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人,在下雨天搭乘公车,车上乘客挤得像沙丁鱼一般。在无耐中,他突然觉得某个人的雨伞尖碰到了他的脚踝。他本想转头对那不知轻重的人还以颜色。但车里实在太挤了,他根本无法转身。当车子摇晃时,那雨伞尖就刺得更重,他心中的怒火逐渐升高,心想等一下非好好训斥对方一阵不可。
若见所相非相好不容易到了一个大站,下了一些乘客,他终于有了回转余地,愤怒地以皮鞋顶开那刺人的雨伞尖,并转身以最严厉的表情怒视那个“不长眼”的乘客。
结果他发现对方竟是一个盲人,刺到他脚踝的并非他想象的雨伞尖,而是她的拐杖!他心中原本难以扼抑的一股怒火突然消失无踪,而脚踝似乎也不再那么疼痛了。
为什么整个感觉会突然转变呢?没错,是想法变了。表面看来,这个人的愤怒是起因于刺痛他脚踝的“那个人”,但其实是来自“这个人真鲁莽又无礼”的想法。
所以,当他发现对方是个盲人时,他的“想法”变了,随之“感觉”也就转变。
《庄子》中有一则故事,大意是这样:
在一个烟雾弥漫的早晨,有一个人划着船逆流而上。突然之间,他看见一只小船顺流直冲向他。眼看小船就要撞上他的船,他高声大叫:“小心!小心!”但船还是直接撞了上来,他的船几乎就要沉了。于是他暴跳如雷,开始向对方怒吼,口无遮拦地谩骂。但是当他仔细一瞧,发现是条空船,于是气也就消了。
如果你被楼上的人洒了一身水,你很可能会对他大声叫喊,甚至大骂。如果天空忽然下雨把你淋湿,即便你是一个脾气不好的人,也可能不会大发雷霆。
所以,你惭惭会懂得:很多时候,事情本身不会伤害你,伤害你的是自己对事情的想法与看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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