号
初识余光中,始于《乡愁》。模糊记忆中,他是紧蹙着眉头,紧攥着一枚泛黄邮票,遥望着大陆那一头矮矮坟墓的乡愁诗人。
余光中“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
这是又识余光中。好一位豪气烂漫的诗人!
而再识他,是在散文集——《长长的路,我们慢慢走》里。在这里,他诠释了,什么才是在生命里从容漫步,在时光中畅快漂泊。但遗憾至极,再识他时,他已上九天揽月,只许人轻抚遗作寄予哀思。
在上发条的高速时代,雨于我们,可换算为坏心情的潮闷或是被突袭的无措。诗意吗?不存在了。
而在余光中看来,雨不但可嗅,可观,更可以听:
“雨来了,雨来的时候瓦这么说,一片瓦说千亿片瓦说,说轻轻地奏吧沉沉地弹,徐徐地叩吧挞挞地打,间间歇歇敲一个雨季,即兴演奏从惊蛰到清明,在零落的坟上冷冷奏挽歌,一片瓦吟千亿片瓦吟·······”
他听雨,写雨,为我们留存早已遗漏的小诗意。
余光中《长长的路 我们慢慢走》余光中的文笔了得,既有古典之感,又挥笔大胆。他这样描绘密歇根的秋:
“中西部的秋季,是一场弥月不熄的野火,从浅黄到血红到暗赭到郁沉沉的浓栗,从爱奥华一直烧到俄亥俄,夜以继日日以继夜地维持好几十郡的灿烂。”
在他眼中,秋季落日是这样的:
“每到黄昏,太阳也垂垂落向南瓜田里,红橙橙的,一只熟得不能再熟下去的,特大号南瓜。”
他也将行车体验如此形容:
“公路,像一条有魔术的白地毡,在车头前面不断舒展,同时在车尾不断卷起。”
“我们踏着千叶万叶已腐的,将腐的,干脆欲裂的秋季向更深处走去,听非常过瘾也非常伤心的枯枝在我们体重下折断的声音。我们似乎践在暴露的秋筋秋脉上。”
他的文字具有极大共情性,稍不留神,就会深陷他一笔一划勾勒的世界里。
若只有文字魅力,那诗人也太过干瘪,好在他有可爱的灵魂,自带圈粉属性。散文集里,有很多写日常生活的趣文,最有趣的,莫属《四个假想敌》了。
他用俏皮幽默的笔调,揭出自己“宠女狂魔”的特性:
“对父亲来说,世界上没有比稚嫩的女儿更完美的了,唯一的缺点就是会长大,除非你用急冻术把她久藏,不过这恐怕是违法的,而且他的男友迟早会骑了骏马或摩托车来,把她吻醒······”
文中,他把未来的女婿比作攻破城堡的“敌人”,把女儿比作里应外合的“内奸”,这位诗人父亲的可爱幼稚,不禁让人感叹诗人千面。
他豁达浪漫,既在生命中漫步,也在时光中漂泊。他的文思,是他留给世上最好的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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