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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幼集成》·卷二(内容总结接上)

《幼幼集成》·卷二(内容总结接上)

作者: 莲心如斯 | 来源:发表于2020-11-27 22:58 被阅读0次

    8.驳观点八:急慢惊风,言惊邪在五脏,又言木火生风。

    “妄语,令人欲呕。”“不过欲实一肝风名目,而累及于五脏,即失火殃鱼,亡猿祸木。”

    9.驳观点九:急惊是阳证,小儿阳常有余,阴常不足。

    “圣人则扶阳抑阴,幼科则护阴贼阳,每每以阳有余阴不足为方,然虽谆谆言之,究竟不知其所谓。若谓血为阴,气为阳,经曰∶婴儿肉脆,血少气弱。未尝曰血少气多,盖谓真气未生,惟此呼吸一线而已。今认为有余,必使此一线之气出入全无,方可谓阳不足乎!

    若谓寒为阴,热为阳,寒主收敛,热主发生,人之所赖者,惟此阳和而已。有此阳和,则百骸五官方能运动。今认为有余,必使此温暖之气,寂灭无余,至于四肢僵木,遍体寒水,方可谓阳不足乎!

    若谓水为阴,火为阳,天一非阴,地二非阳,坎戌非阴,离巳非阳,更为不切。”

    若谓肝为阴,肺为阳,金不制木,肝气有余,不知肝属厥阴,职司藏血,血乃阴荣,乙癸同源,误认为阳,益倍殊谬。

    若谓肝为阴,胆为阳,胆无出入,虽属少阳,专司半表半里,有病惟宜和解表里,严禁汗吐下三法。今误认少阳胆经之热,为阳火有余,轻用凉泻攻下之治,不几故变常经,甘蹈误世之讥乎!

    若谓真阳有余,小儿天癸未足,真阳尚未肇基,一发无谓。

    若谓五脏为阴,六腑为阳,即应专泻六腑之阳,不应以心火肝风为贼邪,乃以黄连、甘遂,大寒大毒之物,以泻其不足之阴。”

    驳观点:易于生热生风,乃至食饮、喜怒、乳哺,冷热寒邪、内伤外感生热,致惊风痰热。

    “费如许心思,不过欲为惊风二字作陪衬,不知无本之举,谬误之谈,任极口铺来,说来,总不顺理,无非东扯西拽,以诳俗人耳目,明眼者必不为其所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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