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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姥姥的拿血之旅

刘姥姥的拿血之旅

作者: 努力中的卢小鱼 | 来源:发表于2017-10-07 11:29 被阅读0次

            看完小戏骨之刘姥姥进大观园之后,突然想起了金庸倚天屠龙记开头的故事。昆仑三圣何足道,仅仅为了一面之缘的路人,也仅仅因为他的一句“经在油中”,不远万里来到少林寺,代为传话。这种脑子一根筋,重信守诺的行为,颇有一些风骨。要知道,人在江湖,武功当属末位,重在狭义。当年肖峰独闯归云庄,临终托阿朱于众人,想必也是众人看重这份义字,再没过多为难这位小女子。
          对应在红楼梦里,拥有这份侠义,也只有刘姥姥一人了。
          刘姥姥是红楼梦里面智商和情商被低估的一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简直就是阅尽千帆的王熙凤。三进贾府,真的是一种拿血之旅。
          一个穷家婆子,面对家里摘不开锅的窘境,拉下老脸,去了贾府,这个气魄就不是一般村妇所拥有的。而且她琢磨人心,排兵布阵,打秋风带上自己的孙子,一老一少,且不说诸位主子能给多少银两,光这个小可爱卖萌,这边塞一点,那边塞一点,估计这趟就没白来。
          第一次进贾府,矮三分的刘姥姥说话虽然粗俗、拘谨,但是拳拳到血,招招毙命,认准谁是主子,一顶顶高帽子带的王熙凤不得不放血。什么“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什么“你老拔根汗毛比我腰还粗”,虽然二十两银子不算特多,但想想赵姨娘的亲戚死了,慰问金也不过如此,不禁感慨老婆子有两把刷子。first blood,王熙凤。
          借着二十两银子,刘姥姥家逐渐富裕,有了产业,地里也多了二三斗。于是I have a dream的刘姥姥,第二次来了荣国府,带了些自己地里种的土特产。要说荣国府不缺打秋风的,但多半是一锤子买卖。刘姥姥这一来一往,里面在园子里立下了flag,这是个不卑不亢,知恩图报的老太婆啊,一下子从众多秋风一族中脱颖而出。看似运气好,老太太想找个积古的聊聊天,这flag不立,你说谁认识谁啊。所以说,必然里面有偶然啊。
         自从first blood王熙凤拿下后,刘姥姥就开始自己在园子里的吸粉之旅了。
         在这里,我不得不表扬一下刘姥姥的马屁功底了。清新脱俗不油腻,和外面的妖艳货色一点都不一样。比如见到老太太,人家一张口就是“给老寿星请安”,你知道一般人都怎么说,有人觉得老太太荣华富贵已极,岁数又大,马屁拍成“老祖宗”;有人觉得老太吃斋念佛,慈眉善目,马屁拍成“老佛爷”。没错,这些老太太都欢喜,但你夸马云有钱,马云能记得住么。于是,姥姥临辟蹊径,了解眼前这位食物链顶端的queen,想要的只是能多活几年,儿孙满堂,于是打出了差异化马屁。这一说不要紧,老太太里面觉得,啊,眼前这位怎么这么喜庆,来来来,咋们好好唠唠。second blood,贾母。
        这一段时间,《羞羞的铁拳》火爆电影院,zhihuer把马丽封为喜剧界的沙皇。刘姥姥笑了:呵呵呵呵,我说的不是你,我说的在座的各位,都是。一般人打秋风,都是明里暗里说自己家里面不好,可是刘姥姥却不,人家dream是当贾府第一网红,everybody,举起你们的双手,给我双击666。
         她和平时一样,打了差异化。通过讲故事的方式,将田间炕头的奇闻异事娓娓道来。讲故事和讲故事还不一样,刘姥姥随口胡诌,添油加醋,还根据贵族个性化定制,面对一堆迷弟迷妹的提问,也算是对答如流,不禁让人回味无穷(此处bgm是《天上掉下了个赵本山》)。如果当时有网络直播,我估计刘姥姥靠王公贵族的打赏,估计会过上不错的生活。
         就连贾宝玉这种粗暴的将所有老嬷嬷打入“死鱼眼珠子”这个行列,居然也对刘姥姥青眼有加,还送了一对成窑精品。triple blood,贾宝玉。
         单纯的讲故事怎么能够展示出我们刘姥姥的魅力呢,刘姥姥拿血之旅怎能满足收获几个核心成员,其他的粉还吸不吸了。刘姥姥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哼,我还没发力呢,你们就被我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了。
         于是我们看到了她在贾母设宴中,和鸳鸯来了一出二人转。众人刚刚坐下,艺人意识爆棚的刘姥姥,站起来就是:“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红楼梦里面有写,这些人,喷饭的喷饭,肚子疼的肚子疼,直不起腰的直不起腰。随后的行酒令,刘姥姥三句话不离农活,但句句押韵,观赏性和娱乐性得到了高度的统一。原本也就是吃顿饭的大家,没想到这饭如此的开心。
         随后的刘姥姥,更是进入表演艺术的境界,甘愿出丑,只为了让大家笑出来。头上插花,原本是看她笑话,刘姥姥不但不恼,反而开心的说自己老风流,我把我自己放的很低,我肆无忌惮的搞笑,你看着就可乐,这立下了另外一个flag,我就是开心本人。刘姥姥在这里,不仅王夫人,贾母,王熙凤讨好了,顺便把丫鬟们都他去讨好了。quadra kill,penta kill,killing spree,aced,宁国府。
         说到刘姥姥的拿血之旅,如果没有第三次进大观园,我会单纯的以为,刘姥姥只是一个情商极高,善于表演的庸俗之人。没想到最后一幕,凤姐临终托孤,只是一句话,刘姥姥就为之散尽家财,变卖田产,到了扬州,找遍所有烟花巷柳,终于将巧姐赎回。并且许配给自己的孙子板儿。一介女流,却如此侠义,反观贾府所谓的走亲戚,简直可笑。
         所以最后的blood应该是作者我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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