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到这句话,我砰然心动,《小王子》里这样描述仪式感:“所谓仪式感,就是使得某个日子区别于其它日子,某个时刻不同于其它时刻的一种形式。”
我有时总是抱怨自己的平凡和枯燥无味,而这种抱怨从没有改变过,日复一日的发生着,习惯着,抱怨着。有多少成年人像我这样呢?像个轮子连轴转,看上去很忙碌,但没有哪一刻是不希望停下来,不希望自己是个轮子,或者说也应该是个特别不同的轮子呢?现在反思,这些只停留在脑中的幻想,没有链接到行为上。
我回想起做过的仪式感的事情,拍照,家庭会议,嗯,再也想不起来还有没有别的了。而这些好像都不是随机发生的,好像都需要事先安排,排期进行,和在公司开例会,做项目没啥两样。所以好像还是个轮子,没啥两样,顶多今天搭载的客人,经过的道路不太一样而已。
现在既然我决定开始写,我要重新认识并且设计我的仪式感:
我也喜欢喝茶,但是很随意,对茶的品质也不讲究,最喜欢的感觉是茶壶的茶进入茶杯的那个瞬间,那个瞬间很短,但是会让我内心非常安静。我想我要好好选择我需要的绿茶,果茶,让我在香气中开始,在斟茶时精心。那么首先我要给自己选一套茶具,一定是自己心怡的。
我没有发呆的习惯,总是告诫自己别浪费时间,当我觉得浪费时间时,我的胃部就会有很强的不适感。可是我现在知道这就是我的执念之一。比如昨日,伙伴们一起在烤串,烤制食物的过程其实是需要耐心和等待的,而我很快发现我的不耐烦,而我的女儿,我发现她和我完全不一样,她特别享受食物慢慢烤熟的过程,虽然看她满头大汗,但是脸上手上看不出一丝不耐烦,烤串的动作不紧不慢,有条不紊。我的眼中充满着欣赏,多希望自己的内心也有这样一份淡定和从容。重新看待“发呆”,也是我的另一项功课。潇洒姐说那个叫”加戏“。
加戏就是想象的空间,我对我自己的定义是枯燥无味,那就是从来都没有过想象的空间,更别说是”享受“了。那怎样理解“想象力”: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分析了写作时的想象力和胡思乱想的界限在哪里:“只有当想象力和洞察力完美结合时,文学中的想象才真正出现,否则就是瞎想,空想和胡思乱想。”举个例子来说,当马尔克斯要写雷梅苔丝飞翔时,并不是让这个奇幻人物插上翅膀自然飞了起来,而是不断寻找灵感, 一天,当时家里的女佣正在后院里晾床单,女佣一边晒一边喊“床单飞到天上去了”。这时,马尔克斯立刻获得了灵感,雷梅苔丝坐在床单上飞翔,充满了生活的气息。
所以最好的想象力,是现实素材的灵感和依据现实展开想象的能力。
那在平日里我需要观察和记录,随手记上几笔的时候,但是我没有把那些支离破碎当成灵感的线头,所以随意丢弃,随便遗忘便是这些灵感的最终归宿了。
好了,说了那么多,总结一下我的开写仪式:
洗杯,泡水,沏茶,等待,发呆,冥想,斟茶,喝茶,开始写。
每天写,每日早晨写。
每时每刻记录,勿忘回看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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