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兴趣
夏日一别,一晃已六七年。我的脾气秉性愈发沉稳,但爱好不改,那就是读书。
大学时,戴着眼镜的外国文学老师经常在课上讲些作者逸闻。
好的也好,坏的也罢,它引起了我对一探作者专著的兴趣。所以我读书广泛,各种题材都要读一读。不过累积下来,最喜欢的还是欧洲文学。
我会在风雪交加的夜晚,想象着书中的人物是怎样相约去小酒馆;也会在休闲的午后,见识见识书中上流社会的香槟酒会。
他们从书中复活,在我的头脑里演绎着一幕幕别样的风景。
说起来甚为可笑的是,当我读完《兰贝斯的丽莎》。我竟然对里面的一种食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那就是书中的人物总是在各种各样的情景下大口咀嚼着的,抹着厚厚黄油的干面包!
当我真的把整块黄油裹着面包塞进嘴里的那一刻,天知道我是怎样痛苦的表情!
但如果没有这一体验,我想我也不会对这本书的印象尤为深刻。
虽然中西方文化饮食存在差异,但了解异国风情也不失为一种情趣。
说到异国,最为突出的要数西班牙了。这个充满宗教色彩的国家,却在书籍里充溢着冒险和浪漫的情节。
翻开岁月的时间轴,从说唱艺术到第一本无名氏的《小赖子》,“拉撒路”,这个流浪汉的专属词就开始在诗人与小说家的笔端上恣意徜徉。
形形色色的流浪者,从一个被社会抛弃的角色,到成为众人茶余饭后的谈资。趣味盎然的生活写照,将一个个原本苍白的灵魂,注入丰满的血肉。
甚至在中世纪,兴盛的骑士小说,以及反骑士文学《堂吉诃德》的流行,都有流浪小说的影踪。但比小说更为精彩的却是作者本身。就像外国文学老师课上说的那样,堂吉诃德的“塞万提斯”。
这原本被当作课堂笑话的口误,却被老师一本正经的讲述为一桩趣事。
他说,《堂吉诃德》的故事我们都听说过,但是时间久了也就毫无新意,便不会再记起。那么如何才能勾起对书的强烈兴趣,就要从作者入手了。
塞万提斯是一个贵族男子却在航海时被海盗抓走,从此开始颇具冒险的一生。他的一生要是写成小说,相信会比《堂吉诃德》精彩。
老师说的没错,了解小说,先从对作者感兴趣开始。
老师的课最后没有讲完,以至于我满怀期待的等着他讲述印度文学而不可得时,沮丧懊悔的去找老师理论。
他说,读书是自己的事。你不能总是依靠逸闻趣事来搜罗书来读,你该有自己的觉悟。
那堂吉诃德的“塞万提斯”呢?
老师笑笑没有回答。
如今已经过了许多年,我的脾气秉性愈发沉稳,但爱好不改,那就是读书。
我不会再去研究塞万提斯的生活或者毛姆的童年。
因为生活再阴暗的作者,也有可能写出光明的文字。
所以只就书论书,从书中发现角色的趣闻,明白他的思想,感悟他的美好。
从文字中发现世界更多的美闻,从文字里感叹作者的伟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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